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
芜湖市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城市面貌发生巨大改变,
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升,
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迈出坚定的步伐。
根据芜湖统计局最新出炉数据,2018年,我市年末城镇化率达到65.54%(按常住人口计算),市区常住人口169.7万人,已经进入了大城市行列;全年人均GDP达到13311美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2.8%,达到高收入、富裕地区水平。
跻身全国大城市行列
新中国成立70年来,
我市城市规模逐步扩大。
建国初期,芜湖市辖
第一、二、三、四共四个区和
芜湖、南陵、繁昌等三个县。
到改革开放初期,
除6个市辖区外只下设1个芜湖县。
后经过一系列的行政区划调整,
至1990年末,确定了包括
镜湖、新芜、马塘、鸠江
4个市辖区和
芜湖、南陵、繁昌
3个县的行政区划,
辖区面积3317平方公里,
户籍人口224.56万人;
其中:市区面积230平方公里,
户籍人口74.79万人。
2004年—2006年
以扩大市区范围为宗旨,
芜湖对行政区划
进行了新一轮较大的调整。
将新芜区、镜湖区合并为新的镜湖区,并将芜湖县的原荆山镇、鸠江区的广福和莲塘2个居委会划入其内;将芜湖县的火龙岗镇划入马塘区,并将马塘区改名为弋江区;将芜湖县的清水镇划入鸠江区;将繁昌县的三山镇和峨桥镇划出,新设立三山区。
由此,市区面积由全省最小的
230平方公里扩大到720平方公里,
户籍人口突破100万人。
2010年-2011年,随着无为县与和县沈巷镇的划入,整个市域面积扩大到598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065平方公里;全市户籍人口增至385万人。与此同时及稍后一段时间,又陆续将芜湖县的方村镇划入镜湖区;无为县的二坝镇、汤沟镇、白茆镇划入鸠江区,市区面积扩大到1491平方公里,户籍人口增至124万人。
根据国务院
《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中明确提出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以市区常住人口为划分标志,
按照我市市区常住人口169.7万人、
突破150万人的规模,
芜湖现已成为Ⅱ型大城市,
从而跻身全国大城市的行列。
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
新中国成立70年来,
我市城镇化率稳步提升。
2018年末,达65.54%,
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10.85和5.96个百分点。
70年来,我市的城镇化进程可分为
波动、恢复、停滞、稳步发展和
加速发展4个发展阶段。
1949年-1978年
城镇化波动时期
这个阶段,芜湖市行政区划和隶属关系经历了一系列较大的变动,城镇化水平有较大的波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迅速恢复,下乡知青返城,一些上海知青和外地下放干部也在芜湖安家居业。
1986年末
城镇化恢复时期
城镇化率恢复到29.9%,年平均提高0.51个百分点。
1987年—1991年
城镇化停滞阶段
由于户籍管理制度的刚性、农村和城市实行的差别化计划生育政策,城乡人口的增长有明显的不同,5年间城镇化率一直徘徊在29.7-29.9%之间。
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
经济再度全面起飞
户籍管理开始松动,出现农村人口“买城镇户口”的现象;加上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始逐步向城市转移,城镇人口开始逐年稳定增加。这一时期,城镇化率提高了3.1个百分点,年平均提高0.34个百分点。
进入21世纪后
我市进入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
二、三产业在城镇集聚并得到快速发展,加上市区及建成区面积的快速扩大,有效地促进了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城镇化呈加速发展的态势。这一时期,我市城镇化率提高32.2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9个百分点,是建国以来城镇化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
进入富裕地区行列
新中国成立70年来,
我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
建国初期10美元左右提高到
2018年的13311美元,
按照世界银行提出的划分标准,
我市已由低收入地区进入
高收入地区行列。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从不到60元提高到35175元;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由
高于80%降低到32.8%,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划分标准,
我市已进入富裕地区行列。
新中国成立70年来,
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市内交通出行越发便捷。
建国初期,
芜湖市没有开通公共汽车,
当时市区的主要交通工具是
人力车和轿子;
2018年,
全市共有109条公交线路、
2066辆公交营运车辆。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
出租汽车从无到有;
2017年末,
全市实有出租车5120辆。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共享单车等
新的出行方式不断涌现。
正在进行施工的轨道交通
1号线、2号线一期项目,
标志着我市即将跨入轨道交通时代。
人民生活美好幸福
如今,身在芜湖这座城市,
很多市民都能感受到
这里环境的日新月异。
建国初期,
我市园林绿地面积很少。
2018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5.84%,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46%,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2平方米。
2018年,我市被授予
“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生活环境好,
市民的日常生活也得到充分保障
建国初期,全市只有一个水厂,
日供水能力不足1500吨;
2018年,全年市区城市日供水
综合能力达到90万吨;
居民人均日生活用水180升,
自来水普及率达100%。
建国初期,
全市电力供应异常紧张;
2018年,
全市居民用电量25.14亿千瓦时,
居民用电得以充分保障。
1985年起,
燃气在我市逐步使用和推广;
2018年,
全市供气总量60617万立方米,
居民家庭燃气普及率达100%。
2018年末,全市城镇居民家庭家用汽车拥有量49.53万辆,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约40.69辆汽车;移动电话 用户362.22万户,每百户居民家庭有约240.63部手机;城市互联网用户数达到123.93万户,每百户居民家庭有约89户接入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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