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有父亲,儿子的名字,怎么改成儿子的名字?

亦然凡心此生挚爱


您好!这个问题将通过三个部分进行讨论。第一,房产的共有人有谁,各自的份额如何判断。第二,变更产权的方式、操作方式和花费。第三,这其中的风险。

第一,房产的共有人有谁?各自的份额。

(1)房产共有人:

房产证上有父亲和儿子,这两人肯定是产权人。

如果房产是在父亲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且没有特别说明的话,这个房子的产权人还有母亲。

如果房产是在儿子婚后获得的;且房产是有儿子的婚后财产获得的,那么这个房子的产权人还有儿媳。

(2)份额: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共同共有”,那么所有产房共有人平分份额;

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按份共有”,那么则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如果母亲是共有人,则按照父亲的份额平分;如果儿媳是共有人,那么儿子的份额平分。

第二,产权的变更方式、操作方法和花费。

1、如果第一部分判断的所有共有人都在世,那么就可以通过赠与、买卖的方式将父亲的份额给到儿子。

(1)买卖:也就是按照买房的普遍流程让儿子购买父亲的份额,这要求儿子有购房资格。费用方面:包括增值税(若房子不满2年,则需要缴纳转让份额价值的5.5%左右)、个人所得税(若房子不满5年,则按转让份额价值的2%或差额的20%)、契税(若房产是儿子的唯一住房,且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则按照转让份额价值的1%征收;若房产是唯一住房,且面积大于90平米,则按照转让份额价值的1.5%征收;若房产不是唯一住房,则按照转让份额价值的3%)

(2)赠与:先去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如果没有需要,公证手续可以免除),然后去不动产交易大厅进行更名。费用方面:包括契税(按照转让份额价值的3%)、印花税(按照转让份额价值的1‰)、增值税(同买卖)、公证费(按照当地公证处收费标准,约200-500元不等)。

相比来说,买卖时比较合适的选择。

2、如果第一部分判断的所有共有人中有人已经去世了,那么就必须先办理继承手续,再通过1的方式进行过户。

(1)如果对于财产分配方式没有争议,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不动产交易大厅办理房屋继承过户登记。大致的公证费是继承房产份额在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另外还可以采取直接去不动产交易大厅过户、调解等方式,但因为操作适用性比较窄,就不多做介绍了。

(2)如果对于财产分配方式比较有争议,必须通过打官司由法院出判决书或调解书,然后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不动产交易大厅登记过户。这种方式费用就比较高,可能达数万元。

第三,其中的风险。

如果父母都在世的情况,那么当时登记在父母和儿子名下一定是为了避免因儿子婚姻不稳定而产生的财产外流,所以在全部过户到儿子名下前,应该提前规避这样的风险,例如做婚内财产公证,明确时父亲给儿子个人的。

如果房子的产权共有人中,有人已经过世了,那么一定要及早办理继承,否则很容易发生转继承等情况,同时也对后续的处置工作带来一定的操作难度(因为如果共有人中有过世的,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房产的)

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纸家书


那是儿子钱买房的吗?是可以,不是千万还用你父亲名,一改你离婚了,,房子分钱没有你爸爸妈妈的钱,现在你老婆有心机。儿子媳妇永远是外人。


用户6072897632497


容易拿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父母双方,去房管局以买卖形势给儿子,这样最花算,如果配偶死亡,要带死亡证,配偶父母双亡,居委证明单位证明都可,配偶死亡父母健在,父母也要去房管局签字,放弃继承,或公证处公证,出具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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