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羅曼蒂克消亡史

創業羅曼蒂克消亡史

 時來天地皆同力,運去英雄不自由


作者 / 姚贇 來源 / 盒飯財經(ID:daxiongfan)


11月3日,被貼上“老賴”標籤數小時後,羅永浩以“自白”的形式回應了這一事件。


自白中,他有些悲壯的說:“我會繼續努力,在未來的一段時期把債務全部還完,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徹底關掉,我個人也會以‘賣藝’之類的方式把債務全部還完。”


羅在自白中描述,很容易引起創業者的共鳴:“我的創業過程算是相當完整了”,“馬克吐溫和史玉柱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創業維艱,過程難免窘迫狼狽”。


2019年10月,仍在美國的賈躍亭提交了個人破產重組申請,由債權人組成的委員會和信託受託人控制和管理的債權人信託也將同時設立,待償債務仍有36億美元。


2019年9月19日,因為拖欠5167萬廣告費,廣西金嗓子公司的創始人江佩珍也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和“限制消費人員”。


2019年7月31日,暴風集團發佈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鑫因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被公安機關拘留。


2018年12月4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ofo運營主體)作出了“限制消費令”,戴威也在限制之列。


2018年1月25日,80後創業明星茅侃侃,不堪重負自殺,在寒冷冬夜裡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提到創業,很多人會想到IPO的巔峰時刻、論壇的鮮花與掌聲,但很多人都選擇性遺忘了,這條路還佈滿了失信、入獄、精神疾病,甚至自殺等風險。


特斯拉的創始人埃隆馬斯克關於創業曾經有一個比喻:創業就是一面嚼著碎玻璃一面凝視深淵。在習慣以成敗論英雄的中國創投圈,失敗變得更加沉重。即使沒有取得財富與榮譽,創業者最終能做到全身而退也算是幸運兒。


“被採訪的創業者基本都出事了”

9月24日,江蘇省丹陽市法院判決,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10日內,向原告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支付貨款3705991.6元。由於錘子科技未履行判決,羅永浩被限制“高消費”。


11月3日,這份由丹陽市人民法院發佈限制消費令在網絡廣泛傳播。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披露,羅永浩被限制消費,這也意味著他今後不能乘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孩子不能上私立學校。


當天晚間,羅永浩通過微博回應稱,公司最難的時候,欠下6個多億,現在的情況是還了三個億,還剩下三個多億;自己會繼續努力,在未來一段時期把債務全部還完,哪怕以“賣藝”的方式,但不會放棄錘子科技。


這一回應迅速得到了不少錘粉和創業者的力挺。


一向喜歡蹭熱點的波場幣創始人孫宇晨直接微博喊話:“波場願意先出一百萬人民幣一年聘請@羅永浩 老師擔任我們的創業精神代言人,如果效果拔群,後續願意持續追加一千萬投入,助羅老師早日還清債務!”


100萬人民幣一年,不知道對老羅來說算不算是個侮辱性的報價。


2019年1月11日,《燃點》上映,這部電影似乎成了詛咒。


15日,在快如科技2019發佈會現場,羅永浩插播了紀錄片電影《燃點》的硬廣。羅自嘲被採訪的創業者基本都出事了,“好像有三個已經出了很嚴重的問題了,其中也包括我。”


這部帶著‘詛咒’的電影,真實記錄了羅永浩、戴威、張穎、papi醬、傅盛等14位創業者的創業歷程。


羅永浩還調侃道:“其實挺不願意推這個片子的,但是我覺得這片子很神奇,怎麼能採訪誰誰出事呢?”


創業羅曼蒂克消亡史

壓力最大的應該算是戴威。


2018年12月4日,ofo創始人戴威已經接到過法院的限制消費令:不能坐飛機和高鐵,不能旅遊、度假和住星級酒店,也不能在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消費。


當月19日,戴威在一封內部全員信中承認,公司一整年都揹負著巨大的現金流壓力,無數次地感到力不從心,甚至想解散公司、申請破產。但他最終還是選擇“跪著活下去”;他還進入過區塊鏈求生,但幣圈也沒能救他。


2019年6月,一份來自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顯示,天津富士達自行車工業有限公司(天津富士達)因買賣合同糾紛向ofo的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申請執行2.5億標的。法院認定,ofo已“無財產”,其名下無房產及土地使用權、無對外投資、無車輛,雖開設了銀行賬戶,但已被其他法院凍結或賬戶無餘額。


一家公司的倒掉,會引發供應鏈上的一系列危機。羅永浩被列入限制消費名單,申請執行人為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錘子科技拖欠了該公司370餘萬元充電器貨款。運氣欠佳的是,辰陽電子生產充電器、移動電源等,也曾是樂視供應商,被欠款4050萬元。


被“詛咒”的創業者們

硅谷資深創業者本·霍洛維茨曾用一句話總結了自己的創業史:“在擔任CEO的8年多時間裡,只有3天是順境,剩下的8年幾乎全是舉步維艱。”


10月30日,《蔚來李斌,2019年最慘的人》;11月1日,《李斌成2019年最慘?暴風馮鑫都沒機會反駁!》;11月4日,《羅永浩,2019最慘的人》。


公開報道中 “2019年最慘的人”這朵大紅花,一週之內從李斌傳到了馮鑫,再到了羅永浩手上。


如果一定要比慘,馮鑫確實更“慘”一些。


2019年7月28日,暴風集團披露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馮鑫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


9月17日,深交所發佈《關於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披露了暴風集團的有關違規事實、當事人申辯情況、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情況以及紀律處分決定。


《公告》顯示,深交所對於暴風集團作出兩項處分決定。一是對暴風集團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二是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馮鑫,時任董事兼董事會秘書畢士鈞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10月30日,暴風集團發佈公告稱,集團董事會已收到副總經理、首席財務官及證券事務代表的辭職報告。這表示,2017年暴風高管掀起離職潮至今,除已被批准逮捕的總經理馮鑫外,暴風高管已全部辭職,協助信息披露事務的證券事務代表也已辭職。


公告發布次日,深交所對暴風集團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儘快聘任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確保公司經營穩定,信息披露及時。


也就是說,除了目前暴風集團只有馮鑫一個高管他目前還處於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中。


本·霍洛維茨還有一句關於創業的名言在網絡中傳播廣泛:“與普通人相比,那些令你最想躲藏起來或乾脆死掉的時刻,就是你作為一名CEO所要經歷的不同於常人的東西”


如果把商業失敗,創始人無法全身而退視為“詛咒”,98%的創業者都是被詛咒者。


2018年世界讀書日當天,盒飯財經(ID:daxiongfan)發佈了一篇名為《企業家在獄中都讀什麼書?》文章,文中講述了入獄的企業家在監獄裡的故事。


2015年入獄,2018年出獄的快播創始人王欣。


分別於2000年、2014年兩次入獄的原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張海。


2005年9月被正式批捕,2012年9月6日出獄的原廣東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顧雛軍。


2010年4月,完成“四進宮”的原東星集團董事長蘭世立。


2016年9月刑滿出獄,在監獄中待了16年的牟其中。


2008年一審後,在獄中待了12年的北京物美集團原董事長張文中。


2006年3月,新加坡初等法院做出判決後,經歷1035天的羈押後,入獄期滿於2009年1月20日刑滿出獄的陳久霖。


2016年,盒飯財經(ID:daxiongfan)曾發表過一篇名為《清明節,三十六位企業家的六種死法》的文章,文中整理了因精神、債務等壓力自殺的企業家。“每逢宏觀環境趨冷,出口不景氣,民間借貸崩盤,銀行收貸,反腐高峰,都會出現集中的企業家跑路,自殺,或者遭遇暴力傷害事件。特別可以看出,‘被錢逼死’的企業家特別多,以至於可以將因資金鍊斷裂自殺單列一項。”


2003年9月7日,有“河南首富”之稱的黃河集團董事長喬金嶺自縊(亦有說法死於腦溢血)。


2005年1月1日,山西鑫龍集團董事長趙恩龍跳樓。


2011年4月13日,包頭惠龍集團董事長金利斌自焚。


2011年5月20日,珠光集團浙江鋼結構有限公司董事長盧立強投湖。


2011年9月27日,溫州正德利鞋業董事長沈奎正跳樓。


2013年11月13日,湘潭恆盾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檢忠跳樓。


2013年12月13日,湖南婁底市同星集團董事長肖仲望跳樓。


這份名單還會不斷加長。


披著浪漫外衣的殘酷

“自白”中,羅永浩提到了一個重要概念——有限責任公司。


羅永浩提到:“按照現代公司法的基本原則,有限責任公司因經營困難、資不抵債時,申請破產清算,然後重新創業會輕鬆很多。(事實上多數的連環創業者都是這麼做的)但我不想這樣做,因為破產清算會讓很多當年幫助過我們的債權方或債權方負責人,以及我們的投資者,徹底失去希望。”


企查查顯示,羅永浩名下,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有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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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成都錘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錘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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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次被丹陽市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溫洪喜,錘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為100%持股的大股東。


企查查平臺中,顯示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被執行人信息有3條,本次被眾多媒體提及的丹陽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令,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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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3條執行標的,分別是349400、3747440、151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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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平臺顯示,錘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人為羅永浩,最終受益股份44.046%。


中國法定公司有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三條,關於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中明確表示: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這是創業者必須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和風險。


每到福布斯富豪榜公佈,必會引起一波熱議。


身價373億美元的馬雲,排第一;美團4年虧損600多億,王興身價卻有390億元,滴滴6年虧500億,程維身價也有180億。


這裡就要提一下“身價”的算法。


富豪榜按照公司市值或者估值來排行的,屬於虛擬財富。如世界首富貝佐斯1084億美元的身價,實際上並不代表真的可以拿出這麼多現金來。


那些動輒以億計算的身價,很容易令你目眩神搖,但很多人忘了最基本的數學題,一家未上市公司,即使流水超過一個億,利潤率超過20%,扣除地方稅費、銷售費用、物流費用、管理費用、銀行利息,淨利潤也不足千萬,如果是製造業,老闆自己恐怕連200萬也剩不下。


既然這樣,為何永遠有人前赴後繼踏上這條“不歸路“?


2018年10月25日,馬雲在以色列創新峰會中提到當年被人問及:“當了19年阿里巴巴的CEO,你獲得了什麼?人們說是財富。”


馬雲回答到:我自己覺得我獲得的財富,就是我見過和認識那麼多偉大的人。我記得有一個故事,二戰結束之後,有一個小男孩問他的爺爺。爺爺,你參加了戰爭,你是個英雄麼?爺爺說,我不是英雄,但是我曾有幸和英雄一起戰鬥。


拼多多創始人黃崢的則覺得:“創業的初心,財務的自由是第一步,精神的獨立是第二步。當你精神獨立了之後,你要獲得幸福感。那怎樣獲得幸福感,我覺得創業這件事情是能夠讓我獲得幸福的一條路。


並非每一種失敗都值得理解與同情,但創業者作為一個整體,是這個奔騰時代的英雄,“時來天地皆同力,運去英雄不自由”,時也命也,對老羅,少一點嘲笑,多一點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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