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漢陰公安交警:依法刑事拘留一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男子

喝酒莫開車,開車莫喝酒。但還是有一些駕駛員抱著僥倖心理,寧願鋌而走險。近日,漢陰縣公安局對一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男子,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2019年10月20日19時,漢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小街中隊按照三秦“冬季除隱患、防事故、保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攻堅行動要求,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實際,在開展夜查集中整治過程中,男子張某駕駛的陝G*****比亞迪牌小轎車行駛至紫雲村村道時,被執勤民警依法示意靠邊停車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對陝G*****比亞迪牌小轎車駕駛員張某進行呼籲式酒精檢測,張某酒精檢測結果為89mg/100ml。

為進一步張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一案,辦案民警當晚依法對張某進行了血液的提取,後經法醫司法鑑定所檢驗鑑定,結果為張某血液中血醇濃度含量為110.1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10月29日,張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漢陰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漢陰公安交警提示您: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喝酒莫開車,開車莫喝酒。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廣大駕駛員莫存僥倖心理,一定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安康漢陰公安交警:依法刑事拘留一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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