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親屬稱謂習俗簡介

彝語的親屬稱謂較漢語的親屬稱謂要複雜一些,包含了姻親族親類推、男稱女稱不同、面稱分排行等諸多因素。下面以涼山彝族的親屬稱謂為例,作一介紹(文中彝語稱謂使用的拉丁拼表示)。

一、初階:父母、子女、祖父母、孫輩父:atta(一般稱呼)、tatta(兒語或親暱稱呼)、p?覾(文語或祭祀用語)、abor(敬稱)。

母:amor(一般稱呼)、mama(兒語或親暱稱呼)、mor(文語或祭祀用語)、amor(敬稱)。父母合稱:atta amor(一般稱呼)pamor(文語或祭祀用語)、abor amor(敬稱)。子:zer(他稱)、面稱一般稱名。女:amy(他稱)、面稱一般稱名。

子女合稱:zer—am。兒子的排行(他稱):zer—yy(長子)、zerkka(次子)、zergnor(末子)。祖父、外祖父:apu。祖母:ama(大部分地區)或aghor(部分依諾地區)。外祖母:ama(下涼山雙語地區外祖母偶爾也稱做ama wepo [外婆])。孫:ly(他稱)、面稱一般稱名。孫女:lym?觟(他稱)、面稱一般稱名。

二、中階:兄弟姐妹、從兄弟姐妹

(一)兄弟姐妹——男稱女稱不同男稱(男性對兄弟姐妹的稱呼):兄,vyvu;弟,iyi;姐妹(不區分),nhimor女稱(女性對兄弟姐妹的稱呼);兄弟(不區分),mhatzy;姐,vymor;妹,gnima。泛指(不區分男女稱):統稱兄弟姐妹,mhatzy nhimor(一般用法)、vygni(文語)。

(二)從兄弟姐妹——叔姑舅姨子女稱呼不同從兄弟姐妹稱呼不分男稱女稱:姑母之子,aborzer;姑母之女,aza;舅父之子,olhi;舅父之女,amhi。

叔父、姨母子女按親兄弟姐妹對待,稱呼同親兄弟姐妹,且不得婚配。因此,對男性來說,僅aza、amhi可作為婚配對象,反過來講,對於沒有血緣關係的婚配對象比照姑舅之女對待,且推及雙方家人(如嫂一般稱amhi)。女性稱呼類推。

三、高階:叔姑舅姨

(一)血親

叔伯,pavu(統稱);姑母,abor(統稱);舅父,orgni(統稱);姨母,morgni(統稱)。

叔姑舅姨他稱時可使用上述統稱,但面稱時一般需要加上排行。

(二)姻親

嬸母,比照姨母稱呼;姑父,比照舅父稱呼;舅母,gnigni或比照姑母稱呼;姨父,比照叔伯稱呼。

另外在實行嚴格的等級內婚制的涼山彝族奴隸社會發展階段,曾存在一套系統的非血緣聯繫的親屬稱謂。這套稱謂並不在於反映稱謂雙方的血緣關係,而在於反映雙方的輩分長幼和表親堂親關係,以及稱謂雙方的階級地位和社會關係。

1956年民主改革前,涼山處於奴隸制社會發展階段,整個社會家支林立,等級森嚴,不同階層、不同社會地位的人被分為茲莫(土司)、諾合(黑彝)、曲夥(白彝)、阿加(安家娃子)和呷西(鍋莊娃子)5個不同的等級。各個等級間實行嚴格的等級內婚制。從本質上劃分,這5個等級實際上屬於兩個獨立的等級婚姻集團,即廣義的諾合(注:諾合有狹義、廣義兩層意思,狹義僅指諾合等級,廣義指茲莫和諾合兩個等級。)統治階級等級和節夥(注:節夥是與廣義的諾合對應而言,它包括曲夥、阿加、呷西3個等級。)被統治階級等級。廣義的諾合等級婚姻集團包括茲莫和諾合兩個等級;廣義的節夥等級婚姻集團包括曲夥、阿加、呷西3個等級。諾合等級婚姻集團與節夥等級婚姻集團之間絕不允許通婚,同等能婚集團內部各等級之間,仍然實行等級內婚,但不很嚴格。

茲莫和諾合兩個世襲等級,他們在歷史上擁有共同的血緣關係。自元朝以來,封建王朝在涼山彝區推行土司制度,茲莫中的部分被朝政封為以協助朝廷管理當地本民族的特權階層。當茲莫或諾合在同等級內無適當婚配對象,或是茲莫勢力強盛時,他們之間可以相互通婚,彼此之間不存在等級變化。茲莫與諾合通婚後茲莫的等級不會因此而下降,諾合的等級也不會因此而提升。有些茲莫或諾合即使變得十分貧窮,也不會和節夥等級集團通婚,所以茲莫和諾合能夠永遠保持血緣的純潔性,從而也保持其統治階級的地位。

節夥等級集團較為複雜。節夥等級集團中的曲夥等級,除極少數是歷史上諾合男子與曲夥女子的非婚生子外,多數是具備一定經濟能力後贖身的阿加;阿加等級主要是經主子婚配成家後的單身呷西和曲夥中的地位下降者;節夥等級集團中的最低等級呷西由抽來當奴隸的阿加子女、外地抓來的漢族或其他民族以及少數破產的曲夥組成。彝語又稱節夥等級為“濮節”,“濮”的主要來源是戰敗的濮人,(注:如《西南彝志選·恆氏源流》中有“濮的十五寨,只一天之內,被恆家佔了”等記載(貴州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5頁);又見胡慶鈞著《涼山彝族奴隸制社會形態》(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1~22頁。)而“節”在彝語中的意思是“敵人”和“戰敗的俘虜”。原來的“濮節”在彝化歷史的長短和經濟狀況的變化過程中逐漸被分化成後來的曲夥、阿加和呷西。但是,節夥等級內的曲夥、阿加和呷西之間由於經濟狀況的改變而導致社會地位的變化是可能的,並由此而影響其等級婚姻中實質成分的變化。因而,這3個等級間其實也存在著直接或間接的血緣聯繫。所以涼山彝族等級內婚實質上是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兩大集團的等級婚姻,而這兩個集團之間卻缺乏實際的血緣聯繫,從而也就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親屬稱謂。但是涼山彝語還有一套使用於兩個集團之間的非血緣親屬稱謂,這一套親屬稱謂既沿用親屬之間的那套稱謂又有別於真正意義上的親屬稱謂。

親屬稱謂能反映出婚姻、家庭和社會關係。過去涼山存在的等級婚姻關係不能延伸到每個階層,在冤家林立,沒有統一集權的統治方式做後盾的階級社會,這種超越血姻親關係的非血緣的親屬稱謂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統治方式的彌補手段。它在思想情感上可以籠絡被統治階級,使重家支關係重血緣關係的奴隸制的統治得以更好地進行。當然這種親屬稱謂不僅反映出涼山彝族各階層人民在長期的生產、生活抵禦外來侵略中建立起來的一種親密關係,同時也反映出一種民族意識、民族情感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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