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審計促進出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

近日,根據審計建議,嘉興市農業農村局與市紀委、組織、財政和審計等部門聯合出臺《農村集體“三資”規範化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政策,加大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推進力度。

2018年,嘉興市審計局在鎮村兩級公共資金專項審計調查和農村審計巡查中發現,該市村級財務管理主體責任模糊,存在職能錯位、管理缺位、監督失位等現象;現金收支存在管理漏洞,個別村幹部利用管理上的漏洞貪汙挪用公款;村級資產出租制度不健全,產權交易平臺流於形式未能促進資產增收。為此,審計建議完善頂層設計,狠抓制度落實;改變傳統支付模式,封堵財務漏洞;完善交易制度,規範村級資產出租。市委領導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完善制度、研究整改。市農業農村局高度重視審計建議,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與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出臺了《制度》。

《制度》明確,落實責任追究,釐清鎮、村兩級財務管理責任,制定責任追究辦法,加強財務監督,推廣代理會計駐村制度。

《制度》規定,農村集體資金收付推行“非現金”結算,村務活動資金往來通過“村務卡”或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並推廣二維碼收款模式。

《制度》還規範了農村集體“三資”的運營活動,依託現有的農村集體產權交易服務平臺,利用互聯網技術,探索農村集體資產資源交易開展網絡競投、網絡公開競價等新方法新舉措。

文字|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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