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葬禮中的五服,究竟是五代還是九代

中國的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親戚以父宗為重。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性後裔及其配偶,也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人們通常稱“本宗九族”。此範圍內的親屬(含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如遇喪事,均要為死者服喪,親者重服、疏者輕服,依親疏關係依次遞減。服制按服喪的期限和喪服的粗細分為五種,即民間常說的“五服”。接下來小編給大家談一下,傳統葬禮中的“五服”。


傳統葬禮中的五服,究竟是五代還是九代


其一、斬衰(zhǎn cuī),五服之中最重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織布製作而成,斷處外露不輯邊,表示不加修飾表達哀痛,斬衰的服期為三年,這是從服喪期限及喪服制作上而言。在古代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長房長孫為祖父、妻妾為夫均要服斬衰。明清時期,兒子、未嫁女為母親服喪、長房長孫為祖母服喪、兒媳婦為婆婆服喪也要服三年期斬衰,女子服斬衰要用生麻把頭髮束起,梳成喪髻。斬衰期限說是三年,實則是兩年有餘,多數二十五個月即可除孝。


傳統葬禮中的五服,究竟是五代還是九代


其二、齊衰(zī cuī ),齊衰是次於斬衰的喪服,用粗麻布製作,斷處輯邊,邊緣部分要縫緝整齊,因此稱“齊衰”(斬衰斷處外露不輯邊)。齊衰服制及穿戴時間依據與死者關係而定,服喪期限有三年、一年、九月、五月、三月不等。服齊衰一年,用喪杖,稱“杖期”,不用喪杖,稱“不杖期”。在周朝,父在服齊衰杖期,父卒服齊衰三年。

至清代,凡夫為妻、男子為庶母、為伯叔父母、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為父母,孫男女為祖父母,均服齊衰一年,杖與否各有規定;重孫男女為曾祖父母,服齊衰五月;玄孫男女為高祖父母,服齊衰三月。《禮記·檀弓下》:“哀公為之齊衰。”


傳統葬禮中的五服,究竟是五代還是九代


其三、大功,大功也稱大紅,是僅次於“齊衰”的喪服,用粗熟麻布製作而成,大功服期為九個月。清代,凡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史記·孝文本紀》:“已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裴駰集解:“服虔曰:‘當言大功、小功布也。’”《明史·禮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為眾子婦,為女之出嫁者;祖為眾孫;為兄弟之子婦......為兄弟之子為人後者。”


傳統葬禮中的五服,究竟是五代還是九代


其四、小功,亦稱“上紅”。喪服名。是次於“大功”的喪服。用稍粗熟麻布製成。服期五個月。清代,凡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嫁再從姊妹,又外親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儀禮·喪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從祖祖父,從祖父母報;人祖昆弟;從父姊妹篇,孫嫡人者;為人後者為其姊妹嫡人者。”《新唐書·禮樂志十》:“小功五月殤,正服:為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叔父之下殤,為姑、姊妹之下殤,為從兄弟姊妹長殤,為庶孫之長殤。降服:為人後者為其兄弟之長殤,出嫁姑為侄之長殤,為人後者為其姑、姊妹之長殤。義服: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為夫之叔父之長殤。”


傳統葬禮中的五服,究竟是五代還是九代


其五、緦麻,是次於“小功”的喪服。“五服”中最輕的一種。用較細熟麻布製成,做功也較“小功”為細。清代,凡男子為本宗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為外孫、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緦麻。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即所謂“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從項中向前交於額上,又後繞於髻。同六世祖的親屬便是無服親了。


傳統葬禮中的五服,究竟是五代還是九代


結束語:五服原本指五種孝服,後來演變為指代五被人。山東膠東半島就有“五服之內為親”的說法,也即從高祖開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只要血緣關係在這五代之內都視為親戚(即同出一個高祖的人都是親戚)。從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為五服。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通常家中有婚喪嫁娶的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圖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