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違規“吃”低保,貴州一村幹部“背”處分

" 我身為中共黨員、村黨支部書記,利用職務之便在低保評定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這一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和國家有關政策。現在想來,都是僥倖心理在作祟。犯這樣低級的錯誤,實在是不應該。"

直到被紀檢機關立案查處後,貞豐縣沙坪鎮裡懷村黨支部書記盧某國才後悔莫及。

關於盧某國所犯的錯誤,還得從 2015 年的一次專項監察 " 回頭看 " 說起。

2015 年 9 月,沙坪鎮在開展農村低保專項監察 " 回頭看 " 工作中,發現裡懷村黨支部書記盧某國的家屬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條件,但未按規定及時清退家屬 " 吃 " 低保問題。

根據問題線索,沙坪鎮紀委立即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經查,盧某國任沙坪鎮裡懷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協助沙坪鎮政府開展農村低保評定工作中,存在優親厚友現象。

盧某國家有 6 口人共同居住,分別為其配偶、母親、長子、次子、長女,住所為 2008 年修建的兩層樓房,有一輛眾泰轎車,家庭主要收入為種植甘蔗(每年純收入約 8 萬元)、養殖、任村幹部工資。其中,母親、次子違規享受低保。

2015 年 9 月,在收到貞豐縣監察局等單位下發的敦促村幹部親屬吃低保限期退出有關通知後,盧某國仍然心存僥倖,未到鎮民政辦將其親屬享受低保的情況進行備案,也沒有申請退出。

盧某國身為裡懷村黨支部書記,沒有嚴格執行上級文件要求,致使其親屬於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4 月違規領取低保金共 1617 元。

" 違紀事實已經發生,我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悔恨不已。今後,我一定加強學習、提升修養,踏實幹事,本分做人,爭取早日重新獲得組織的信任。" 盧某國懺悔地說,認錯態度較好。

鑑於在調查期間,盧某國積極配合調查,如實坦白自己的問題,主動上交違紀所得,可從輕處分。2017 年 3 月,連同其他違紀問題,盧某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來源 貞豐縣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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