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肥!桂林这十人竟把枪当“玩具”,非法持枪必被拘

来源: 平安桂林 2019-11-05 11:17:33 我来说说阅读 次

如今,看着港片成长的80后、90后,很多人都有一个枪支梦

特别是一些男同胞更是枪械发烧友,对于枪械等相当迷恋。

有这样的爱好无可厚非,但一定要注意适可而止,千万不能“越界”。

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亮剑·2019关键之仗”专项行动,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雁山公安树“党建引领、金盾先锋”党建品牌,深化“枫桥经验”,推进扫黑除恶、推进综合治理、推进“亮剑·‘6+N’”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近期,在市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成功抓获10名犯罪嫌疑人,破获1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缴获枪支10支,组装气枪配件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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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下午15时,在灵川县潭下镇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林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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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下午16时,在灵川县某村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刘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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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在临桂区某小区出租房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李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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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在象山区某小区出租房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王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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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在秀峰区某村出租屋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秦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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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在秀峰区某商店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秦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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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在灵川县某村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胡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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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在灵川县某工棚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林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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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在叠彩区某小区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蒋谋,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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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在临桂某学校附近抓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嫌疑人黄某,目前已被行政拘留

以上案例的嫌疑人都不同程度的痴迷于枪支弹药的爱好,通过某购物网站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购买零部件,而后将这些零件组装成枪支来满足自己小小的“好玩”心,殊不知,私自非法持有枪支这一行为早已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普法小课堂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

不要为一时的贪玩或追求刺激触犯法律,请自觉约束个人行为,谨守法律的底线,做到不制造、不购买、不持有枪支。群众如发现有人非法持有枪支,要及时向警方举报,家中如有历史遗留的枪支、弹药,也应主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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