以“炒黃金”為名 9人團伙詐騙上千萬

領頭的只有小學文化,手下也多數是高中、大專文化,就是這麼一夥人組成的詐騙集團,以“炒黃金”為幌子,精心策劃、細緻分工,詐騙受害人高達1177萬餘元。昨日,記者通過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了解了該案詳情。

“炒黃金”為名成立公司

內部分工細緻

2017年6月至9月,被告人賈某、萬某等9人以“炒黃金”為幌子,組成詐騙他人錢財的詐騙集團。賈某任總監,負責公司運營和日常管理工作;萬某被稱為“萬總”,負責該公司後臺、風險控制、解決客戶糾紛及對接結算商等工作。

賈某、萬某以下設四個部門,部門負責人為經理,經理負責組織、指揮本部門人員實施或是親自實施詐騙工作。在各個部門之下還有團隊,每個團隊都有主任,組織手下業務員或是親自實施詐騙工作;業務員的具體工作是實施聯絡感情等詐騙前期工作。2017年11月,該公司先後招進來多名業務員,並開始為實施詐騙進行專門的培訓,包括身份偽裝,如何和“客戶”說話,如何贏取客戶的信任等。

“業務員”偽裝成業內人士

現在各種騙局經常被曝光,多數人在理財投資等項目上也都非常謹慎,生怕被騙,那麼該團伙是如何能騙到鉅額資金的呢?

該詐騙集團還是老套路,主要是利用了受害人貪便宜的心理,用高額利潤投放為誘餌。該詐騙集團騙取被害人錢款是這樣分工以及一步步實施的:先對招聘來的業務員進行集中培訓,並把他們包裝成成功人士、業內人士,對黃金、期貨特別懂行,隨後讓這些“成功人士”通過微信添加被害人,在聊天過程中向被害人發送K線圖、虛假盈利截圖、華爾街分析師指導等虛構的事實,向“客戶”誇大收益,同時隱瞞平臺交易存在高額手續費,尤其是隱瞞平臺交易的實質是與詐騙集團進行對賭的事實。獲得被害人信任後,逐步誘導被害人通過掃描二維碼的方式在某平臺註冊賬戶。

當被害人在某交易平臺註冊開戶後,這時再換主任或者經理級別的人員上場,繼續用虛假誇大的東西對被害人進一步誘導,騙得被害人信任並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等方式向平臺充值加大投資,並指導被害人通過“立即訂製”“邀約回收”操作進行漲跌購買。

最後,主任或是經理級別人員通過反向操作指導、誘導客戶頻繁操作賺取高額手續費等方式使被害人投資於該平臺的錢款損失。詐騙完成後,該犯罪集團按照基本工資加業績提成的方式計算各級人員工資,業績提成以實際詐騙錢款數額按照一定比例在部門內部分配。

詐騙上千萬元

9人團伙被端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賈某作為公司負責人,組織萬某等人以上述手段詐騙眾多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177萬餘元。案發後,公安機關於2018年1月22日將被告人賈某、萬某等人抓獲。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為,賈某、萬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結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利用網絡技術手段,分工配合,遠程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集團犯罪,均應予懲處。

終審判決:被告人賈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被告人萬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該團伙其他人員均被判不同刑期。

遼瀋晚報、聊沈客戶端記者 劉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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