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80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託管協議並更新招募說明書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7月2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佈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信息披露辦法》已於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信息披露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與相應基金的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旗下80只基金的《基金合同》與《託管協議》中與“信息披露”相關的條款進行了修訂。本次《基金合同》與《託管協議》修訂的內容系因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進行的修改,對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修訂後的《基金合同》與《託管協議》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上述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其摘要根據《基金合同》與《託管協議》的內容進行相應修改。

本次修改所涉及的基金為80只,涉及到78組基金合同及託管協議的修改,其中景順長城景系列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合同包含3只基金,分別為景順長城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景順長城優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和景順長城動力平衡證券投資基金。擬修改《基金合同》與《託管協議》的80只基金如下表所示:

上述基金修訂後的基金合同、託管協議以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及其摘要全文於2019年11月5日在本公司網站(www.igwfmc.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資者查閱。如有疑問可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8888-606)諮詢。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請充分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審慎做出投資決定。

特此公告。

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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