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支由村委主任帶領的“綜合治理小分隊”栽了!

這支由村委主任帶領的“綜合治理小分隊”栽了!

抓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讓黑惡勢力無處遁形,是人民檢察官肩負的政治責任,是法律賦予的神聖使命。

2019年10月24日16時30分許,龍口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11名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犯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罪一案歷經為期三天的法庭審理終於落下帷幕。

抽絲剝繭,深挖起底黑惡勢力

2013年8月份至10月份,被告人汪某彬糾集被告人汪某濤、施某濤、王某龍等人在某村道路採取用汽車、石頭堵路,安裝限高杆等方式阻止車輛進出南海小碼頭,並以此相要挾,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2015年2月份至2018年2月份,被告人汪某彬在擔任村委主任期間,為樹立威望、發展勢力,糾集被告人王某龍、施某蓬等人成立了“綜合治理小分隊”,多次在村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在擔任村委主任期間,被告人汪某彬還糾集被告人施某英等非村委成員參與村內工作,由被告人施某英負責管理被告人汪某彬個人領導下的村集體賬目,其他被告人根據被告人汪某彬的安排負責不同工作,嚴重擾亂村內管理秩序。

一審開庭,嚴打高壓黑惡勢力

龍口市檢察院公訴人指控涉案11名被告人6項罪名共14筆犯罪事實,並認定:被告人汪某彬自2013年開始至2017年間,糾集被告人汪某濤、施某濤、王某龍等多人,形成了以被告人汪某彬為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汪某濤、施某濤、王某龍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施某英、施某茶、季某、施某花、施某秋、施某良、施某蓬為參加者且關係相對穩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11人在其居住的萊州本村等地多次採取堵路、威脅、鬧事等手段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犯罪行為,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及當事人親屬共25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過程中,法庭對每起涉案事實進行了全面的法庭調查,分事實舉證質證,並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庭審紀律嚴肅規範,程序合法,控辯雙方的訴訟權利均得到充分保障。該案將擇期宣判。

文字:陳一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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