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查獲兩起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崇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查獲兩起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崇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查獲兩起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崇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查獲兩起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為進一步加強轄區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全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崇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按照省市公安機關及縣局黨委部署開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嚴查涉牌涉證、酒後駕駛、三超一疲勞等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近日,查處兩起偽造機動車駕駛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為專項行動再添戰果。

10月29日上午,崇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銅城中隊執勤民警在省道304線銅城路段執勤時,發現兩輛號牌分別為甘L533**和甘L527**的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過程中有些異常,執勤民警隨即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並立即上前對車輛駕駛員分別進行盤查,在執勤民警對車輛駕駛員馬某和張某出示證件進行檢查過程中,其二人神情表現緊張,更是引起檢查民警的注意。隨後民警便對駕駛員如何取得駕駛證的相關情況進行詢問,同時對其出示的駕駛證進行詳細查詢。經全國駕駛員信息庫和人口信息庫比對,該二人所持證件系套用他人身份信息的假證。在確鑿的證據面前,馬某和張某二人分別承認了其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並且駕駛與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的交通違法事實,並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馬勇*(身份證號:6401111987****3219,寧夏銀川市金鳳區良田鎮植物園村人)、張建*(身份證號:6422251989****0410,寧夏涇源縣興盛鄉上金村人),該二人因原持有的B2型機動車駕駛證無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資格,隨即心存僥倖,套用他人身份信息,從不法分子處購買假駕駛證駕駛重型掛車上路行駛,企圖使用假證矇混過關,但法網恢恢,最終難逃交警“法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及其相關規定,違法行為人馬某、張某所駕駛車輛被依法暫扣,同時二人分別將面臨處以6000元罰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所持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該案件正在調查辦理之中。

崇信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查獲兩起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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