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讀~這些供暖政策您需要了解一下

隨著供暖季的日益臨近,大家對供暖的關注度也越來越高,如何開戶?如何計算供熱費用? 11月15日起,臨淄區今冬供熱正式拉開帷幕,為確保廣大市民溫暖過冬,臨淄區信訪局與山東中豪能源有限公司聯合推出《今冬臨淄供熱服務指南》,為大家提供最權威的實用信息。

、收取供熱配套費的文件依據

按照臨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印發臨淄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臨政辦發【2011】127號)文件規定,其中明確了居民住宅供熱配套費收費標準為:供熱住宅為65元/平方米、公建項目為80元/平方米。

二、產權歸屬及維修責任界定

按照臨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印發臨淄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臨政辦發【2011】127號)文件規定,,該文件明確了供熱配套費為65元/平方米,供熱配套費用於熱源建設以及從熱源至單位用戶閥門井或從熱源至居民用戶樓前閥門井的管網建設。按照淄政辦字【2017】123號文件規定,執行當前配套費政策標準的既有建築供熱公共產權設施(包括樓前主閥後的管道支線和樓內立管)維修費用由物業維修基金出資,無物業維修基金的由業主集體出資。

根據以上文件規定,當供熱設施或管道出現漏水等損壞情況時,屬於熱力公司產權的由供熱公司進行維修,屬於用戶產權的由用戶進行維修。

三、收取取暖費及小型換熱器的文件依據

1、臨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於繼續執行城區供暖價格和對低收入群體實行供暖補貼的通知》(臨辦發【2019】2號)文件規定,該文件規定了收取取暖費及相關費用的標準,城區居民供暖價格,按照套內面積21.6元/平方米收取;複式住宅單層安裝採暖設施的,按單層面積加收30%供暖費;雙層均安裝採暖設施的,按全部面積收供暖費。閣樓安裝採暖設施且有房產證的,按房產證註明面積計收供暖費;沒有房產證的,按閣樓下層住房面積的50%計收供暖費。

2、臨淄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於繼續執行城區供暖價格和對低收入群體實行供暖補貼的通知》(臨辦發【2019】2號)文件規定,居民家庭安裝小型換熱設備的,按照每個換熱器每供暖季收取260元供暖費。

四、辦理房產證前後面積不一致的情況

有訴求的群眾多為以前沒有房產證,只有購房合同標註的建築面積,現在剛剛辦理房產證,有部分群眾諮詢在辦理房產證前後因面積不一致引起收費不一致。對該問題,中豪能源始終以法律為依據,無房產證的按照臨淄區物價局下發的《關於城區供暖價格按套內面積計收供暖費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臨價1號)文件執行,對“無房產證和有房產證但證上未載明套內面積的或套內面積顯示不完全的”住宅收取供暖費作如下規定:採取按建築面積乘以相應係數(公攤面積按以下比例核減:65平方米及以下為10%;65-90含90平方米為8%;90-130含130平方米為7%;130平方米以上為6%)換算成套內面積收取。居民對套內面積有異議的,可以選擇具有房產測繪資質的機構按規範予以測繪評估,出具套內面積評估報告,經供暖企業和居民雙方確定後,按評估的套內面積計收供暖費,測繪評估所需費用由居民承擔。

在供需雙方均認可的情況下籤訂供用熱協議,辦理房產證後,中豪能源會根據您的房產證明為您核准收費面積並及時更改,按照房產證上標明的套內面積收取。

五、關於室溫不低於18℃的相關條件

根據《山東省供熱條例》及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供熱工作的意見》(淄政辦字【2017】123號)文件規定,室溫不低於18℃必須滿足四個前提條件:1、室外溫度不低於供熱系統最低設計溫度(淄博市是以室外溫度不低於零下7℃作為供熱系統的設計標準);2、建築圍擋結構符合當時採暖設計規範標準,即房屋建築有保溫層;3、室內採暖設施正常運行,沒有進行過私自改造;4、單元用熱率達到70%以上。當以上四個條件均滿足的情況下,供熱單位應保證用戶起居室溫度不低於18℃。

六、關於樓宇用熱率的相關規定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供熱工作的意見》(淄政辦字【2017】123號)文件規定,全部樓宇總體用熱率達到25%以上的建成小區,供熱單位可以進行供暖;單元用熱率達不到30%的居住建築,由供熱企業決定是否供暖。如進行供熱,供用熱雙方應當簽訂協議,供熱溫度執行協議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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