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千萬鉅債 檢察建議促再審

本網訊(通訊員 張美霞)“莫名成了失信人,還揹負著千萬鉅債,我老婆天天鬧著要自殺,我每天輾轉反側、夜不能寐,這兩年時間,我真是受夠了,感謝你們的監督,幫我們洗清冤屈。”10月11日一大早,李某就來到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檢察院檢察官李健的辦公室,握著檢察官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謝!

千萬鉅債砸頭上

2017年4月的一天,李某突然收到了一份判決書,就是這封判決書,把他的生活攪得一團糟。判決書上赫然寫著李某和妻子姚某分別對襄陽某精工公司判決的應付款在1100萬元最高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這讓他想起之前法院開庭前曾通知過他,但他覺得和自己沒關係,就沒有在意,直接缺席了開庭審理。可是,現在自己和妻子怎麼會成為負債人,他百思不得其解。

經查,自己和妻子曾“簽訂”過一份《HKB漢口銀行最高額擔保合同》,合同約定李某和妻子等為襄陽某精工公司向漢口銀行襄陽分行在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9日期間發生的融資貸款在1100萬元的最高限額內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李某看著合同上的簽名和紅手印,覺得自己和妻子成了十足的“冤大頭”。因為“被擔保”,才有了這份莫名其妙的判決,迷霧慢慢揭開。

負鉅債寸步難行

很快,李某就發現家裡銀行賬戶被凍結,而且他和妻子都被列為失信人,在這個去哪都要身份證件的時代,他頓覺寸步難行,老婆也因此事幾次鬧著要自殺,而他,一個大男人,竟偷偷抹了不知道多少次眼淚。

感覺走投無路、求助無門的他,找到了律師。在律師的建議下,2018年8月3日,他正式向樊城區檢察院遞交了抗訴申請書。申請書中指出,原審法院對申請人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程序嚴重違法,足以影響本案的公正審理。同時,由於程序嚴重違法,導致申請人未能對相關證據予以質證,使偽造的虛假證據予以認定,導致了錯誤的事實認定。據此請求該院發出檢察建議並提前請該院就此案提出抗訴。

“直到現在我們倆都失信人,去哪都受限制,真是太難了。”李某邊說邊拿出手機讓我們看他手機上的相關信息。

檢察建議促再審

受理此案後,辦案檢察官李健認真審查案卷,查明,2014年12月10日,漢口銀行襄陽分行與襄陽某精工公司簽訂《銀行承兌匯票承兌協議書》。同日,該銀行與李某及其妻子簽訂了擔保合同。合同簽訂後,該銀行於2014年12月10日向襄陽某精工公司簽發了兩張承兌匯票,匯票到期後,漢口銀行劃扣了襄陽某精工公司保證金及賬戶中的存款,不足部分的票款該銀行向收款人墊付。截止2016年7月27日,襄陽某精工公司欠該銀行本息合計9893344.92元。

同時,還查明2014年12月10日簽訂的《HKB漢口銀行最高額擔保合同》掃描件中李某與妻子的簽名筆跡與提供對比的二人樣本筆記不是同一人書寫;李某簽名筆跡處紅色手印不是李某所留。

去年11月1日,該院向樊城區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同年12月6日,樊城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再審本案。經判決,撤銷原判決三、四項,依法改判為原審被告四個公司及兩名被告分別對應付款項1100萬元的最高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李某與妻子在本案中不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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