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勃,在寫《滕王閣序》之前,做了一件不光彩的事

原題:《文人能否“百笑”遮“一醜”?》

王勃,在寫《滕王閣序》之前,做了一件不光彩的事

“文人”自春秋戰國時期開始,因為他們在“百家爭鳴”中,不斷閃耀出他們治世的思想光輝,為時代統治者治理國家所用。所以,這類人就得到了統治階級不同程度的重用。為表示對這類人的尊敬,從那時起,人們常常稱呼這些有“學者”風範的人,為“××子”:如“老子”,“孔子”,“韓非子”等,以此表示對有知識有文化人的敬意。有的為了表達更加尊重的思想,還在名字前面再加上一個“子”,如“子墨子”等。

中華五千年文明史上,為文化和文明的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文人”,隨著歷史的發展和文明的進步,“文人”的涵義和外延也處在不斷的擴大和發展中,逐步分類出“哲學家”“科學家”“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詩人”等明目繁多的種類。

這些不同領域不同類型的“家”,無疑都為歷史和文明的發展, 做出了輝煌的貢獻,他們光彩照後人。

但是,有些人雖然在某一領域成“家”了,但其人品還是存在一定問題的,“瑜中存瑕”,不被後人稱道:他們靈魂深處道德骯髒的一面往往被他們某方面一技之長的才能給遮擋了。正是人們常說的:“一笑遮百醜”。

今天給大家說說唐朝一位天才詩人王勃的一段鮮為人知的醜事。

王勃(約650年――676年),漢族,字子安,山西河津人,唐代著名詩人和文學家。

王勃自幼聰穎好學,六歲能寫文章,有“神童”之稱;9歲能為《漢書》之類的文章作注;16歲科舉及第。王勃在文學方面才華橫溢,擅長詩和駢文,代表作有《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和《滕王閣序》,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四人並稱“初唐四傑”。

單就個人文學才能方面而言,可以說王勃是一個成就顯著的“百笑”之人。

讀書做官,是古代文人常態化的價值追求。王勃及第後,一開始,做了個“朝散郎”的小官,但不久,卻因為一篇《鬥雞檄》,被貶出沛王府。之後,王勃就過上了大量遊覽各地山水的“採風”生活。這期間,王勃創作了大量的生活氣息濃厚的優秀詩歌作品。

人生有起落。後來,王勃迎來了人生一次頂峰的“官運”(也是他人生最後一次做官):他被派往虢州(今河南靈寶縣)當參軍。就是在這個參軍位置上,王勃幹了件“為人處世”極不光彩的醜事,基本上也是因這件事導致其人生短命而亡。

在虢州任上,一次,王勃的一個朋友,官奴曹達犯了死罪。王勃處於朋友感情考慮,就把曹達收留了起來。

但時間不長,王勃經過細緻考慮,怕曹達案發牽連自己。於是就對收留曹達後悔了。後悔就後悔唄,不幫朋友的忙,也行,放人家走就是了。然而,王勃,不是這樣做的:他把曹達直接給殺了。

事情敗露後,殺人是要被判死罪的。也算王勃命好,殺人後,開始判死罪,但不久遇到皇帝大赦天下:結果王勃死罪被免,撿了條活命。但王勃卻被永遠無法再走上仕途之路,並且,殺人這件事,也牽連到了他做官的父親,父親因此被貶到偏遠的交趾。

因為殺人被削職為一般平民的王勃,去看望在交趾為官的父親,途經滕王閣,正趕上滕王閣宴請天下文人賓客。王勃幸運趕上後,就強力抓住這次表現自己才華的機會。

因為王勃才華橫溢,詩氣磅礴,混世有名,當場詩性大發,隨一氣呵成,寫出了千古名篇《滕王閣序》。

王勃,在寫《滕王閣序》之前,做了一件不光彩的事

事後,在從父親那回去的途中,王勃過海 ,不幸溺水身亡。歿年26歲,令人不勝惋惜。

既然是朋友:危難之處,就該“見真情”才對。不說“兩肋插刀”了,起碼也得“路見不平一聲吼”,嚇唬嚇唬歹人。王勃好了:朋友出現危難,不光不幫,還落井下石,把朋友直接砸在井的最底部。

這是什麼人品?標準的“小人”品質!

王勃,當時的想法很現實,也很簡單:朋友是犯死罪的人,我不能因為他的案子而受牽連,我要保證我自己的絕對安全(無論何時何地何人,檢驗朋友交情的含金量,危難都是試金石)!

王勃為了自己不受牽連,而把犯罪的朋友殺了,也許不算極端典型的案例:歷史上還有一些沽名釣譽唯利是圖的“文人”,其卑鄙的行為,也常為後人所不恥。

“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這句詩,眾人皆知,是唐代詩人劉希夷的大作。

某一天 ,劉希夷的舅舅宋之問(著名文學家),看到了外甥的這句詩,不禁拍手稱好。但這位舅舅欣賞之餘,卻向外甥提了個過分要求:要把這句詩的作者改成自己的名字。

王勃,在寫《滕王閣序》之前,做了一件不光彩的事

這位“宋大人”這也太有點恬不知恥了吧:當面赤裸裸地剽竊他人的學術成果。

外甥很認理,當然不答應舅舅的無理要求。但接下來,這位宋大詩人,就更卑鄙了:竟派人把劉希夷暗殺了。

說的是“古書”,評的是俗禮。古今中外,成“家”的人,常常都是很光輝和光明磊落的人,但具體到某個人,其人生成長的某個階段,也不一定就不出現陰暗面。這方面,即使是做出很大貢獻的“文人”,也很難“百笑”遮“一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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