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A嫖不起


〖具體問題〗如果一家人戶口已經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一是自己住。自己在城裡或者其他地方沒有居所,以及有居所但偶爾想回去住一下,那就遵循自己想法,自己往好了,但是要對農房維護管理,確保安全。


二是流轉出去。自己在城裡或者其他地方有居所,又不想回農村居住且不願失去農房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利,可以將農村房屋流轉出去,從而獲得流轉金收入。


三是退出農房和宅基地。經批准,在部分地區開展宅基地制度改革,實行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如果自己在城市有居所且不想要農村房屋了,可以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退出,獲得規定的相應補償。


遠景樓三農


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農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這個問題問得好像是針對我一樣的,我家在農村裡就有一所房子,而且長年累月的空著沒人住。一開始那幾年,鄰居到屋裡堆包穀,堆糧食, 但後來由於人不居住,老鼠太多,也就沒人堆放了。



還有一段時間,修公路的外地人沒有住處,也是免費讓他們居住。慢慢的時間一長,又沒有人居住,又沒有人管理,就變成了危房。

房子在,人雖然不居住,地基暫且還是自家的,要是以後房子倒了,村裡就有把地基收回的權利,因為你本人的戶口已經不在村裡了,你已經不屬於這個村裡的人,還想在這裡建房,門都沒有。

如果你家其中有一人的戶口還在村裡,想拆了重蓋,那這個房子的地基依然可以使用,只是在蓋之前,要辦理一些相關的手續。



農村蓋房要通過申請,然後審批, 確認下來能蓋多大的面積,才能動工。住宅的主人屬於本地戶口的,都有住房使用權,繼承權和轉賣權。

如果戶主一家的戶口都不在農村了,房子可以合法租賃和轉賣,我們這裡一直都是這樣。

要是你以後老了要落葉歸根,到農村居住的話,趁早把沒有倒的房子修繕一下,要是倒了的話,那你的財產就只有一堆廢墟了。


譬如我家,要不是房子成了危房,怕倒掉時打到路人,也不會拆掉,清明節回去時,院子裡全是野草,屋內的漏雨的地方大部分都倒塌了。

前幾天,父親出錢請人拆了,看著父親發來的視頻,一片瓦礫殘土,從此以後,這裡就不屬於我了,我只能看看以前拍的照片以此來懷念我的家,唉!



泥糖小丫


農村這種情況多了去,不說是村裡有房子,後期一家人把戶口帶出去了,就連村裡沒有房子,戶口一直在外面的村民,他們還有很多人回農村買房子吶。

現在人好像更喜歡落葉歸根了,那些年歲大的,在外面居住多年,戶口在外面從村子裡走出去的村民,他們現在有好幾個回村買房子了。

我青島有個大伯父,他是年輕時參軍走出了大山,然後分配到青島工作,在青島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家,村裡曾經的老房子,伯父把它賣給了別人,那時候伯父伯母打算一輩子不回農村了,畢竟青島那麼美,又那麼繁華。

然而前幾年年歲已老的伯父回老家探親時,他去山裡祖墳祭拜,發現祖墳依山傍水,環境特別好,於是動了將來老了以後能夠葬在祖墳地裡,落葉歸根的思想在伯父年歲已老時迸發了。

後來伯父請老家的親戚幫忙買了一棟房屋,第二年讓小編的父親給看著修整,除了沒有宅基地使用權權,別的都有,村委對房屋改建也沒有特意指出不可以,或者違章等各種說法。

房子修建好了到現在大概有四五年了,伯父如今也七十多了,他們夫妻回來居住加起來的日子大概有一個月,花銷十幾萬,裝修好幾萬,一棟農民房屋伯父大概用了有接近二十萬塊錢,卻回來住了沒多少日子。


其實伯父的意思就是老家有自己的家,回來以後再也不用被親戚們當客人,讓自己再也沒有那種漂泊在外的感覺,最重要的一點是,伯父去世後可以迴歸故土,讓孩子們回來有個住處,讓兒子和孫子記住這裡是老家。

其實房屋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只是差了若干若干年以後,後人不再願意修整老家的房屋,它殘破之後會被村委收回宅基地,只不過那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情了,這其中有可能還會被轉手賣掉,到時候宅基地使用權和自己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農村房子如果維修妥當了,看到小毛病及時修整,房子應該在很多年以後也依舊存在著,大家不用糾結宅基地使用權了,城市裡的樓房不也一樣嘛。

所以想對題主說:農村老家有房子是好事,說明你還有村子,還是這個村裡的人,雖然戶口不在老家,但只要有房子,你就是這個村的村民,把房屋好好看住了,只要別倒塌了,它永遠都是你的,宅基地就不會被收回去。


悠然見東山


一家人戶口都不在村裡,但在村裡有房子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因為好多農村人在農村蓋了房子後又去城市發展,最後舉家遷入城市,還有些農村青年通過升學、招工、參軍、就業等離開農村,在城市結婚生子,但在農村有父母留下的房屋。我個人就是這樣的,考學離開農村,但父母給我留下一棟民房,現在還好好的放在那裡。有房子就有房子唄,那是我們的財產,怎麼還問怎麼辦呢?難道,誰還能剝奪了我們的?

不過,房子這事兒,雖然說不能放臭了,但可真是能放壞了!放在不壞,好好的站在那裡,就是我們的。但是房子如果壞了,倒了塌了,那些磚頭瓦塊的是咱們的,要了也沒用,但房子下的宅基地就不是咱們的了,村裡給收回了,咱想重建那真是沒門兒,因為咱的戶口不在村裡,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所以,其實有人問,老家的房子怎麼辦呢,那也是有道理的。不能就那麼幹放著,要知道,房子用來住人的,是要有煙火氣的,要有人經管的,沒人經管的房子,往往幾年就不成樣子了,十幾年二十幾年就成危房了!要知道,對於我們戶口不在村裡的人,那房子連翻建的權力都沒有,更不用說重建了。我們對宅基地使用權的擁有,是完全寄附在那房子上的,房子不在了,我們就徹底被農村攆出來了!

所以,我們打算把根留住,打算老了再回農村養老,或者按時回農村探親訪友祭祖掃墓,我們在農村的房子就要留住。那麼怎麼才能讓農村的房子存在得更久呢?這就只有靠我們自己多用心了。比方說,我在農村的房子,已經有快30年沒人住了,但房子完好如初。那是怎麼回事呢?是因為我家裡有個哥哥,這房子我就讓哥免費使用,代為經管著,發現房子哪裡有毛病,及時給我修繕一下。我哥在我的房子裡從事石碑雕刻多少年,他不用租別人的房子,我的房子也有人經管,所有房子才會完好如初。所以,老家裡有親戚朋友的人,不妨借鑑一下我的經驗,別把大門一鎖了事,你這一鎖,就只能任由房子敗壞下去了!

農村是生我們養我們的地方,我們要經常回去走走,看看我們的老房子,就像年輕時回家看看父母一樣。父母病了,我們會及時探望,送院就醫。房子老了,我們也要多家照看,及時維修維護,讓這念想,儘量長時間地持續下去。最重要的一點,我要提醒朋友們,農村的老房子,千萬不要賣掉!老祖宅,永遠是我們的根,沒了根,我們就是浮萍,只能飄著了!


齊東晏子


在農村,把戶口遷到城鎮,然而在農村的老房子一直在荒著的現象特別多,在我村裡,我大伯就是其中一個了,在二十多年前,我大伯就把農村戶口遷出去了,那時城鎮戶口可是很吃香的,當時認為遷出去是一件很光榮的事。



就在前兩年,我大伯在農村的老房子由於很多年沒人打理過,常年被風雨的洗禮,房子有部分已經發生倒塌了,我大伯當時聽別人的勸說,想回來把老房子推到然後重建新的房子,可以被村委告知不能推到重建,因為我大伯戶口已不在農村了,不屬於本村人了,沒有享受本村宅基地的權利。


從我大伯的事情來看,題主問如果一家人戶口已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呢?

一、由於你戶口已遷出農村了,不能繼續享受農村宅基地的權利,但是你農村的那間房子仍然還是屬於你的,村委暫時沒有權利收回你的房子,假如你的房子倒塌了,村委就會收回你房子底下的宅基地,你也就不能回去蓋房子了。

二、那麼接下來你只好想辦法讓你農村的那間房子可以保存得更長時間了。只要一日房子不倒,房產還是屬於你的。房子要經常住人才能保存更久,如果自己沒空回去打理的,可以交給同村的幫忙打理或者選擇租出去也行。



現在農村環境越來越好,山清水秀的,適合回來養老,把你農村的房子好好的保留,說不定以後回來養老呢。


三農天地


農村有很多老房子都沒人住了,如果戶口不在村裡了回村裡是不可能了,要賣的話只能賣給同村的,就是宅基地一起賣,現在都在城市買房了,老房子都是老人住,住著養老還是可以的,房子沒人住了,沒人管理的話很快就費了。我家2008年修的樓房現空著了沒人住,都四個年沒回家過年了,如果有人租的話還可以增加家用補貼,有人打掃管理房子也好些,父母的心血,一磚一瓦都有父母的血汗,落葉歸根,故土情,親情,各種的不捨,留著是回憶,是念想!


那間老屋


戶口不在村裡,但是村裡有房子怎麼辦?這個問題真是智者見智,仁者見仁。我結合我村的情況談點看法。

離我家房子不遠的一個小衚衕裡有一處民房,從我小時候路過那裡,就沒有見到他家有人,後來長大了聽人們說起,才知道是我家族裡一個遠房爺爺的房子,他在解放前就去了東北,後來在那裡結婚生子,安家落戶。從來也沒有回來過,我現在只知道他的名字,但從來沒有見過他本人,生產隊時期據說還委託本家的人給他代管過房屋,責任制以後,人們各自外出謀生,我也再很小經過那個小衚衕,去年回家偶而走過那個衚衕,只見房子已經倒塌了,院牆也只剩下半截。



我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在外工作的地方距離不遠,可以經常回家看看,這樣的情況下,就要好好的保修房屋,畢竟法律規定,非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能享受本村宅基地,本人戶口早已遷出,已經不屬於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是房子是祖上留下來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剝奪房子所有權,如果房屋一旦滅失,宅基地就歸集體所有了,因為土地是集體的嗎!與個人無關。在這種情況下,維護好房屋,留住這個根,是很有必要的,遇到拆遷,還可以獲得一筆䃼償金。如果離家遙遠,在幾千公里之外,外出之後從來沒有回過家,也沒有回家的願望,那麼就不如趁房子還完好的時候處理掉,這樣還能得一些轉讓費,總比它年久失修,倒塌了好。



所以,關於戶口不在農村,家裡房子應該怎麼辦的問題,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能保留,當然再好不過了。現在申請宅基地這麼困難,在農村能擁有屬於自己的的一塊宅基地,可以說是上帝賜予的福分。如果實在無力保留,就乾脆及時轉讓,讓它得到一個好的歸宿,不要浪費掉,讓別人把它利用起來。


若飛305


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農村宅基地有房子的,如果戶口遷出了,其房子的所有權仍然歸其所有,村集體和個人不得非法侵佔掠奪,強制要求退出。

但是唯一的一點就是戶口,如果不在農村地區,不能對房子進行推倒重建,改建擴建。可以對房子進行適當的修繕,這是法律所允許的,但是如果改擴建或者推倒重建的話,那就涉及到要重新向村集體和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宅基地的使用權證。

但是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能歸本村集體成員所有,而且必須符合相應的申請條件才會被批准。說一家人戶口都遷出來以後就不再屬於本集體成員了,就無法再申請宅基地的使用權證。

家裡的房子目前仍然歸其所有,但等到房屋自然倒塌或者不再適合居住的時候,村集體有權將宅基地的使用權收回。當然在此之前可以對自己的房屋進行出售或轉讓,轉讓的對象只能是本村集體內部成員,且必須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以上就是戶口遷出以後,對農村房屋處理的相關規定和辦法。這是我的個人理解,如有錯誤之處,敬請批評指正。如果你喜歡我答案的話,歡迎點贊關注。


止茶


你好,有三種解決辦法,一是留著,二是賣了,三是有償退出!

1、留著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農村土地屬於集體行政,只有本村農業戶籍人員才有資格享有。

由於你們一家人的戶口都已經不在農村了,那就說明村委會有權利將你的宅基地收回了,但是土地上的房子還是你家的,基於對房子的所有權,還享有對宅基地使用權。

所以你可以把房子當做休閒度假的一個場所,比如說寒暑假可以帶著孩子一起回農村,住著老房子,享受田園生活。

但是要注意的是,你不能對房子進行翻新、重建、整修,等房子坍塌以後,村集體將會做回收處理。

2、賣了

在農村,賣房子不僅僅是單純的房屋買賣問題,這裡面還涉及到農村的宅基地問題,你不可能只把房子賣給別人,而不將宅基地流轉給別人吧!

當前,我國對土地和房屋的管理是分開管理的,土地因其性質問題不能轉讓出售,而房屋是村民的私人財產,可以隨便處置。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有規定,農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所以不能賣給城市居民,只剩下賣給農村人了。

但是賣給農村人也不是那麼簡單,國家規定:“宅基地是集體所有的,嚴禁私自出售,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

所以你只能把宅基地賣給本村的人,可是,本村的誰會高價買呢?

3、有償退出

2015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於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該意見明確規定要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

有償退出和被村集體收回宅基地有什麼區別?

有償退出是指宅基地包括上面的建築物也交給村集體處理,並且集體經濟組織或政府要給予農民一定的補償。有些地區會給予一次性貨幣補償或等價置換商品房。

而被村委會收回的宅基地是沒有補償的,但是上面的房子還是屬於你的,只是不能翻新和重建。


大農圈


一家戶口不在農村但是農村有房子,關於這種情況,需要了解清楚的是你的農村房屋有沒有相關的土地確權證件,如果有相關的確權證件,那麼暫時還沒有什麼特別大的問題,因為畢竟已經拿到了房屋的產權證,這個房子在該產權證期限內房子還是你的,宅基地使用權也不會發生太多的變化。

另外,如果沒有相關的證件,但是農村有房子,這個就要看你們當地具體怎麼處理了!國家這一塊的要求是,如果戶籍不在農村,宅基地戶主的房子長期處於閒置狀態,那麼該房子將會被村集體直接收回,這一點說的已經很清楚了。

但是現實情況是,每個省份的土地改革的步伐都不一樣,所以還是要根據你們當地的具體實際情況去看。

總結起來,關於農村的土地,只要你能夠拿到它的相關證件,那麼不管你是是在農村還是在城市,房子的事情這幾十年就不需要特別的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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