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林:風雨16載維權路上,我不只是一名老農民

一名只有小學文化的老農自學法律,要跟大肆排汙、讓村民顆粒無收的大央企打官司,這簡直是天方夜譚。讓人沒想到的是,他居然打贏了。16餘載的維權路上,王恩林都經歷了哪些酸甜苦辣?

王恩林:風雨16載維權路上,我不只是一名老農民

“北大倉”成了“北大荒”

王恩林,出生於1951年,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榆樹屯鄉榆樹屯村人。像許多在嫩江平原上默默勞作的農民一樣,只有小學三年級文化的他農忙時在地裡忙活,農閒時在建築隊幫工,他手藝細、預算準,是十里八村有名的泥瓦匠。

2001年,王恩林的人生軌跡開始朝另一個方向改變了。2001年農曆大年三十,正在家裡包餃子的王恩林發現,自家的房子被淹了,經查看,是因離村莊不遠的齊齊哈爾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化集團,該公司最早叫齊齊哈爾化工廠,後來於2008年併入中國化工集團,更名為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公司)生產聚氯乙烯的化工廠排出的工業廢水外溢所導致,而且被淹的還不止他一家。王恩林和鄉親們為此年都沒過好。

這次的工業廢水外溢事件引起了村民們的警覺。其實從1988年齊齊哈爾化工廠與榆樹屯村私下籤訂1294.4畝(其中有450多畝耕地)的土地“徵用協議”,區土地管理部門違規為其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開始,榆樹屯村的那片土地便被源源不斷的廢水所侵佔,直至變成現在的一個面積巨大的廢水塘,村裡人都稱它為“大水泡子”。四五米深的“大水泡子”,裡面的水能一眼望到底,顏色湛藍得與天空同色,卻看不到魚、蝦。用村民的話說:“那裡啥活物都看不著,靜得嚇人。”村民們都一再叮囑孩子不要去那裡玩耍。更讓他們無法忍受的是,化工廠不僅源源不斷地往“大水泡子”裡排工業廢水,還在“大水泡子”附近堆放、填埋電石渣廢料,日積月累,那裡竟形成了一個面積達428.6畝的電石渣堆放、填埋場,四處飛揚的粉塵讓附近的村民從不敢打開窗戶,附近的田地裡常年也像被覆蓋上了一層白雪。

為此,村民們多次找工廠協商,要求其返還土地,停止汙染,但工廠不予理睬,廢水、廢渣不但沒有減少,反而在不斷增加。更可怕的是,“大水泡子”的底部與四周沒有采取防滲措施,汙染開始通過地下水蔓延。

2001年春,王恩林給自家的玉米地澆水,結果不到3天青苗全部枯死了,要知道這片肥沃的黑土地原來可是一等一的良田,根本就不用施肥。不止王恩林一家,村民王佔勝家的30畝地種了三次玉米,到最後大部分都沒出苗,好不容易長出來的玉米苗也像營養不良的孩子佝僂著腰。村民董景陽家種了兩次莊稼,結果也顆粒無收。

無地可種的榆樹屯村村民開始被迫出走,原本近3000人的村子如今剩下不到一半的人口,留下的多是老人和婦孺,在化工廠汙染的“驅趕”下,村裡的耕地從6000畝驟減到4000畝。農民連地都沒有了,日子還咋過?化工廠排汙、村民利益被損害這是事實,但沒人敢站出來說話,王恩林覺得他必須得做些什麼了。

2001年,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收到了一封匿名舉報信,信中稱榆樹屯村有428.6畝的土地被違規用來堆放工業廢渣。這是王恩林第一次為村民的利益“出頭”,他把舉報信塞進局長辦公室的門縫裡後撒腿就跑了。讓王恩林振奮的是,2002年7月,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對齊化集團租用428.6畝土地排汙構成違法用地一事予以處罰,責令該集團及時補辦臨時用地審批手續,並處以30萬元罰款。王恩林心想村民的耕地有救了,但事與願違,這一行政處罰對該市納稅第一大戶的齊化集團來說不算什麼,化工廠依然我行我素,該排的排,該倒的倒。

王恩林決定實名舉報,但在與當地政府部門交涉時,對方的一句反問“你說化工廠汙染了土地,你有證據嗎”,將王恩林難住了,對此,王恩林只能說:“我只知道我有理,但不知道對方到底哪裡違法,更不知道怎麼蒐集證據。”

面對數千畝土地減產、絕收,“不懂法認栽”是大多數村民的態度,但倔脾氣的王恩林卻不這麼看。“土地養了我們,可它不會說話,得有人替它爭這口氣!”王恩林義憤填膺地說。

王恩林開始自學法律。為了弄清楚相關法律知識,他花3000多元買來《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配套解讀與案例註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書籍,趴在家裡火炕邊狹窄的桌子上一學就是一整天,沒錢買書了,他就去區裡“泡”書店,偷偷抄下他需要的法律條文,然後去複印店打印。看的書越多,王恩林對保護環境和耕地越發充滿了信心。為了更好地維權、保護環境,王恩林組織周圍的人一起學習法律,他堅信,法律可以幫助他們維護自己的權益。

王恩林:風雨16載維權路上,我不只是一名老農民

持續十年之久的維權之路

2007年,齊化集團因治汙設施未正常運行,成為國家環保總局該年度第一批掛牌督辦的環境違法案件。2008年,齊化集團更名為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公司,但汙染仍在繼續。王恩林也開始了持續十年之久的法律維權之路。

為了證明當時村委會將428.6畝土地轉租給齊化集團長達27年的協議涉嫌違法,2009年王恩林多次向有關部門申請查詢榆樹屯村的土地規劃和使用現狀圖,但每次他都遭到工作人員的百般阻撓。一次,工作人員再次進行阻撓時,王恩林胸有成竹地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查詢、複製登記資料,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況且國土資源部2002年就制定了《土地登記資料公開查詢辦法》。你們為什麼不讓查?”來之前,他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這一次,對方被他問得啞口無言,在王恩林的據法力爭下,他如願獲得《1997年—2010年榆樹屯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榆樹屯土地利用現狀圖》兩份證據。

在王恩林的努力下,區政府針對榆樹屯村428.6畝土地變成電石渣堆放場一事召開專題座談會,王恩林帶著法律書籍一人赴會。座談會上,區政府某幹部自信地說:“這428.6畝土地是經區長辦公會議確定租給企業發展用的,並且有會議紀要。”“根據198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只有批准徵用耕地3畝、其他土地10畝的權力!”只有小學文化的王恩林振振有詞。

當王恩林提及村裡有大面積草原未經村民同意被變更用途一事時,一名官員笑著說:“老王,你不懂!草原是我們國家的,你們沒權管!” “領導您這麼說不對!”王恩林當場表示不服氣,“草原雖然是國有的,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十三條規定,集體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確定給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國家所有的草原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牧)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牧)民代表的同意。我們村的草原應該由我們村集體使用和保護!”

打那以後,昂昂溪區的政府官員都知道他們眼前的這個泥瓦匠不好糊弄。

為了拿到“大水泡子”及其附近土質被汙染的證據,王恩林曾多次向當地的環保部門提出檢測汙染數據的要求,但始終沒有迴音。他不斷往返於黑龍江省環保廳、齊齊哈爾市環保局、昂昂溪區環保局等各部門,面對責任推脫,王恩林質問相關工作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條有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你們為什麼連個檢測都不給我們做?”

王恩林的努力沒有白費。2014年4月,在黑龍江省環保廳的要求下,齊齊哈爾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終於對“大水泡子”的水質和底泥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底泥的總汞含量達到1.6mg/kg,pH值高達9.2。實際上,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得出的結果是,底泥的總汞含量達4.12mg/kg,汙染超標20倍。雖然汙染事實清楚,法律依據明確,但維權並沒有王恩林想象得那麼順利。在維權的8年時間裡,王恩林每次都被當地法院以“訴訟主體資格不夠”等理由拒絕,不予立案。他百思不得其解,質疑法院的工作人員說:“我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要求,訴訟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為什麼不給我們立案?”工作人員向他直言:“老王,這案子太大了。立案不容易。”但王恩林沒有放棄,對泥瓦匠出身的他來說,做事就像蓋房子,要有始有終。

一次偶然的機會改變了王恩林的維權方向,王恩林得到了一份法律援助手冊,他撥通了手冊尾頁上的一個法律援助電話,電話那頭連著的是中國政法大學汙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得知王恩林的經歷,中國政法大學汙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訴訟部部長劉湘決定幫助這個執著的老泥瓦匠。

王恩林:風雨16載維權路上,我不只是一名老農民

屯裡的“法律援助中心”

天長日久,在維權的這條路上,王恩林逐漸變成了村裡的法律援助工作者,成了一名口碑在外的“土律師”,他的家成了鄉親們的“法律援助中心”。村民有法律難題都會向他請教,他也會無償地伸出援手。

為了這場漫長無期的訴訟,王恩林無暇幹活,還貼了幾萬元的車費、住宿費、材料費等費用,最糟糕的是他的健康狀況越來越不好,2012年他患上了重度肺結核,治病需要不少錢,然而他們家除了兒子承包的20畝水稻田外,幾乎沒有任何額外收入。急火攻心的王恩林體重從75公斤驟降到40多公斤。

2013年以後,因霧霾、汽車尾氣等大氣汙染問題,公眾對環保的關注度明顯提高。兩年後,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開始施行。榆樹屯村受害村民自發成立了一支老年環保隊,王寶琴、吳寶春、楊振青、李殿奎等十幾個老人陸續加入維權的隊伍中,在王恩林的帶領下,他們學習法律條文,與相關部門和企業周旋,雖屢戰屢敗,但他們始終不言放棄。

2015年1月15日,榆樹屯村村民起訴原齊化集團(現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公司)汙染耕地一案終於獲得立案,之後昂昂溪區法院一審判決榆樹屯村村民勝訴——原齊化集團(現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公司)被判賠償耕地被汙染的55戶農戶的經濟損失共計82萬元。這可能是新《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國內涉及土地面積最大的環境汙染勝訴個案。之後,黑龍江昊華化工有限公司提出上訴,案件被髮回重審,但該公司在各方的壓力下,清走了那座佔地428.6畝的電石渣“小山”。對此,手裡攥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王恩林聲音洪亮地說:“這案子我們鐵定贏!就算重審輸了,我們也會繼續打下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