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从山阳县政府获悉,经山阳县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免虞华勇等同志,具体情况如下。机构改革中涉及单位撤并或机构、职位更名的,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任命:
虞华勇同志任十里铺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县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主任职务;
孙 科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魏明贵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 ;
毛加毅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俊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卢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兴红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炜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方飞同志任县城市 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城关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职务;
崔忠明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八级职员)(试用期一年) ;
王星同志任县扶贫开发移民搬迁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小平同志十里铺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景锋柏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耿义良同志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高存来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武少俊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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