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9-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10,000万元向辰阳文化转让其持有的香河东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河东润”)14,333.42万元其他应收款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期限12个月,到期后公司以年化6%的利率回购标的债权收益权。并将公司持有的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网易”)55.3%的股权质押给辰阳文化作为回购收益权的担保措施。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因辰阳文化实际支付给公司的转让价款未能满足甲方拟定转让价款,且差距较大,为使公司的转让标的与辰阳文化实际支付的转让价款价值匹配,公司与辰阳文化于2019年10月30日签订了《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将原《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的“标的债权收益权”统一变更为“标的股权收益权”,即将公司合法持有的香河东润14,333.42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债权收益权,变更为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收益权。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辰阳文化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原协议及原质押合同中的“标的债权”统一变更为“标的股权”,“标的债权收益权”统一变更为“标的股权收益权”。

原协议第一条中标的债权收益权转让约定如下:

1、标的债权:甲方合法持有的香河东润14,333.42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债权。

2、标的债权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债权卖出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处置变现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等。

现变更为:

1、标的股权:甲方合法持有的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收益权。

2、标的股权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股权拍卖、变卖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变现所取得的全部收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原协议第二条中转让价款及支付变更为:

1、甲方出让标的股权收益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70万元(大写:壹仟零柒拾万元整)。

2、转让期限:乙方受让的标的股权收益权投资期限为12个自然月,分笔支付转让价款的,转让期限自每笔转让价款实际到账之日起12个自然月止。

(三)原协议中的保证担保措施变更为:“双方同意将甲方控股公司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网易”)20%的股权出质给乙方,作为其到期回购标的股权收益权及融资利息的担保,并于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出质登记,于甲方履行完毕回购义务后办理质押登记解除。”

三、备查文件

1、《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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