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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构改革前,畜牧兽医局在省市以上基本是行政单位,部分设置参公。县一级受机构和编制限制,很少将其列入行政机关序列,基本上是事业设置,部分列入参公管理,视当地畜牧业发展实际情况而定。
机构改革后,畜牧兽医局已经撤销,其相关职能全部划入农业农村局,作为其内设机构职能,另设畜牧业服务中心加挂动物疫病防治中心,作为农业农村局管理的二层机构,行使相应的畜牧和动物疫病防治相关服务职责,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部分地区为了强化畜牧兽医行政职责,在畜牧兽医局全部隶转农业农村局后,仍保留了畜牧兽医局牌子,作为其二级局,但基本不设岗位,人员和职能全部由农业农村局机关负责。
畜牧兽医归并入农业农村局后,原属行政编制人员全部隶转到农业农村局安置,参公人员除部分随职能划转分流到农业农村局外,其余随单位改制划到畜牧业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防治中心)安置,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直至调离或退休编制核销。如畜牧兽医局原本就是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其行政职能被剥离归并入农业农村局,人员则全部保留现状随单位由局改为中心,不再保留“事业局”。
县级畜牧兽医局撤销后,原来在乡镇设置的兽医站、动监站也相应进行了改革,全部划入了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在业务上接受农业农村局指导,不再单设站所。随着乡镇相关站所的撤销,畜牧兽医这个机构完成使命,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畜牧兽医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特殊时间起到过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体制环境的变化及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家提倡简政放权和放管服,畜牧兽医局和物价局一样都已没有单独存在的必要,改革势在必然。本轮党政机构改革,应该说正应了这个潮流。
80后小公
我是一名畜牧兽医系统工作的老人,解放后党和国家在五十年代就成立了畜牧兽医工作站,主要就是从事动物的诊疗和防疫工作,后来又加入了畜牧业管理工作,在文革时期改为“农业学大寨工作站”,但职能没有改变;后来文革结束又改为畜牧兽医站,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改为畜牧中心,到2010年前后又改为畜牧兽医局,一直至今。职责虽有小的调整,但是基本职责没有大的改变。
政机构改革前,县级畜牧兽医局我们这里的有的是参公事业单位,有的是事业单位,这个与单位当时的主要负责人有关,如果局长是公务员往往参公,如果是走技术职称则一般是事业单位(这个是公务员参公工资待遇不变,同样的技术职称变为参公单位则工资待遇要下降),当然这个与当地是否严格控制编制也有很大关系。
机构改革后,我们这里的畜牧兽医局已经撤销,改为畜牧兽医站,其相关行政职能全部划入农业农村局,作为其内设机构职能,行使相应的畜牧和动物疫病防治相关服务职责,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行政级别、领导职数和隶属关系不变。不过人员不受大的影响。
我们这里的畜牧兽医兽医行政职能归并入农业农村局后,由于原属行政编制人员只有两三位局领导,其余有局机关十来位参公事业编制人员,这些行政编制人员和参公人员除部分随职能可能划转分流到农业农村局外,其余估计大多数会留在原单位畜牧兽医站。因为农业农村局他们的行政编制也很有限,可以说现在也不够用,至于留在畜牧兽医站的参公人员将来会怎么样,现在还没有政策,尚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转为行政编制可能不大,因为我们这里行政编制卡的很严
县级畜牧兽医局撤销后,原来在乡镇设置的畜牧兽医站(动物监督所)也可能会进行了改革,应该是全部划入了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在业务上接受农业农村局指导,不再单设站所。随着乡镇相关站所的撤销,畜牧兽医这个机构完成使命,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畜牧兽医局是2005年时兽医体制改革时的产物,由于定位不准,没有充分发挥官方兽医的作用,而是简单的将畜牧兽医中心扩编为畜牧兽医局,换汤不换药,未来在兽医监管体制改革中,估计会成立一个兽医首席官类型的官方兽医机构,采用直管模式,而对于其他如兽医诊疗、动物防疫、畜牧技术推广、饲料服务等服务类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体制环境的变化及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要么实行社会化服务,要么完全推向市场,这既是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也是畜牧业的需要。
我是寂寞的青韵,这是我的一点看法,有现在的实际情况,也有我的分析和猜测,如有不当,请各位批评指正!
寂寞的青韵
县级畜牧兽医局,实际上在有的地区早已不再是单设局了,而是划归到农业局了。而这次的改革,从目前公布的改革方案来看,形势也都非常明确了,兽牧兽医局将会取消,和农机局一并划到农业农村部门。
畜牧兽医局不会是农业农村局的二级管理部门,不会加挂牌子,其行政职能将会进行整合,行政审批等行政类职能交给局机关,而其原先所属的执法队伍,如果有农业执法的会一并整合到农业执法,如果没有的,则可能交到综合行政执法局。而像技术推广、卫生监管、医药指导等公益性职能则会继续保留,不会再像以前一样细化分类,可能采取大畜牧的科室格局。
县级畜牧局的改革,还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所属的乡镇动监站和兽医站等部门改革,这些站所一直以来都属于双头管理,由畜牧兽医局和乡镇政府共同管理,因为乡镇的畜牧业务相对来讲比较普遍,特别在一些地区还是主导产业,所以一般不会裁撤,可能还会继续保留,业务主管与农业农村局管理。
总体来讲,县级畜牧兽医局的机构合并至农村农业局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其业务会进行调整归类,但人员不会受到影响的。
元芳有看法
由于党政机构个数限制,县区一级的畜牧兽医局,一般设置为事业单位。在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撤销原畜牧兽医局,将其承担的动物诊疗机构许可、职业兽医注册备案、兽药经营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农业农村局。也有为了工作考虑,保留畜牧兽医局牌子,和新组建成立的农业农村局合署办公。因为挂牌机构不能实体化,因此即使是挂牌或者合署办公,县区一级的畜牧兽医局机构,都算是撤销了。
同时,按照“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方案”规定,隶属于县区畜牧兽医局管理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所,也就是动物卫生方面的检疫执法机构,也随同改革,职能和人员、编制整体归并到新成立的农业农村执法大队,统一执行农业农村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职能,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区执法农业农村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的模式设置,大队长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设置一至两名专职副队长,为副科级级别。原动物卫生执法人员中,具备执法资质的参公人员可整合到农业农村执法大队工作,工人和其他人员分流到事业单位。
畜牧兽医局撤销后,其承担的公益服务职能保留,成立畜牧服务中心,依然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农业农村局管理,继续承担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等公益服务职能。原参公人员部分可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合到农业农村局机关任职,过渡为公务员,置换为行政编制。由于县区行政编制太少,各党政机关都有着严重的超编问题,因此转到机关的人员非常少,基本上都是领导干部。大部分参公人员和未登记参公的干部,以及工勤人员,都将保留在畜牧服务中心,随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统一安置。
公事吧
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区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转变。大机构改革将以前的职能部门进行兼并重新组合,像畜牧局的疾控防疫职能分解到卫计委的疾控中心去了,畜牧兽医医疗,畜牧产品流通监管这部分职责分解到农业农村局。以前县局级委办五十多个部门现在精减压缩到二十多个部门,除公安,财政,税务,没有被整合。其他好多部门重新组建新的部门。农业农村局就是以前的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畜牧局整合而来。交通运输局就是以前的公路局,交通局,港航管理局,整合而成新的部门。商务局是由以前的商业局,粮食局,二轻局,外贸局整合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食药监局,物价局,安监局组合而成。畜牧局的县级机构整合过后,乡镇畜牧站改制为服务性质的企业管理模式,是农业农村局下属派驻事业单位,同时也承担畜牧防疫管控。好多区县级行政职能部门转换成事业单位或者服务性质的企业,有的是事业编制自负盈亏财政不负但。
放飞梦想成就2019
我作为农业技术人员依我了解,县畜牧局合并到农业农村局,公务员办公室以前行政股室相同功能的合并,事业单位站所合并。
川渝柑橘
农业农村局加挂畜牧兽医局牌子,但是只有牌子没有人员。原畜牧兽医局改名畜牧业发展促进中心加挂动物疫病防治控制中心牌,有独立党组,为公益一类纯事业单位。
蔚蓝执着
即然合并了就不要加挂什牌子,体现了机构改革的严肃性。
元子167540536
畜牧部门的官方兽医应该属于农业农村部管理
—0513
农民都不让养殖了还要畜牧部门干嘛?直接下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