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陰:“強制醫療案”庭審開進被申請人所在村委會

近日,一場特殊的庭審在漢中市西鄉縣兩河口鎮某村村委會進行,這場庭審將決定對打傷多人並損壞車輛的該村精神病患者龍某某是否適用強制醫療。

漢陰:“強制醫療案”庭審開進被申請人所在村委會

2019年9月份,龍某某搭乘劉某的便車前往漢陰縣漢陽鎮,途中適遇漢陽派出所警車,在會車時,龍某某突然情緒激動地說“開車撞死他們,出了事我負責”,劉某感覺龍某某不正常便要求其下車,龍不下車並讓劉送其到北京去見習主席,劉某拒絕後,龍某某便突然用拳頭擊打其面部,後劉某藉口找眼鏡下車報警。警察趕到現場後,龍某某情緒依然很激動,頭戴安全帽、手持駕駛室的鋼筋撬棍襲擊警察、打傷過路的3名行人,並將警車前擋風玻璃和左後車門玻璃砸爛,後警察將其制服並帶離現場。經精神病司法鑑定所鑑定龍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無刑事責任。

該案移送至漢陰縣人民檢察院後,承辦檢察官在確認龍某某實施暴力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上,對龍某某是否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性及採取強制醫療的必要性進行重點審查,認為龍某某符合強制醫療的條件,隨向漢陰縣人民法院提出對龍某某強制醫療的申請。

考慮到被申請人龍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張某某年事已高、行動不便的特殊情況,漢陰縣人民檢察院遂聯合縣法院,把法庭設在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西鄉縣兩河口鎮某村村委會,進行開庭審理。

漢陰:“強制醫療案”庭審開進被申請人所在村委會

庭審中,檢察員將作案的鋼筋撬棍等物證、證人證言、精神病鑑定意見書等證據一一舉證,並提出“涉案精神病人龍某某實施了暴力行為,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安全,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對其強制醫療”。經審理,漢陰縣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對被申請人龍某某強制醫療的決定。

“足不出村就能觀摩庭審,給當事人提供了方便,也讓我們學到了不少知識,做得好!”庭審結束後,當地幹部群眾這樣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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