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巡視組向建德、桐廬、海曙、鎮海、平陽、蒼南反饋巡視情況

省委巡視組向建德市等6個縣(市、區)黨委反饋巡視情況

經省委同意,近日省委巡視組分別向建德市、桐廬縣、寧波市海曙區(以下簡稱“海曙區”)、寧波市鎮海區(以下簡稱“鎮海區”)、平陽縣、蒼南縣等6個縣(市、區)黨委反饋了巡視情況。省紀委常務副書記、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王海超及省紀委省監委、省委組織部有關領導出席有關反饋會議,傳達省委書記專題會議精神,並就落實反饋意見、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省委巡視組組長岑國榮、李杭、宋濤分別向上述縣(市、區)黨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反饋了巡視意見。

01

建德市

省委巡視組指出建德市委在強化政治建設中發揮核心領導作用不夠,存在統籌協調形成合力不夠、貫徹上級規定“變樣”“走樣”現象。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對巡察工作重視不夠,監督執紀寬鬆軟。紀律規矩意識淡薄,違反規定討論決定幹部事項,濫用市政府簡復單且部分批覆內容違反行政法規。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和國企經營問題突出,存在廉政風險。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表現依然存在,有的單位虛假招商。對選人用人領導把關不夠有力。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落實不夠到位。對上一輪巡視指出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

02

桐廬縣

省委巡視組指出桐廬縣委對強化特色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辦法不多,塊狀經濟發展與“做大做強”要求仍有差距。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還不夠迅速堅決,政府負債增長較快,互聯網金融風險防控不徹底,房地產風險樓盤引發的信訪影響社會穩定。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壓得不夠緊實,執紀問責存在寬鬆軟現象。對解決複雜疑難歷史遺留問題缺乏擔當精神。選人用人工作規範性、農村基層基礎建設和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待加強。對上一輪巡視反饋的部分問題整改仍未到位。

03

海曙區

在海曙區,省委巡視組發現海曙區委貫徹落實“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戰略還有差距,推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汙染防治工作不夠有力,“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還不完善。落實“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辦公用房超標準、違規接受宴請、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依然存在,“文山會海”還未得到有效控制;工程項目招投標、國有資產管理等領域存在廉政風險,部分黨員幹部紀律和規矩意識還不夠強。幹部選拔任用不夠科學規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存在薄弱環節。對意識形態工作還不夠重視。上一輪巡視反饋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04

鎮海區在鎮海區,省委巡視組發現鎮海區委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工作推進不夠有力,貫徹新發展理念還有差距,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力度還不夠大。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抓巡察整改不夠紮實,紀檢監察派駐機構作用發揮存在不足,工程項目招標、資金管理等重點領域的監管存在漏洞,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還有發生,文風會風整改不夠徹底。黨的建設工作不夠紮實,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夠規範。因私出國(境)管理比較鬆散,基層微腐敗問題仍然存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還有欠缺。

05平陽縣

省委巡視組發現平陽縣委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夠紮實,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緩慢,新興產業起色不明顯;汙染治理能力明顯不足,南麂島保護與開發工作滯後;貫徹落實扶貧方略、推進民生基礎設施建設不夠有力。落實“兩個責任”存在短板,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仍然存在,有的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的參與違法犯罪活動或充當“保護傘”,國有資產存在較大廉政風險。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發揮欠缺,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出現弱化現象,村幹部違法違紀問題較突出。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夠到位。上一輪巡視指出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到位。

06

蒼南縣

省委巡視組發現蒼南縣委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不夠有力,新的經濟增長點培育發展不夠,汙染防治、扶貧攻堅和民生建設存在差距。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夠嚴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少數單位出現群體性違紀和窩案、串案,成品油走私犯罪背後的腐敗問題、扶貧領域和群眾身邊的“蠅貪蟻腐”問題比較突出,工程招投標和小微園建設存在較大廉政風險。選人用人和幹部管理不夠規範,基層黨組織建設問題仍然較多,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比較突出。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上一輪巡視反饋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會議要求,被巡視黨組織要結合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自覺,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主動擔起整改主體責任,確保巡視反饋意見真正落實落地。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整改事項和重要問題要認真研究決策、周密部署推進、積極協調督辦、逐一檢查驗收。要增強巡視整改的外部推力,強化巡視整改的日常監督,切實發揮標本兼治的戰略作用,使巡視成果真正轉化為正風反腐、取信於民的實際效果。

(顏新文 劉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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