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被學生用磚砸頭老師仍深度昏迷,未脫離危險期,親屬:打人學生家屬至今未現身,也沒有表達歉意, 你怎麼看?

小小嫻


該案件的目前情況是:

四川眉山市仁壽縣城北實驗初級中學班主任教師黃某被學生用磚頭擊打頭部9次後陷入昏迷,至今仍未甦醒。10月28日下午從被打教師親戚處獲悉,當天上午醫生曾和家屬交流病情,稱病人目前仍處深度昏迷,尚未脫離危險期。事發至今,打人學生家長未曾現身探望,也未向被打教師親屬致歉。但顏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由此可知,該案件當中顏某已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所以其本人估計也根本沒有機會親自出面向受害人進行道歉,另一方面其親屬至今未能現身並且表示歉意或者積極賠償對於打人者後期的量刑並不有利。

因為本案當中顏某已經年滿15週歲,按照《刑法》規定己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所以本案當中的顏某因為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採取強制措施,後期必然還會涉及到刑事審判的問題,在實務當中此時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親屬應當積極與被害人家屬取得聯繫,無論是表達歉意還是進行賠償都能一定程度上獲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這樣才可能有機會為顏某之後量刑爭取有利的量刑幅度空間。

很可惜,至今顏某的親屬未能按照上述進行任何的表達歉意或者賠償的措施,無論是親屬過於氣憤還是其他,但是整個事件均在朝著不利於顏某量刑的方向走。


麋鹿說法


評論之前先了解一下發生了什麼:

被打黃老師是四川眉山市仁壽縣城北實驗初級中學班主任,打人者顏某因為在校園內騎車載人遭到了黃老師阻止。顏某懷恨在心,10月25日他衝進教室,用磚頭先後9次將黃老師擊倒,黃老師住進ICU後至今昏迷不醒。

據瞭解,顏某今年15歲,家長是當地一名富商,顏某被拘留後家屬始終未露面。

以前都說警察是個高危職業,現在醫生和教師也同樣危險。先前發生學生或家長傷害教師事件總有人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可這次受傷黃老師覺得遭受的是無妄之災。

顏某校園內騎車載人已經違反了規定,而黃老師對其管束既是為了維護校規校紀,又是為了提醒學生安全,可說這麼盡職盡責老師沒有一絲過錯。

如果顏某不被嚴懲,將會傷害無數教師的心,教師們會對教書育人產生質疑,很可能滑向只管教書不管育人方向,後果是災難性的。

值得慶幸的是,顏某已經15歲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肯定不會像大連13歲惡魔殺害小女孩一樣逃脫法律責任。

黃老師至今昏迷不醒後果嚴重,顏某9次用磚頭擊打頭部手段殘忍,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4歲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別再拿孩子小說事兒,具備了傷害他人能力,那他也就具備了接受刑事處罰能力,這樣的人如果不判刑,今後仍會危害社會,監獄是管束他最好的地方。

家長至今未現身很可能是擔心人財兩空,他們深知孩子肯定會判刑,觀望案件進展和傷者情況,最後再拿出錢與家屬達成諒解換取減刑。

什麼樣的家庭培養出什麼樣的孩子,家屬最起碼的同情心和悔過心都沒有,只想著“花錢買刑”息事寧人。

如果我是家屬,堅決不和解,必須將犯人繩之以法!


民間那些事兒


我先說個真實的案例。


我們學校上週週四發生了一起一年級小學生傷人事件。上午第四節上體育課排隊時,後面的一名同學抱起前面的小同學後突然撒手,結果被抱學生的下巴撞在自己的膝蓋上,造成一顆門牙脫落,嘴巴流血。接到教師電話後,雙方家長聞訊即到。傷人孩子的家長隨即帶受傷的孩子到縣城的醫院進行拍片檢查,治療拿藥。

今天晚上路遇傷人孩子的家長,她表示非常抱歉。她告訴我,給孩子檢查治療之後,這兩天晚上都拿禮物去看望了受傷的孩子。說換位思考將心比心,誰家的孩子不嬌不疼!

其實,那位受傷的孩子也就耽誤了一個下午,第二天就來上學了,儘管嘴巴淤腫著,門牙脫落處是一個豁洞。

雙方家長沒吵沒鬧,受傷的孩子得到了相應的檢查和治療,事情處理得比較理性。應該說,這雙方的家長表現得比較理智、文明。

再說那名無意傷人的孩子。當時他看到因自己過失而讓同學受傷,在又急又難過之下,用頭朝牆上直撞。他媽媽接到通知到校時,他躲到小花園的灌木叢裡哭著不肯出來。很明顯,這也是一個知錯願改的孩子。

要知道,孩子只是六七歲的一年級小學生,他們的家長是沒有多少文化的農民!

發生四川省眉山市仁壽縣城北實驗初級中學的這件學生傷害教師事件,我相信但凡看過監控視頻的,都會感到極度震驚。在短短几秒鐘裡連續用板磚連續擊打老師頭部9次,在教師已經倒地後仍擊打不停。而且似是餘恨未消,該生離開後又衝回來還想繼續施暴……這該是對老師有多大的仇恨?難道是俗話說的“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

而據說,不過是因在校園違規騎車被該教師批評了一頓而已!

這次批評還能有多嚴厲,多麼不講情面,多麼不講道理?能讓這名已經年滿15歲的中學生對老師痛下死手!

受傷老師仍然在醫院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目前仍未甦醒,甚至可能性命不保,最大的可能是成為植物人。對學生的一次批評竟造成這樣的結果,這要讓多少教師心驚又心寒。

又據說,傷人學生的家長是做生意的。他們至今未現身,也沒有表達歉意,究竟是怎麼回事?

如果身在外地,一時不能回來看望被兒子傷害的老師,難道你就不能先打電話向受害人的家屬表達歉意?即使是遠在國外,也有網絡,也能電話聯繫啊!難道他們是在信號不到的原始森林,是在大西洋海底?

熊孩子的背後往往至少有一個熊家長。筆者大膽猜想,學生心狠手辣,他的家長大概也是狼心狗肺。他們可能認為,反正已既成事實,能花錢擺平的事就不是大事。即使該教師死了,孩子剛年滿15歲,仍屬於未成年人——還能把我們怎麼著!

如果真是這樣,我們這些局外人除了憤怒又能說什麼呢?


牟山花下客


這位老師太可憐了。被打黃老師是四川眉山市仁壽縣城北實驗初級中學班主任,打人者顏某因為在校園內騎車載人遭到了黃老師阻止。顏某懷恨在心,10月25日他衝進教室,用磚頭先後9次將黃老師擊倒,黃老師住進ICU後至今昏迷不醒。 據瞭解,顏某今年15歲,家長是當地一名富商,顏某被拘留後家屬始終未露面。



我們瞭解了實際情況之後,才知道為什麼家長不現身。首先孩子已經到了可以刑事處罰的年齡,這位學生的家庭是為富商。家長不敢出面道歉,說明家長已經認識到他自己孩子犯的錯誤的嚴重性。

但是,既然孩子已經犯錯,那麼作為家長我們應該表示自己的失誤和教導的錯誤,然後想方設法去救助這位在昏迷中的老師。作為老師本身沒有其他的壞心眼,一心想著為學生好,現在卻遭到學生的嚴重報復,那會讓其他的老師怎麼想?

老師這個行業是否成為一個高危行業呢?老師還敢去管教學生嗎?現在的孩子為什麼如此暴力,是家長在背後給孩子撐腰嗎?還是孩子從小家庭教育的缺失呢?

老師,社會,學校,家庭都應該認識到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目前,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正在審議中,這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個利好信號。應該讓那些破壞社會安全的未成年人受到嚴重製裁,不能讓好人蒙受冤屈。


說文寫作


校內違規騎車被批評,15歲學生持磚砸傷班主任。
近日,有一段學生打老師的視頻在網上熱傳,
事發之後,教師內的學生立即報警,
並呼叫救護車。據悉,打人的是四川眉山仁壽縣一位15歲的學生顏某。
是因在校內違規騎自行車,被班主任黃某批評教育,
才對班主任懷恨在心,醫院方面表示,
黃某生命體徵平穩,目前仍在icu治療。


據瞭解,顏某今年15歲,家長是當地一名富商,

顏某被拘留後家屬始終未露面。

看到這個新聞之後,我又特意的去看了一下事發的視頻,

覺得這個孩子是真的狠 ,如果不是有同學在後面拉著,

老師可能當場就沒命了。

可見這個孩子下手有多狠。


現代社會,無論發生什麼事,生命是第一位的,

不得不受到保護和尊重。

這樣的孩子,即便是長大了,可要怎麼了得?

越來越覺得未成年人保護法有時候真的不是在保障未成年的合法權益,

而是被某些居心不良的人給利用了,

對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犯罪進行區別對待,

很有可能會加重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

並且怎麼看都是絕對的不公平。


還好慶幸的是,顏某已經15歲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

肯定不會像大連13歲惡魔殺害小女孩一樣逃脫法律責任。

小小年紀如此暴戾,為了一點小事就要奪人性命,

絕不願諒,殺人償命。

家庭再富有有什麼用,教育出來這樣的孩子,

簡直就是披著校服的狼!

只管住院看病,花富翁的錢,耐心耐心住院,

花他破產。。。。祝福老師早日康復。


熊孩子後必有熊家長……家庭教育才應是教育的重心……

請把懲戒教育和體罰區別開來。

把懲戒教育權還給老師,請全社會都努力教會所有家長正確使用懲戒教育。

只有說理教育和懲戒教育的合理並用,

中國的教育才能逐漸健康發展,為了祖國的教育事業,

把懲戒教育還給學校,還給教師,

願學生傷害教師的事件不再發生。


作為一名家長,我能夠接受未成年人不入刑,

因為孩子的心智離成熟還有一段距離。

同時,我不接受家長不入刑,作為監護人,

你的孩子犯罪你最起碼就是瀆職、翫忽職守罪!

孩子如果犯的死罪,你最起碼也是無期。

別說株連,事實上,你的不負責任株連了無辜的人。


老徐說事999


看到這個新聞,想起這兩年流行起來的一句話:老師也已經成了高危職業。

實際在我讀小學時,就發生過一次比較嚴重的學生打老師事件。

那時我上五年級,上數學課的時候兩個男生講話,老師把他們叫到教室前面打了他們兩下,結果其中一個學生氣不過,飛起一腳踹向老師的肚子,結果老師剛剛懷孕兩個月,當時就趕緊去醫院,孩子還是沒有保住,後來學生家長賠了錢,學生繼續來學習讀書。

而現在這樣的事情是越來越多,究其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家長的長期溺愛造成孩子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

現在很多家長嚴重溺愛孩子,看著自家孩子是哪兒哪兒都好,在家裡是個小霸王,爸媽寵著,爺爺奶奶哄著,脾氣比大人還大,一不開心就又哭又鬧,甚至敢動手打大人,大人還覺得這孩子有出息,不怒反笑,助長了孩子的忤逆。而在外面,因為有父母在後面撐腰,也是不講理,欺負其他小朋友是經常的事情,被投訴了,父母還會給自己找藉口:他還是個孩子嘛。

二、家長本身就蠻不講理,助長了孩子的囂張氣焰

有些家長自身就是蠻不講理的,這和上面的寵愛孩子還有點區別。父母就不講道理,在外面只能佔便宜不能吃虧,隨時都能拿出一副幹仗的架勢來。這樣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必然也是蠻橫無理的。

這就屬於價值觀的問題,沒有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受不得半點委屈,稍有不順,就想著如何報復來發洩不滿。


三、家庭對教育的忽視和漠視

有的家庭對教育並不是很重視,把孩子送到學校不是希望孩子能養成良好的品德,獲得優異的成績,而只是給孩子找一個待著的地方。在這些家長眼中,我把孩子交給學校了,學校和老師就得給我好好教,像我們家長一樣哄著寵著孩子,不能打不能罵?否則就是學校和老師的不對。

這樣沒有尊師重教觀念的家長,眼裡就沒有老師,覺得老師就應該是給他家孩子服務的,看不起老師,更談不上尊重老師,他家的孩子就更目無尊長了。

回到眉山學生用磚頭砸老師這件事上,學生因為老師的一句教導就敢用轉頭砸向老師的頭部,而且很明顯是奔著要命去的,說明了什麼?

1、學生一直以來就是不受管教的,他覺得老師的話讓他受了莫大的委屈,繼而心生怨氣,產生報復老師的念頭;

2、敢用磚頭砸頭,而且是往死裡砸,事後還說出就是想讓他死這樣的話來,說明孩子的心理已經扭曲,沒有對生命的敬畏,沒有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力,像一個隨時會爆發的火球,充滿危險;

3、出事後,學生家長不是積極回應,協助老師治療,而是採取避而不見的態度,說明家長也是是非不分,不敢擔責或者說要推卸責任,這樣的家長會教出這樣的孩子也就不足為奇了。


花七七說事


看了視頻,出離憤怒。應該是課後吧,黑板上寫了滿滿一黑板,老師是不是該收拾一下回辦公室了,或者是課餘對這幾個學生進行額外輔導。一個穿校服的學生,手裡拿著板磚,走到老師身後,照老師後腦就砸。

老師被砸懵了,他是無論如何也要想不到眼前的這些孩子會對自己下黑手。沒有任何反抗,就讓這個小雜種連駭9板磚,據說血濺黑板!

我可不可以說這是我國教育史上最恥辱的一天?老師在教室裡受到如此屠戮,生命安全都沒有保障,尊嚴更是成了笑話!

讓老師還怎麼敢教你,怎麼安心在講臺上傳道解惑?!

實驗學校,通常都是好學校。學生或頑劣一些或乖順一些,都是正常現象,但這樣小小年紀就肆無忌憚殺人傷人的,亙古幾何?

毫無疑問,這個小雜種要受到刑事處罰,他的刑期,要看這位老師的傷情而定。他的父母大人,自孩子闖了這個禍後,沒露面,沒道歉,沒賠償。

幸好老師有醫保,不至於因為一時籌不到錢而耽誤治療,但你這樣躲著,能躲過十五?

再好的學校教育,也抵不過壞家教的抵銷。大家都是一個學校讀書,一樣的教材,一樣的三綱五常,為什麼千人千面?家教!

你自己不教,只好麻煩社會和國家來教!你養的孩子,你不往好裡教,下場就是這樣,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小小年紀就成為廢柴,一生盡毀!

不指望你把孩子教育成利國利民的棟樑,能自食其力,別禍害人行嗎?

你以為這社會你可以為所欲為嗎?想問一句這小雜種,裡面的飯,好吃嗎?裡面的大通鋪,睡得比你家裡的床舒服嗎?


潘衛霞律師


這是一起嚴重的傷師辱師事件,這件事得發生,我認為是有必然性的,現在的的教育大背景就是,學生在學校做了錯事,是因為年齡小,老師沒教育好;老師即使做了一件很小的錯事,就會被無限放大,從嚴處理,殺一儆百。所以導致學生越來越猖狂,不尊重老師,並拿起“老師不準體罰學生的這個緊箍咒”,隨意妄為。對於老師的批評和指正,是頂撞不理睬。而老師也只能望生興嘆,無計可施啊!因為學生手裡又尚方寶劍在握。老是們只能不求無功,但求無過啊!有少數負責認的老師也會被制度懲罰的遍體鱗傷而偃旗息鼓。另一方面,現在的家庭教育出了問題,現在打學生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在蜜罐里長大的一代人,從來衣來伸手,飯來張口,都是要星星不給月亮的,家長過度的寵愛,導致學生極端自私自利,受不的半點委屈。

所以我認為這起砸師事件的發生,一點也不令人意外,但是作為孩子的家長到現在也不出面,我認為有其子必有其父,有其父必有其子啊!孩子的自私自利,冷酷無情,是父母教育的結果。我認為對於這樣的父母是應該追責的,作為未成年人得監護人,出了這麼大得殺人事件,應該又連帶責任。


流陽是火


仁壽縣某中學學生顏某(男,15歲)因對老師日常管理不滿,在教室內用磚頭將老師黃某頭部打傷。目前老師黃某仍處於深度昏迷狀態,尚未脫離危險期。而打人學生家長目前沒有現身,也未向黃某及家人表達歉意。

病房外的鮮花,這是其他學生來醫院看望老師黃某所送。

這也是一起未成年犯罪。雖然公安機關並未透露學生涉嫌的罪名,但從學生所持的器械,毆打的部位,造成的傷害後果來看,這個行為應當涉嫌故意殺人罪。

最近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問題討論最多的便是刑事責任年齡問題。其中有一部分人員反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認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多數還是由家庭和社會環境造成的,隨意降低年齡,把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讓未成年人自己承擔就有點不公平了。

眉山學生毆打老師事件中,家長在整個事件中的態度確實也令人看到家庭環境對於未成年人的影響。作為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的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但家長在整個事件中的表現是逃避,漠視,毫無責任擔當。試想,這樣的父母,又如何能夠教育出一個道德品格高尚的子女?所以,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有必要,但是未成年人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同樣至關重要!


葉律師


太可怕了,太讓老師寒心了!

一,命債要用命來還!

這種學生,如果老師死了,一定要判死刑!一命抵一命!老師命大沒死,他也必須判刑!

家長必須賠償受害老師的損失!養兒供女,贍養父母的費用必須賠償!沒死,醫藥費,誤工會,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等都必須賠償!

二,不需要這種家長來道歉,看望!

這種父母,看到就讓人生氣。養不教,父之過。什麼樣的家庭才會養出這種無法無天,狠毒兇殘的殺人犯?這種父母心都被狼狗吃了,怎麼會有悔過同情心?

他們一定在四處活動,一定在為他們殺人的兒子開脫罪行,也許還忙於弄虛作假偽造什麼的,怎麼有時間來看望老師?

三,看望了老師又怎樣?願諒嗎?

不,絕不願諒!

除非用同樣的磚頭,在學生父親的後腦上,狠毒的十秒砸九次!

蒼天啊!跪著的倒下的教師會教出站著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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