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監獄在中國古代的歷史,比男囚犯悲慘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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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女性的的社會地位本來就很低下,如果要是再犯了罪,下場比同樣犯罪的男囚犯要悲慘很多倍!



在古代女性犯罪的幾率其實是很小的,所以一般監牢不會設置單獨的女性囚室,但是犯罪幾率小不等於沒有,到了春秋時期逐漸的在監牢裡增加了女性囚室,而一般女性進監牢的原因有以下兩個:

一,丈夫犯罪或家族有人犯了重罪連累女性進監牢!

二,女性跟人通姦或殺夫被收押進監牢!


但是不管她們犯了什麼罪,只要進了監牢這幾種刑罰會讓她們生不如死!

一,笞仗,也就是用板子打屁股,但是對女犯人用笞仗刑時,會特意地把女犯人的褲子脫掉打,以示對女犯人的羞辱!

二,騎木驢,它主要針對的是犯了通姦罪的女性,行刑時將女犯人衣服脫光,把木驢背上的粗木橛插入女犯人私處,很多情況下還會把女犯人連同木驢抬上街上進行遊街,整個過程對女犯人的屈辱會讓她生不如死!

三,拶指,也就是讓女犯人把十個手指伸進拶子裡,然後兩名大漢站在女犯人兩邊用力拉繩子夾手指,十指連心,在女犯人痛苦的嚎叫聲中,手指可能也就廢掉了!

所以在古代,女性犯了罪以後,寧願死在監牢外也不願進入監牢,一旦進行監牢以後羞辱和痛苦會讓她們生不如死!


唐古看今


由於封建時代女性地位低下,經常受到牽連亦或是犯罪之後受到的處罰更是非常殘忍,那麼女性犯罪之後的主要處罰有哪些?



騎木驢這種刑罰主要是針對不守婦道的女人,其過程十分殘忍,基本活不下來。



在男尊女卑的時代這種行為當然也是非常少見的

浸豬籠也是針對女性不潔的行為,把活人放在竹籠裡,然後直接扔下水活活淹死,也是十分殘忍的


歷史小明王


在人類漫長的發展進程中,在“男尊女卑”封建禮教思想的束縛下,女性總是作為一種生育和服務工具,被男性隨意玩弄踐踏,生死不由命,身不由己,古代女性一旦身陷牢獄之災,那更是慘不忍睹,活著比想死還難。


第一,最早的監獄沒有男女之分,對女性囚犯來說,尊嚴掃地。古代最早的監獄呈現在西周時期,那時分的監獄設備粗陋,沒有單獨設立男子監獄和女子監獄,都是男女混搭,待遇也都根本一樣,把女性和男性囚犯關在一起,可想而知,是多麼痛苦不堪的一件事。

第二,追溯中國女犯監獄之最,當屬永巷,永巷起初是宮內供宮女、嬪妃所在的地方。後來,隨著宮廷戰爭的深入,永巷就成了單獨關押宮中女性犯罪者的監獄。


第三,深陷牢獄的女性囚犯受著各種酷刑不堪忍受

1.古代規定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明代沿襲舊制,必須脫了褲子受杖。這對女性不僅是殘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難堪的精神之辱,常人難以忍受。

2.到了宋代,女囚在被定死罪後,衙役們會先除去其衣物,將她固定在木驢之上。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人遊街示眾。


很多女性囚犯由於不堪忍受這種慘無人道的酷刑選擇了自殺,即便有部分能夠撐到活著離開監獄的那一天,但是等待她們的還是死亡,無路可走,古代封建禮制對女性的束縛是多方面的,在牢獄中,被公開扒褲子鞭撻,被騎木驢遊街,這樣的女性即便回家,夫家顏面掃地,肯定是掃地出門了,嫁出去的女兒播出去的水,夫家回不去,孃家更是回不去的,要麼就是餓死街頭一了百了,要麼就是青燈古卷陪伴我佛,才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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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刑法非常殘酷,不管任何人犯法都會受到法律的懲處。古時候由於女性的社會地位十分低下。相對於男性,女性在監獄的境遇比男囚犯更慘。

在我國古代,主動犯罪的女性比例其實非常少,一旦觸犯法律,他們的下場也比男性更慘,用生不如死來形容毫不誇張。因此很多女性犯法之後,在被抓進監牢之前就會選擇自殺身亡。

古代時候,女人一旦進了監獄成了女囚,輕則被裸著身體笞杖,即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抽打臀部、腿部或背部,重則脫了褲子游街示眾,名曰賣肉,在監獄裡被牢頭玩弄更是家常便飯。對於女性而言這不僅是皮肉之苦,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侮辱,常人通常無法忍受。

古代女性一般都是大門不邁,二門不出,一旦進了監獄,清白肯定保不住,附近鄉親鄰里都會知道,這樣也非常的丟人,以後也很難再嫁人。

在古代針對女性還有以下幾種刑罰:

1、刑舂俗稱騎木驢。

騎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多用於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女犯被判剮以後,就把她全身衣褲剝光,把她強按在木驢上,將“驢毬”插進女犯的私處。再四枚大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遊街。遊街隊伍的前面,敲著破鼓、破鑼要她高喊:“我是謀殺親夫的淫婦,大家來看我的下場!”

2、拶邢

這個在影視作品中經常可以看到,是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的刑罰, 故又稱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緊收,是舊時的一種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古代女子普遍很巧,女子的手若有傷殘對女子的影響很大,正所謂十指連心,一般女性都很難挺過這種酷刑。

3、幽閉

對女犯施行的宮刑,開始於中國奴隸社會時期,最早的記載見於《尚書·名刑》。這是少為人知的“技術”!明朝人王兆雲在《碣石剩談》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這就是通常所講的“幽閉”。

至於是什麼器官墜落,有人認為是孕宮,有人認為是產道前壁。。對此,清人吳薌見解獨特,他說,婦女幽道深處有塊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墜下來,就會像閘門一樣閘封私道,從而達到懲處女子的目的。

由此看來,古代女性由於地位的卑微,一旦入獄不僅要飽受身體上的疼痛,更多的要受到精神上的侮辱,可以說是生不如死,與男囚相比慘狀只有過之而無不及。古代的女性監獄對於女囚而言,完全沒有人性可言,這也不難看出為何女性犯法後情願自殺也不願坐牢。對於她們而言,好死遠勝過賴活。


文史侃大山


  

  最早的監獄沒有男女之分,對女性囚犯來說,尊嚴掃地。古代最早的監獄呈現在西周時期,那時分的監獄設備粗陋,沒有單獨設立男子監獄和女子監獄,都是男女混搭,待遇也都根本一樣,把女性和男性囚犯關在一起,可想而知,是多麼痛苦不堪的一件事。

  追溯中國女犯監獄之最,當屬永巷,永巷起初是宮內供宮女、嬪妃所在的地方。後來,隨著宮廷戰爭的深入,永巷就成了單獨關押宮中女性犯罪者的監獄。

  

  一直到了春秋時期,真正意義上的監獄才初具規模,把男女隔開了,不過那個時候之所以把女生隔開,並不是因為方便管理,而是他們覺得女生關在監獄裡面,實在是沒有什麼大用,於是就為了用她們來用來滿足官兵們的需求。

  可以說古代的時候,她們沒有絲毫的尊嚴,完全就是附屬品。在宋朝的時候,各種酷刑發展的更加的殘忍。一般情況下,如果一個女的被判了死刑,她首先會被撥去所有的衣服,然後被固定在木頭之上。接著就會有幾個壯漢把她抬到大街上去,讓所有的人看著。

  

  古代女子監獄是有的,不過數量非常少,因為女性一般不關押在監獄中,打板子已經是很嚴重的懲罰了。今天金兔就帶大家聊聊古代女子犯罪的那些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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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專門的“女牢”,但在歷史上出現的次數極少。

原因也很簡單:

古代女子犯罪,一般情況下會受“杖刑”,而不會被捕入獄。

所謂杖刑,通俗來說就是挨板子,脫了褲子打屁股。

試想古代女子思想保守,在眾目睽睽之下被褪去下身衣物,自然是羞憤難當,無異於奇恥大辱,更有甚者,在受刑過後會因為無法忍受羞辱,當場自盡身亡。

這都是因為杖刑除了懲戒肉體以外,對女子的精神心理,更是一種極大的殘害與折磨。

在古代社會,女人寧願餓死,也不敢犯罪,因為一旦淪為女囚,輕則被扭送官府,去衣受杖,重則赤裸下身遊街示眾,任由千夫所指。

而一旦被關進大牢,則會淪為牢頭或獄卒的玩物,受盡姦淫凌辱。

另外,古人懲罰犯錯女子的方式,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直接就走司法程序,而是進行家法處置,就是民間所說的“私刑”,由家族族長或長輩,按照家法懲罰犯錯女子,通常就是“浸豬籠”,“吊白綾”這類懲罰。

尤其是宋,元兩代以後,開始針對女子犯罪制定出較為嚴厲的“杖刑”,首要前提,就是一定要“去衣受杖”,所以每當有女子犯罪受杖刑,施刑現場會擠滿前來圍觀的百姓,對於受刑的女子來說,精神上的羞辱甚至遠遠大過肉體上的痛苦,事後更是難再拋頭露面,一生都會在千夫所指與流言蜚語中度過。

明朝時針對女子的杖刑,由於朝廷腐敗,甚至演變出一種惡劣的民間風俗:

打比方,某村有“甲女”和“乙女”兩個女人,彼此之間經常因小事發生口角,從而互生仇恨。

後來有一天,甲女在暗中向當地縣官行賄,並誣告乙女與鄰居通姦,於是縣官就讓衙役把乙女給抓來,宣佈她私通有罪,理應接受杖刑。

而到行刑當天,原告甲女還會呼朋喚友,站在公堂外圍起鬨鼓掌,此種行徑甚至在明朝有專門的名稱,叫做“看打”。

與此同時,在行刑前甲女還會花錢買通衙役,請衙役在杖打乙女時對其百般羞辱。

比如不等縣官正式下令行刑,這些衙役就會先把乙女的衣服脫光,直接拉到衙門外的大街上示眾,這時候甲女就會找來一大幫地痞無賴,對乙女各種撫摸挑逗,極盡侮辱之能事,而很多類似乙女的“女子罪犯”,都會在這一過程中羞憤難當,等受過刑後,便直接自盡而亡。

至於進到大牢內,那命運就更加悲慘了,被凌辱都是小事,嚴重的甚至因為獄卒以公謀私,成了監牢裡的奴隸,畢竟古代沒有所謂的“女牢”,男女犯罪都是關在同一座牢房裡,所以古代女子寧肯餓死,或者自盡,也不願進大牢,而那些不幸因罪被褪去衣物接受杖刑的,大多數都會受不了旁人的嘲弄與侮辱,而在杖刑後選擇自盡。

所以也不是沒有女子牢房,反而是很多人走不到牢房,就先一步尋短見了,畢竟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會,女子的地位很低,人身權利並沒有多大保障,尤其是犯罪以後,更會受盡世人的冷眼與嘲笑,變得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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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子犯罪不會被關到女子監獄,因為壓根就沒有女子監獄。

古代監獄不分男女,甚至不分男女監區,大家通通被關在一起,有男有女。由於女性異於男性的性別特質,女性在監獄中的生活不僅非常不便,而且無法得到最起碼的尊重,加之古代男尊女卑的特點,女性在監獄裡的日子那叫一個悲慘。



第一,女性受到杖責的時候,往往被要求脫掉褲子,甚至赤身露體,而且一般而言都會有男男女女圍觀取樂,這對女性來說是生理上和精神上的重大摧殘。

第二,對於犯了重罪的女性,一般都會被脫去衣物,然後綁起來遊街,更有甚者會遭致騎木驢的懲罰。想想一個女子,被脫去衣物,騎上木驢,遊街示眾,那種羞辱是常人所難以忍受的。



第三,女性被囚於監獄,與男性關在一起,出出進進的又都是男性獄卒,很難保不會遭到他們的取樂、挑逗和性侵犯。總之,女性進了監獄,基本上就別想保住自己的貞潔了。

第四,即便日後女性走出監獄,由於已經聲名狼藉,貞潔難保,未婚女性就別想結婚了,十里八鄉也不會有人願意娶,已婚的基本上也會被婆家轟走。而且,不僅婆家不容,就連自己的孃家也難容。一般來說,她們要麼是遠走他鄉,要麼就出家為尼,當然也可以下嫁最最貧苦的農民、乞丐等。



所以,在古代女性如果得知自己要進監獄,很多都會選擇自殺。一死了之,總比在獄中遭到生理和精神上的雙重摧殘好些。


達摩說


絕對比男囚犯悲慘,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下面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論證!

第一.首先是精神上的折磨,古代女子由於地位較低,但同時社會上對女子的聲名要求也比較高。於是才會出現烈女,貞節牌坊等特色詞彙。尤其是宋代程朱理學大行之道之後,“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從一而終”,“存天理,滅人慾”這些理論逐漸站在道學制高點,在理論上牢牢束縛著女性的思想。而封建五刑“笞”“杖”“徒”“流”“死”中最輕的“笞刑”和“杖刑”在行刑中都是在大庭廣眾之下脫掉衣服進行。不僅僅對女性的身體是一種摧殘,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折磨,受刑者往往生不如死,極端痛苦。而男性由於地位較高,往往把生命放在第一位。故而反往往通過行賄主動爭取“笞杖”之刑。

第二.肉體上的侮辱。古代女子受刑由於在大庭廣眾之下進行,不僅身體遭受刑罰,往往還會伴隨受辱,就連犯罪的官員家屬也不能倖免。著名抗倭英雄戚繼光的老上司胡宗憲就在因罪被逮捕後,妻子和女兒當眾受辱,在杭州,無賴子弟終日圍觀,撫摸挑逗,嬉笑侮辱。有的女犯人在沒過堂之前,在衙前戴著刑具暫押。這時仇家就會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褲子、鞋子脫掉,引以為樂。

第三.失節受辱。女子在被收監之後,淪為牢頭和衙役的玩物,想不失節更是難上加難。有些長相標緻的更是會被當為免費的妓女,成為眾多衙門官員的目標。至於那些性情剛烈的女子,要麼有的會受到殘酷的折磨,更狠的凌辱。因為歷朝歷代,牢頭和管媒婆們對付女性犯人的手段可謂層出不窮。所以女性犯人自殺的比例是相當高的!

第四.各種各樣殘酷的刑具對女性的身體造成極大的傷害,古代針對女子的刑罰有上千種之多,而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刑具更是令女性犯人毛骨悚然,特別是在被行刑後,這些犯人不僅聲名掃地,大多非死即殘。即便保住性命,餘生也極為可悲!

綜上所述,古代女性囚犯命運比男犯人要悲慘的多!


侃球論史


從我瞭解的古代歷史中,女性地位一直都是非常低下的,以至於如果古代有女性被關入監獄的話,那麼這名女子基本上已經一隻腳踏入鬼門關了,即便能在監獄中活著出來,那麼不出幾日她也會去自縊。

在進入監獄後的女犯,會有許多的刑具在等待著她們,比如“掘芋艿”、“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這些手段聽起來沒什麼,但實際上卻是非常的殘忍。

為何說古代女性進入監獄後會非常的悲慘?我從以下幾點來舉例說明:

  • 身心上的虐待

中國古代女子性格溫柔,大多數被關入監獄的基本上都是與別人私通,很少有那些造反被抓入獄的,那些造反的基本都在戰鬥中被殺死了,而古代女子搶劫殺人者畢竟少數。

那些與人私通的女子如果沒有在家族祠堂受到私刑的話就被官服入手,明朝之後女子私通被抓就不能擅自用私刑,官府會介入。但官府其實介入的話情況反而更糟,因為私刑最多浸豬籠、休妻等,大不了一死了解。

而官府介入後就會被關入監獄,那面對的將是地獄般的場景。裡面會關一些倒臺的官府子女、小偷小摸、與人通姦的女子。

在剛進入監獄的時候,裡面看管女犯的官媒就會先進行一頓“招待”,基本就是先餓上兩天,不管你有罪無罪,到裡面都有罪,老實承認錯誤就少吃點苦。

而那些脾氣硬的,官媒也自然有辦法讓你脾氣便軟,白天她會把女犯綁在馬桶邊,讓女方頭對著馬桶一整天,然後一直餓到晚上。

到晚上時不能睡覺,女犯會被綁在一個門板上動彈不得,而此時的女犯衣服已經被剝光,冬天淒冷無比,夏天蚊子、老鼠叮咬,就這頓招待過後,不老實也老實了。

  • 極致的身體處罰

清朝時朝廷有明文規定,被看守的女犯是不能被體罰虐待的,但天高皇帝遠,誰又能知道暗無天日的監獄裡面的場景。

脾氣好的最多讓你心理上受點傷,而脾氣暴躁的官媒在女犯進入監獄那一刻,也不分青紅皂白,先伸手打幾巴掌,那些官媒各個長得跟男人一樣粗壯,正常女子哪禁得起幾巴掌就暈了過去。

弄醒之後也不管女犯跪在地上哀求,直接從樑上放下粗麻繩,把女犯如同豬一樣手腳捆起來,然後在從頭到腳中穿過,打個死結將女犯高高吊起,這個時候的女犯就像一個沙袋一樣任人擺佈。

這樣的造型無法用手腳擋住身體脆弱的部位,而官媒則拿起竹片不管三七二十一,全身上下一片亂打,打了幾百下打到累後才停手,而這時候的女犯已經出氣多進氣少了。話說這樣的地方,不是地獄是什麼?

  • 免費妓院

女性也分胖瘦美醜,如果遇到那些長得標誌的女犯,那麼她們面臨的將會是無盡的折磨。進了監獄的古代女性,家人幾乎已經不管了,而官媒那些直接把女犯當成青樓女子來接客。

張三李四、王五馬六各個都來光顧,日夜不停的讓女犯接客,稍有不從就會被打得皮開肉綻,更有甚者花點銀子,直接把人弄到外面去取樂,但第二天女犯還能不能回來還兩說。

古代女子地位極其低下,犯了錯的女性更是家裡人都不要了,所以她們即便死在牢裡家人也不好意思去認,已經對她是死活不管了,因此那些官媒和牢頭才會如此大膽、

在古代人的意識裡面,女犯一旦進了監獄,不管是人格、尊嚴、貞操都不存在了,她們接下來命運就是任人擺佈、姦淫、玩弄,每一個關在監獄中的女性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性格剛烈的會想辦法自殺,性格軟弱的也從此就是一具沒有靈魂的軀殼。

所以,古代的女性監獄比男性要慘上千百倍,至少在身體方面女性要遭受更多的罪惡,而這樣的罪惡是正常人都無法忍受的。


小燕子讀歷史


女性監獄在古代的歷史,比男性囚犯慘的多!

我們都知道,在封建社會當中女子是很沒有地位的,她們不管做什麼都要得到男人的同意,沒有結婚之前要聽自己爸爸的,結了婚之後要聽老公和兒子的。總之,她的一生都不能有自己的見解和意見。當然現在很多女性同志們都開始了女權運動,女性的地位也崛起了。可以說比之前要幸福得實在是太多。

而且在生活當中,不僅女生沒有地位,如果你要是無辜被牽扯進了監獄,那就日子更加難過了。下面大家就跟小編就給大家普及一下監獄的由來,以及女子在監獄當中是何等的地位。

其實最早監獄的雛形是在西周的時候,不過那個時候由於生產力十分低下,並沒有把男子和女子單獨的隔離開,所有的房間裡都是關著男女兩種人,他們的待遇也都是一樣的。

一直到了春秋時期,真正意義上的監獄才初具規模,把男女隔開了,不過那個時候之所以把女生隔開,並不是因為方便管理,而是他們覺得女生關在監獄裡面,實在是沒有什麼大用,於是就為了用她們來用來滿足官兵們的需求。

可以說古代的時候,她們沒有絲毫的尊嚴,完全就是附屬品。在宋朝的時候,各種酷刑發展的更加的殘忍。一般情況下,如果一個女的被判了死刑,她首先會被撥去所有的衣服,然後被固定在木頭之上。接著就會有幾個壯漢把她抬到大街上去,讓所有的人看著。

我們都知道女人是特別看重節操的,尤其是古代的女人,講究的更是嚴格,於是她們對於這種奇恥大辱,一般都會直接自殺。

而且女子一旦坐牢,就會受到各種的欺凌,所以有些人為了能夠維持住自己的操守,紛紛選擇自殺。但也有例外的!

不過後來的人慢慢的越來越人性化,所以就改良了這種方式。直到現在,基本上就不會再出現對女性有侮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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