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保安撿到5000元錢還給失主,失主清點現金髮現少了1000元該怎麼辦?

幸福在這裡出發


只能說這世界上有很多人真的很無恥,無恥到這種地步了,人家還了5000,為什麼要味你1000,應該拿回來,讓他自已去找6000


楊少雄同學


四十多年前有一次我用自行車帶著老婆,路過一個挺暗的路段:那時 ,(年輕,眼神好!)叢忙中,看到地上有人躺在地上:老婆說,是個醉漢!我說:不像,應該是個女人! 我們就又回去。是個女人旁邊還有一輛自行車:我們把她叫醒後,把她送到醫院。 處理完後又通知了她家人,,,我們離開時,那個當班大夫說:你兩口子,真大膽!,,,是啊!當年的碰瓷——還沒今天這麼盛行!阿彌陀佛!


永恆144447728


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是,先把5000元從“失主”手裡要回來,然後報警處理,也許這個錢不是他的。

曾看到一個類似的事情,儘管不知是真是假,還是有必要讓大家瞭解一下這種現象。

王大爺早上出門遛彎時撿到一個錢包,檢查後發現裡面有身份證、銀行卡等證件,還有5000元現金。他在原地等一個小時仍未見人來認領,便起身準備交到派出所。沒走幾步發現一小夥低頭找什麼,詢問後得知在找錢包。經確認他便將錢包交給小夥,小夥連聲感謝。小夥接過錢包數錢後說少了1000元,王大爺解釋說撿到時就是5000元,但小夥一直說錢少了。

二人爭論間圍觀人漸多,恰巧王大爺兒子路過,瞭解情況後對小夥說:“我父親這麼大年紀,要真拿你錢,還會在這裡等你嗎”。小夥卻說:“這可說不準,人心難測”。王大爺彎腰聊起褲腿說:‘小夥子,這是我年輕時救人被截肢的腿,我連腿都能不要的人,要你1000塊錢幹什麼’。小夥愣住了,沒想到王大爺是為救人失去腿的殘疾人,圍觀者也開始指責小夥。

就在此時,小夥接到了妻子的電話,原來是妻子拿了他1000元,忘記告他。弄清真相後,小夥跪地求王大爺原諒,王大爺急忙將他攙起,教育小夥一番。小夥拿500元要酬謝王大爺,但王大爺招呼兒子攙扶著自己轉身回家了。

這位保安遇到的事情與王大爺的遭遇大同小異,對於撿錢包的人來說,如果要真有心將錢包裡的錢據為己有,怎麼會只拿1000元而歸還5000元,拿1000元與拿5000元在本質上沒有區別,都是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因此,如果真想拿1000元便一分錢也不會還失主,早拿錢跑了,誰會做這種“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傻事。

對於失主來說,自己是否真記得清錢包丟失時裡面到底有多少錢,這是很難證明的事。同樣,懷疑別人拿走1000元,又有什麼證據。無憑無據便懷疑好心還錢包的人拿走自己的錢,屬於涉嫌誣陷。多數時候是自己活家人用了錢包裡的錢,又忘了或者沒有及時告知,而導致自己誤以為還有6000元,從而誣陷好人拿了自己的1000元。因此,在遇到此類事情時,不應該急著去賴別人,而應該理性弄清真相,免得傷了好人的心。

對於撿錢包者而言,如果遇到被懷疑自己拿了人家錢的情況,確實不應該著急歸還錢包,而應該拿著錢包報警,讓警察來處理。也許自己撿到的錢包真不是眼前認領者丟失去的那個,因為錢包裡的錢數額對不上。

這位保安遇到這樣的事,確實很鬱悶。現在的一些人,就是有太多的陰暗心理,缺少了一份陽光。儘管人心有所變化,但這個世界上仍然不缺好心人,不應該用自己陰暗的心理去看待拾金不昧的好心人。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大家覺得應該怎麼做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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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保安撿到錢包有5千塊,還給失主說少了1千塊,意思就是原有6千,現少1千,這分明不是這位失主的,要是真的少了,請問保安不如不還不是沒事,又何必貪這1千元,分明是敲詐。這樣會迫使更多的人不能拾金不昧,做了好事討不了好,寒心。在12年春天我就遭遇了一件真事,在小商店門口溝邊拾到一個紅油紙帒,裡面有532元錢,還有一張加油卡,當時我對老闆講了裡面的數字,放在老闆那裡,在下午五點多失主來了說裡面的錢少了兩百塊錢,我說就這麼多,他說少兩百就算了,其它的你給了可以了,真的,天知道,要是貪這二百我也不剩下的交給店老闆,讓我傷透了心!好人難做。


用戶68283323714


丟東西的人,不是什麼好西,我一o撿了個包,有一部手機,還要425元現金,當時值勤的交警也看到了!不一會失主說他包裡有一萬元人民!而且包,手機是他的!非要陪他一萬!交警向警發了個視頻證明只有425元!查明失主是二流子,不務正業,天天網吧,沒工作,以丟東西為明,去炸騙一些老實人的錢!最後手機民警收了!撿查院公訴,判他3個月徒型!…路邊上,公共場所別人丟的東西最好不要去理他灬萬一上擋!遇到人渣,拉極,你倒黴了!


用戶5948611982700


小區保安撿到5000塊錢歸還失主,失主清點現金時發現少了1000塊錢。這件事該怎麼辦呢?

發生這種情況,可能有三種原因。

一是在失主在拿錢的過程中,把1000塊錢丟到了別的地方。所以,失主丟了6000塊錢,保安卻拾了5000塊錢,少了1000塊錢。

第二種原因,就是保安偷偷的拿走了1000塊錢

,把剩下的5000塊錢給了失主,差了1000塊錢。

第三種原因,就是失主忘記了,他裝了5000塊錢,記成了6000塊錢,多記了1000塊錢。

面對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如果我是保安,我就會把這些錢先要回來。因為我撿的是5000塊錢,他丟的是6000塊錢,錢數不一樣,怎麼證明這些錢就是他的呢?把這些錢要回來以後,交到公安機關,讓公安局找到真的失主,歸還給人家。這才是最好的辦法。

如何這些錢不要回來,你稀裡糊塗的給了他。本來是做了一件好事,卻被別人誤認為你拿了1000塊錢,這種背黑鍋的事,如果是我,堅決不能幹。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美國有個故事不知真假,有人撿到錢交給警察,失主說少了錢,警察直接把錢給了拾撿者說錢不是這位失主的。你說你丟了6000,保安只撿到錢是5000,在沒有監控能證明這錢是你丟的情況下這錢就不是你的。還有個情況就是監控能證明錢是你丟的,並且能看到保安撿到的也是你丟的錢的情況下,你說少了1000,那要證明保安或其他人在那錢裡面抽走了1000。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下,叫失主去把證據搞出來再說錢的問題。


夢的盡頭


他丟的是5.000元,你撿的是4.000元,這錢不是他丟的,不應該給他,告訴他,我撿的是4.000元,你丟的是5.000元,撿的不是他的錢,所以,把錢要回來交派出所處理。如果撿到5.000元想留就全部留下,除非傻子留下1.000元,還回4.000元,是他誣陷了好人。


念戰友情


這種情況是很難說清楚的,如果懷疑保安私下拿走了1000元,把餘下的還給失主,當失主發現少了1000元時,他就不怕把自己謙漣進去,給自己造成的後果又是什麼呢?如果說失主是故意遍造少了1000元的事情呢?在帶有懷疑的情況下,只有調取小區的監控,才能說清事情的真實錢數。

另外,如果說保安撿到現金時,觀察周圍沒有人或不在監控的範圍之內,他就裝自己懷裡,何必拿掉少數交多數,這不是在給自己設坑嗎?



手機用戶3796344316


保安不會貪一千元的,如果想貪錢就不會歸還失主了,千萬不要讓拾金不昧的善良受到受害。假如我是失主任憑損失一千也不會對保安心存質疑,不動聲色對保安千恩萬謝才對,必定是保安為止損五千元還不滿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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