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成都市民新房6天內兩次被淹成“化糞池”

原標題:新房6天內兩次被淹成“化糞池”

買新房裝修完還沒入住,家裡卻被淹成“化糞池”。最近,四川簡陽的李女士很苦惱。

11月1日,李女士在電話裡告訴記者,她的新房去年10月裝修完畢,本來準備今年8月搬新家,結果剛搬一半,房子就接連出現汙水倒灌現象。她幾度找小區物業公司解決,但倒灌問題卻依然存在,最近6天甚至被糞水淹了兩次。

該小區物業公司黃姓負責人解釋,出現汙水倒灌的管道屬同一戶型業主共用,堵塞原因與物業沒有任何關係,李女士只有找其他共用業主賠償。物業公司出於人道主義角度,可以幫其重新修復排汙管道,但需簽訂一份協議。

在協議內容上,物業公司要求李女士承諾管道堵塞與其無任何關係,不得再向政府部門進行任何方式的無理投訴和反映。

李女士表示不會籤這個協議,未來可能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

業主

新房遭汙水倒灌

6天兩次被糞水淹

“目前,家裡三個臥室的木地板全被泡壞,包括牆、床、定製的衣櫃等都有不同程度受損,初步估計損失三四萬元。”11月1日,李女士在房裡清點損失,說起這幾個月的遭遇,她的語氣有些無奈。

據李女士介紹,她與老公結婚後一直在成都上班。2016年,夫妻倆用多年積蓄在簡陽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位於1樓的現房。“當時是為了以後小孩讀書方便。”李女士說,去年10月新房裝修完畢,本來準備今年8月搬新家,結果家裡卻出現了汙水倒灌。

李女士第一時間找到物業反映情況,工作人員當時解釋是下暴雨的原因,可幾天之後她家裡又被淹了。“工作人員說是有木頭堵在管道里了。”李女士說,當時物業告訴她,順著倒灌管道排查,工作人員發現有木頭堵在一拐角處,當時還拍了照片給她看。

本以為問題解決了,結果9月、10月,家裡又陸續遭遇幾次倒灌。“最嚴重的是10月26日到今天(11月1日),6天內被淹了兩次。”李女士苦笑道,自己還沒入住,新房就變成了“化糞池”,物業公司應該對她的損失進行賠償。

物業

堵塞管道屬業主共用

沒有賠償責任

對於李女士的要求,物業公司表示沒有任何賠償責任。

該小區物業公司黃姓負責人告訴記者,李女士那棟樓一共30層,同一戶型共用同一條排汙管道。據他們前期檢查,發生倒灌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樓上有人將建渣、生活垃圾等倒進共用管道所致。“如果要找人賠,只有喊共用管道的業主一起賠。”該負責人說,如果小區公共區域管道出現問題導致的他們有賠償義務,但業主共用管道不在其列。

業主共用管道與公共區域管道如何劃分?該負責人說,目前當地房管局已到現場查看,物業已指明管道如何分佈。現在已經請人疏通,先把李女士家裡汙水排出去。

該負責人表示,物業幫忙疏通僅出於人道主義角度考慮,如果業主要求賠償肯定不行。“這個問題不是物業的責任。業主不認可的話,可以諮詢相關部門,也可以找第三方機構來鑑定。”

協商

物業答應修復管道

但業主不得再投訴

對李女士新房汙水倒灌問題,當地社區也組織過多次調解。據社區工作人員介紹,雙方主要是賠償問題談不下來,但社區也沒辦法來鑑別到底是誰的責任。

簡陽市住建局質安站工作人員表示,通過查閱相關圖紙,小區管道工程當時都有驗收資料,但現在埋在地下,肉眼無法判斷問題到底出在什麼地方。如果業主懷疑是管道質量問題,可以請有資質的機構來鑑定,看問題出在哪裡。但如果是使用上的問題,涉及的全體業主可能都有責任,需要物業方與業主溝通。

多次協商未果,李女士到簡陽市信訪局反映情況。11月1日上午,李女士和物業又進行了一次溝通,物業公司答應幫其徹底修復,但要求李女士簽訂一份協議。

在協議中,物業公司要求李女士承諾三點:管道堵塞與物業無任何關係;對於管道堵塞所帶來的損失,物業不承擔任何賠償和責任;不得再向政府任何部門進行任何方式的無理投訴和反映。如果李女士同意,物業公司將基於對其居家生活的需要和關心角度考慮,對排汙管道進行重新修復,以保證正常使用。

“我覺得這個協議很可笑,我絕對不會籤。”李女士直言,物業這個做法讓她很氣憤,完全不像是來協商的。

截至發稿,李女士仍拒絕簽訂這個協議,未來她可能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田雪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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