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開店卻收購工地被盜鋼筋,寧都縣2女子被判刑

合夥開店卻收購工地被盜鋼筋,寧都縣2女子被判刑

二女子收購被盜鋼筋獲刑

合夥開店卻收購工地被盜鋼筋,寧都縣2女子被判刑

贛州法院網訊 二女子經營廢品收購店,明知他人盜來的鋼筋而予以收購,其行為已觸犯刑律。近日,寧都縣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了此案,一審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曾某、廖某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曾某、廖某在寧都縣黃陂鎮圩鎮丁字街33號經營“丁字街收購點兼收古玩”廢品收購店。2018年7月16日22時許,兩名男子(身份未查明)駕駛一部皮卡車裝載從寧都縣大沽鄉廣吉高速A5項目部坵坊分離立交橋工地盜得的“U”形成品鋼筋,至曾某、廖某經營的廢品收購店,並將在該店樓上睡覺的曾某、廖某叫醒,欲將盜得的鋼筋變賣給曾某、廖某。

兩被告人為賺錢,在未問清來源的情況下,同意以0.75元每斤的價格予以收購。當晚該兩名男子分三車將從坵坊分離立交橋工地盜得的“U”形成品鋼筋運至該廢品收購店稱重變賣。由曾某負責與兩男子一起將鋼筋從皮卡車上卸下及稱重,廖某負責計數。經曾某稱重共重9453斤,應付現金7090元。廖某先支付了1800元,剩餘款額約定次日支付。

次日上午,廣吉高速A5項目部的員工劉某在黃陂鎮圩鎮丁字街發現工地被盜的鋼筋推放在曾某、廖某經營的廢品收購店門口,便告知項目部工地負責人龍某,龍某遂報警。寧都縣公安局接警後即至黃陂鎮曾某、廖某經營的廢品收購店,將曾某、廖某收購的被盜鋼筋予以扣繳,並進行稱重(共重9378斤)及發還廣吉高速A5項目部。經寧都縣價格認定中心認定,被告人曾某、廖某收購的被盜鋼筋價格為22038元。

案發後,被告人曾某、廖某如實供述了收購被盜鋼筋的上述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廖某明知是他人盜竊所得財物,而予以收購,其行為觸犯刑律,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兩被告人在本案中地位相當,均系主犯;鑑於兩被告人能當庭自願認罪、認罰且具有坦白情節,主動繳納罰金。故綜合本案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依法對兩被告人予以從輕處罰,並作出上述判決。

合夥開店卻收購工地被盜鋼筋,寧都縣2女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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