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闖紅燈被撞,交警判監護人與司機同責!網友吵翻了

行人闖紅燈與機動車出事故,

一般來說,由於機動車本身危害性大,

多數情況下,一般現場定責時,

司機都要擔主責

男童闖紅燈被撞,交警判監護人與司機同責!網友吵翻了

但凡事也有意外,比如最近這個事故:

男童闖紅燈被撞,交警判監護人與司機同責

近日,安徽蚌埠一位老人推著嬰兒車,闖紅燈進入斑馬線。身後的小男孩在斑馬線上奔跑著過馬路,被急駛而來搶綠燈的紅色轎車撞飛。

男童闖紅燈被撞,交警判監護人與司機同責!網友吵翻了

經交警鑑定,轎車司機盧某駕駛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未減速(車速經鑑定約60-30km/h),男童監護人徐某某在紅燈亮時與男童進入人行橫道橫穿馬路,且沒有帶領男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盧某和徐某某擔負此交通事故的同等責任。

司機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行人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九條: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此事也引起了網友的廣泛討論

有網友認為司機犯錯的↓

男童闖紅燈被撞,交警判監護人與司機同責!網友吵翻了

也有人為司機“喊冤”↓

男童闖紅燈被撞,交警判監護人與司機同責!網友吵翻了

各位老司機對此又怎麼看?

深圳最嚴交規:斑馬線無人通行也要減速

說起禮讓行人問題,小優在此提醒各位司機,明天起(11月1日),深圳新交規正式實施!其中,針對斑馬線通行做出了明確規定:

男童闖紅燈被撞,交警判監護人與司機同責!網友吵翻了

《深圳市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

第十七條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或者行經顯示綠色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或者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避讓的,處五百元罰款。

這一規定簡單概括就是:

  • 遇斑馬線或者紅綠燈,不管有沒有人,必須減速行駛;
  • 而如果遇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或紅綠燈,則必須停車避讓。
男童闖紅燈被撞,交警判監護人與司機同責!網友吵翻了

而交警也解釋,即便是遇到行人不按規定通行,或禮讓了仍不通行的情況,為安全起見,司機仍需減速讓行,避免事故的發生。

男童闖紅燈被撞,交警判監護人與司機同責!網友吵翻了

深圳新交規實施了,大家抓緊轉發給身邊去深圳的車主看看吧,免得被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