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不顾我的幸福,逼迫我赶紧嫁人,只为拿彩礼给弟弟买房!”

曾经看过这样一则热门问答:重男轻女可以严重到什么程度?

题目下面三千多条回答,皆是是受尽“重男轻女”折磨,却无力反抗的人们。

“我妈不顾我的幸福,逼迫我赶紧嫁人,只为拿彩礼给弟弟买房!”

从这些回答中可以看到,许多女生,都带有“原罪”出生的,从出生起被大家认定性别的那一刻,就注定要被忽视,被责怪,甚至被埋怨。

一出生,“偏见”加身,因为是性别是女,所以理所当然在家庭不受重视,哥哥弟弟能拥有的,她无法拥有,就连餐桌上的肉,都会因为性别原因,只能看不能吃。

有些人在小时候,要把自己所有珍惜的东西让给弟弟,攒了许多的贴画,一支新铅笔,一块学校奖励的橡皮。

有些人即便长大了,还要背负养弟弟的重任,要帮弟弟买房子,要帮弟弟安排工作,更有甚者要帮弟弟还欠下的网贷。

有些人,一辈子活在兄弟的阴影下,无论自己如何优秀,都得不到父母的认可,即便那些哥哥弟弟不务正业,除了啃老,什么也不会。

许多人在做父母之前,都会以为自己能够“一碗水端平”,实际上真正面对儿子或女儿时,才会明白“十根手指尚有长短”,偏心的理所当然。

也有许多女人在这样的阴影下独立自主,成家立业,只不过她们逃不了多远,就会被父母揪回来,继续履行强加在身上做姐姐的“责任”。

“我妈不顾我的幸福,逼迫我赶紧嫁人,只为拿彩礼给弟弟买房!”

刘璐结婚不到一年,就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简单,丈夫家暴。

确实,家暴不能忍,有第一次就有无数次,早离婚早解脱,我们这些朋友都是很赞成的。

刘璐自己自然想得开,毕竟当初结婚也是被妈妈强迫结的,一场没有爱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婚姻,能持久才奇怪。

原来,刘璐有个小她两岁的弟弟,她28岁,弟弟26岁。

一般这样组合的家庭,父母没有不重男轻女的,刘璐从小就被教育让着弟弟,有好吃的好玩儿的第一时间要给弟弟,否则就是“没个姐姐样儿”。

如今,姐弟俩都毕业工作,刘璐自小要强,高考考了好学校,毕业后就找了高工作。弟弟则不然,似乎是印证“慈母多败儿”这句话,弟弟学习学习不行,工作工作也不行,连对象都不好找。

这不,家里给介绍了几个都嫌弟弟没个稳定工作,更重要的是没车没房。

刘璐父母着急了,都是农村家庭,哪里能买得起城里的房车?只是在这时,有亲戚出主意:“你家女儿不错啊,找个对象,要一笔彩礼,这不就成了。”

果然,父母在刘璐身上打起了心思,以往对她的事儿不甚关心,如今越发积极让她相亲。

最后,简直是“卖女儿”一样,换来了30万元的彩礼钱,转眼给弟弟首付买了套房。

刘璐想嫁吗?不想嫁,只是父母三天两头打电话催她,甚至还跑到单位去找她,她实在没办法,又加上看着对方不错,就稀里糊涂答应了,谁能料到丈夫有家暴倾向呢?

其实,婚姻中的尊重是相互的,30万彩礼确实多,男方会认为女方只图钱,不图感情。彼此之间的尊重没有了,动手、辱骂、暴力,自然就“手到擒来”了。

“我妈不顾我的幸福,逼迫我赶紧嫁人,只为拿彩礼给弟弟买房!”

拿彩礼给弟弟买房,这样的事儿不新鲜。吸闺女的血来养儿子的人,更不再少数。

前几天还看了一则这样的故事,女人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但是因为经济原因一直没能买房,一家三口住了七八年的出租屋,终于攒到买房子的钱了,母亲却打电话说弟弟快结婚了,这些钱给弟弟买房吧。

女人听到这句话彻底心寒,再也没动过不买房的想法,当机立断付了首付,还准备从此离那个原生家庭远远的,毕竟父母心里只有他们的儿子,没有她这个女儿。

许多人只有真正经历过伤心,才懂得谁是对自己最好的人,才懂得疼爱自己。

有一位匿名网友这样描述自己的经历,她说,自己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孩子,在自己之前,也有一个姐姐被遗弃,现在找不回来了。

幸运的是,她被好心的养父母收养了,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两个哥哥也对她非常好,让她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

如今亲生父母那边生活困难,得知她日子过得好又来伸手要钱,她决定与那边一刀两断,不允许善良的养父母被伤害,这个结局也是很解气了。

“我妈不顾我的幸福,逼迫我赶紧嫁人,只为拿彩礼给弟弟买房!”

我们常说:生而为人,烦请善良。

父母,在一定程度可以说是天赐的职业,那么最起码也要带着一丝善心去抚养孩子,能够摒弃心中的偏见,有把他/她当做骨肉至亲来对待的觉悟,才可以真的为人父母。

电影《何以为家》中,孩子状告父母“生而不养”,引发观众泪奔,我们在关注生命可贵的同时才发现,原来无条件的爱更难得。

“我妈不顾我的幸福,逼迫我赶紧嫁人,只为拿彩礼给弟弟买房!”

也许这个世上,有无数的女性还在遭受“重男轻女”的折磨,但是请不要放弃挣扎与斗争,更不要破罐破摔放弃自我追求,要知道,即便这个世上无人爱你,你也要用尽全力去爱你自己。

“我妈不顾我的幸福,逼迫我赶紧嫁人,只为拿彩礼给弟弟买房!”

今日话题:在一个“重男轻女”家庭中成长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答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