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針—投資者提問:“請問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的編制方法?”

用戶提問來自:徐飾001111

請問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的編制方法?

董秘回覆:

您好!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控制是指投資方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並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一旦相關事實和情況的變化導致上述控制定義涉及的相關要素髮生了變化,公司將進行重新評估。子公司的合併起始於公司獲得對該子公司的控制權時,終止於公司喪失對該子公司的控制權時。對於通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購買日(取得控制權的日期)起的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已經適當地包括在合併利潤表和合並現金流量表中。對於通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取得的子公司,無論該項企業合併發生在報告期的任一時點,視同該子公司同受最終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納入公司的合併範圍,其自報告期最早期間期初起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已適當地包括在合併利潤表和合並現金流量表中。子公司採用的主要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釐定。公司與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並財務報表的影響於合併時抵銷。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不屬於母公司的份額作為少數股東權益,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股東權益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子公司當期淨損益中屬於少數股東的份額,在合併利潤表中淨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少數股東分擔的子公司的虧損超過了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其餘額仍應當衝減少數股東權益。謝謝

2019年11月05日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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