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興仁市6名幹部因涉嫌違紀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調查。
1.興仁市巴鈴鎮百卡村原村委會主任任某華案
任某華任百卡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及未認真審核相關內容的情況下,與某合作社簽訂協議書並加蓋村委會公章。協議書籤訂至今,任某華未根據協議書約定要求合作社及時兌現全部分紅,導致村集體4年分紅資金共計48000元損失,15萬元本金存在安全風險。2019年10月,任某華被立案審查。
2.興仁市新龍場鎮政府原臨聘人員、原駐村工作員羅某有案
2019年初,時任新龍場鎮民裕村駐村工作員羅某有在開展醫療保險收繳工作時,收取21名貧困戶醫療保險金每人220元。至今未按政策規定,退還每人100元的政策補貼。2019年10月,羅某有被立案審查。
3.興仁市新龍場鎮大窪村信息員王某剛案
在開展扶貧資金髮放審核工作過程中,王某剛在其弟王某某戶、竹山寨組陸某某戶並未新購買牛、但均有小牛犢的情況下,安排其弟與陸某某戶交換牛犢並拍照,每戶申報領取補助資金各4000元,群眾對此反映強烈,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10月,王某剛被立案調查。
4.興仁市百德鎮新廠村村委會主任熊某華案
2017年11月,在原興仁縣新廠興新種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屬新廠村村級合作社)經營權轉讓租賃過程中,時任合作社法人熊某華對合作社原有資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將其中9頭繁殖母豬未進行折價便一併轉讓租賃給何某,導致村級資產流失;未經合作社監事委員會或村支兩委會議研究決定,私自將合作社法人變更為何某。2019年10月,熊某被立案審查。
5.興仁市魯礎營鄉海豐村協管員葛某勇案
2018年5月、8月,葛某勇作為海豐村協管員,未及時將高齡老人死亡信息上報到相關部門註銷高齡補貼,致使海豐村兩位高齡老人死亡後其家屬繼續領取高齡補貼至2018年12月。2019年10月,葛某勇被立案調查。
6.興仁市屯腳鎮銅鼓村統計員李某案
2017年5月,李某作為銅鼓村納夯組分片管理負責人,未及時將高齡老人死亡信息上報到相關部門辦理註銷手續,導致韋某某死亡後其家屬繼續領取高齡補貼長達兩年之久。2019年10月,李某被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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