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漳平那些“一不小心”犯罪的被告人...

每每說起違法犯罪

很多人都會想“和我有啥關係”

“我又不會觸犯法律”

“離我遠著呢”

來看看漳平那些“一不小心”犯罪的被告人...


然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

因為缺乏法律知識

而不小心觸犯刑法的人可不在少數

其所帶來的後果

可能比想象中更嚴重!

來看看漳平那些“一不小心”犯罪的被告人...


這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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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射釘槍竟成“傳家寶”,

一男子非法持有槍支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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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李某金(系被告人李某山的父親,2016年3月1日死亡)將其所有的1把改制射釘槍轉交給被告人李某山,被告人李某山持有該槍支後並未及時上繳,而是將該槍支藏放在漳平市官田鄉的一棟老房子內。2019年4月16日,漳平市公安局依法到該房子進行檢查,被告人李某山主動交出1把改制射釘槍及8枚射釘彈。2019年5月8日,經龍巖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送檢疑似槍支認定為槍支,以火藥為發射動力。2019年4月16日,被告人李某山經漳平市公安局依法傳喚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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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

漳平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山違反槍支管理法律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槍支一支,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扣押槍支一把,子彈八枚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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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考驗期內酒駕被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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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曾某,因犯信用卡詐騙罪,於2016年8月5日被漳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五萬元。

2018年9月16日,被告人曾某因酒後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福建龍津司法鑑定所鑑定,被告人曾某血樣中檢出乙醇,乙醇含量為144.94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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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社會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應依法處罰。被告人曾某在緩刑考驗期間犯新罪,依法應當撤銷緩刑,數罪併罰。依據本案相關事實、情節,依法判決:

一、撤銷“被告人曾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已繳納)”中的緩刑部分的判決;

二、被告人曾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前罪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總和刑期有期徒刑三年、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三千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三千元(已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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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冒用表妹身份信息出國打工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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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下半年,被告人陳某蓮冒用其表妹凌某妹的身份信息和本人的肖像,到派出所辦理“凌某妹”的身份證,然後持該身份證件辦理了一本“凌某妹”身份信息和陳某蓮肖像的護照。2003年12月10日至2018年9月17日期間,被告人陳某蓮持該護照13次出境和13次入境,到馬來西亞務工。

2018年9月19日,被告人陳某蓮自動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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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蓮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騙取出境證件,多次非法出入國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偷越國境罪。被告人陳某蓮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予以從輕處罰。依據本案相關事實、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陳某蓮犯偷越國境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來看看漳平那些“一不小心”犯罪的被告人...

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一不小心就犯罪的情況,遠遠不止上述這些。有些事情看似很小,卻可能隱藏著禍根,其所帶來的後果可能比想象中更加嚴重。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多瞭解一些法律常識,時刻嚴格要求自己,不要一不小心就滑入犯罪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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