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校园欺凌 需情需理更需法

正在热映的电影《少年的你》将镜头聚焦在校园欺凌的话题上,一时间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增设校园欺凌防控措施的背景下,校园欺凌这一现象,也让公众对其有了更多思考。面对校园欺凌,除了学校尽职、家长尽责,还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

防治校园欺凌 需情需理更需法

校园欺凌过后 学校学生俱担责

今年9月底,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就一起由校园欺凌而引发的侵权案件做出判决。2018年9月,乌丹镇某中学学生小彤与其他同学发生口角,这几名同学对小彤进行了追逐、拦截、辱骂和恐吓,最终导致小彤发生急性应激障碍,不得不住院治疗。事件发生后,进行欺凌的学生中两人都被翁牛特旗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2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罚,但由于这两人不满14周岁,对其不予处罚,并责令其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警方做出处理后,小彤的家长将这三名同学的家长和学校告上法庭,要求民事赔偿。按照小彤家长的说法,由于案发时学校未尽到管理义务,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应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列为被告的三名学生对小彤实施伤害的事实清楚,其监护人应对其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几名学生都属于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主审此案的法官王辉表示。

除此以外,学校要不要承担责任成了双方的焦点。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次事件发生在涉案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虽然学校针对在校学生制定了一系列的行为规范,并对学生进行过相关的校规、校纪安全教育,但在事件发生后,学校并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应认定为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所以应承担责任。“结合到本案来看,学校对小彤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较为适宜。”王辉说。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王辉告诉记者,根据法院从公安机关调取的案卷材料,小彤在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中也存在辱骂他人的行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因此,可以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综合到本案具体情况,小彤及其家长应承担1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这几名学生家长及学校应向小彤赔偿医疗费、食宿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1171元。

“校园欺凌往往会引发侵权行为,被欺凌一方的身体健康会被欺凌一方造成损害。”王辉表示,此外,未成年的学生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也应承担责任。

校园欺凌处置失当 两家对簿公堂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因为校园欺凌而引发的诉讼并不鲜见,家住红山区的黄女士即将要面对一场官司。因为自己的孩子长期被同学打骂,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打了对方,导致同学受伤。双方家长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选择对簿公堂。

黄女士说,儿子小林从小内向,与同学一起玩耍,即便是被欺负,也默默承受。“今年春天,学校老师给我打来电话,说我的孩子打了人,并导致对方受伤。”接到电话的黄女士非常纳闷,“小林是个特别内向的人,怎么会打人呢?”黄女士赶紧来到学校了解情况。“被打的孩子比较淘气,经常对小林打骂,但小林一直都是沉默应对。”黄女士说,事发当天,这个孩子多次对小林进行辱骂,辱骂的词语非常不堪,这让小林无法忍受,便打了对方。“老师和同学都知道小林经常被欺负,这次是急眼了才打了他。”黄女士说,鉴于这种情况,她便找上对方的家长,希望能够协调此事。

“毕竟小林打了人,赔偿和道歉都是必须的,但我认为对方应该为他平时的欺凌行为道歉。”黄女士说,让人遗憾的是,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决定对簿公堂。自从打人事件发生后,小林受此事影响颇大,甚至有了厌学情绪。

简单的“出气”不能解决问题

这并不是小林成长路上第一次被欺凌,就在小林读小学五年级时,曾有高年级学生向他索要零花钱。“我每天都会给他几块钱零花钱,让他买点零食吃。”黄女士说,没想到小林兜里的零花钱被一个高年级学生盯上了,经常向他索要,如果不给就会打骂。“小林性格比较懦弱,也不知道反抗,到了后来看到这个学生,就会主动把钱拿出来。”黄女士说,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近一学期。

“后来,那个学生竟然变本加厉,向小林要五十块钱。”黄女士告诉记者,因为小林拿不出那么多钱,又怕被别人打骂,才将此事告诉了黄女士。黄女士找到了对方所在学校,并见到了对方的家长。当双方面对面坐下来后,她才发现简单的“出气”并不能解决问题。“我和那个学生聊了两个多小时,从他的家庭条件到青少年的成长,几乎是无话不说,最后那个孩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给小林当面道歉并保证再也不欺负他。”黄女士说,最终她和对方家长握手言和,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

治理校园欺凌需要发挥法律的作用

如今,校园欺凌已经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围绕着校园欺凌的治理,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就联合印发《关于防止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有效预防、依法处置、形成合力三个方面,对防止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要求。

“对于校园欺凌,我们学校采取了多种办法进行防治。”赤峰市第七中学副校长张玉松告诉记者,由于中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正是塑造其价值观的重要时期,学校经常会利用校会、班会等机会,教育学生们远离校园欺凌。

“杜绝校园欺凌,不仅仅需要学校的努力,家庭教育也必不可少。”张玉松表示,在孩子的成长中,家庭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要比学校教育更加重要。“作为家长,要经常向孩子灌输一种理念,那就是侮辱别人的红线不可逾越,否则必付出代价。”张玉松说,而现实情况则往往并不是这样,有的家长为了让孩子不吃亏,甚至会鼓励或变相鼓励孩子欺凌他人,这无疑会让孩子的人生“跑偏”。

“在生活中,许多校园欺凌事件进入不了司法程序,一方面在于家长和老师对此重视程度不够,只是当作‘孩子间的玩笑’。另一方面是学校和家长过于重视知识的学习,忽视了孩子的价值观引导。”王辉表示,遏制校园欺凌,除了学校和家长的努力外,也要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让欺凌他人的学生懂得,校园欺凌不是“耍威风”,而是一种违法行为。

红山晚报记者: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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