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參與中促融合,在融合中謀發展:淺談“26條措施”的深度、廣度與溫度

2019年11月4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0個有關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下文簡稱“26條措施”)。這一系列的政策,是在“惠臺31條”基礎上的進一步補充與完善,充分展示了大陸在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的領域中政策工具的深度、廣度與溫度,充分體現“兩岸一家親”在經濟發展、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等全面實現利益共享的多層次與多樣化。

深度:從生產合作向創新合作推進,從製造行業向服務行業延伸

從80年代至今,臺資企業在大陸的發展大致經歷了“搶灘登陸”、“鼎盛繁榮”與“戰略調整”三個階段。在這一過程中,大陸與臺資的互惠合作主要集中在生產領域,並且主要以加工製造業為主。臺資企業利用大陸土地與勞動力的成本優勢獲得豐厚的利潤,而大陸地方政府也充分藉助臺資企業資本與技術的優勢,實現了財政收入與地方經濟的高速增長。然而,隨著各地土地優惠政策逐漸到期,大陸勞動力成本日益上升問題的凸顯,臺資與大陸的傳統生產合作遭遇瓶頸,而大陸也正在從生產趕超走向技術趕超的新階段。傳統的合作瓶頸與新的發展需要迫切地召喚著新的合作空間。因此,“26條措施”的出臺可謂是應時而生,應需而成。從具體內容上來看,它不僅開放了重大技術裝備的研發創新,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的參與,還向臺資企業開放了參與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研發的渠道,而合作領域也從傳統的生產製造業,轉向了航空、旅遊與金融等服務行業,為臺資企業在新時代背景下參與大陸經濟發展,繼續推進臺資企業與大陸各個地方互惠互利的道路,打開了一扇新的友好大門。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26條措施”所蘊含的新的合作方式與合作領域,並不是對臺灣中小企業的排擠與拋棄。措施中的第六條、第七條與第八條,都為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投融資問題提供了新的支持。充分展現了大陸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的格局與友善。

廣度:職業覆蓋更全,參與渠道更多

此次“26條措施”的出臺,在農業、文創、文藝、動漫等領域有更具體務實的舉措,比如允許在大陸工作的臺灣同胞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26條措施”繼續完善了臺生在大陸學習可享有的保障,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招收臺灣學生的比例,完善了公立醫院醫師、教育科研機構教師以及高科技企業技術人員的職業發展政策,尤其是臺胞在臺灣地區參與的項目、成果和技術工作年限都納入專業工作業績和年限,細緻穩步地推進同等待遇地落實。特別針對臺灣運動員的訓練、競賽、交流與就業問題進行了有針對性的支持。例如,“26條措施”落實以後,臺灣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運動員,能夠以內援的身份參加大陸相關的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臺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職業聯賽。

溫度:保駕護航,無微不至

全球化的快速進程帶來人員跨界的高速流動,無論在歐洲、北美,還是在拉美、東南亞、南亞,甚至非洲地區,都生活著不少臺灣同胞。他們有的定居於此,有的謀生求學於此,有的可能僅僅是在當地進行短期的交流與旅行。然而,意外的自然災害、突發的各類事故都威脅著海外臺胞的安全。因此,保障臺灣同胞在海外的人身安全與利益,無疑是將“兩岸一家親”理念落實到行動上的重要舉措。在此次“26條措施”裡,第14條明確指出,在職責範圍內為海外遭遇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突發安全事件的臺灣同胞積極提供幫助,同時受理海外臺灣同胞申請辦理各類旅行證件等事務,並且公佈了多種應急聯繫方式。此次措施還針對臺胞在大陸生活遇到的新問題,提供了有針對性的政策解決方案,對臺胞生活的關照更細膩,包括交通出行、移動電話、購房資格、臺商子女教育、公派留學等,推己及人、將心比心,讓臺胞在大陸有家的溫暖,增進同胞的親情和福祉,增強臺胞對兩岸命運共同體的認知。在筆者與在陸臺胞的多次訪談中,臺胞普遍反映的一個問題就是,他們在大陸的租車服務中常常遇到阻礙。這種阻礙有的來源於證件效力的問題,有的來源於租車公司差別性政策的問題。而此次措施的規定則為這些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據。

推動兩岸融合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對臺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實現融合與發展的一個基本途徑,就是要鼓勵臺生、臺商以及各類職業的臺灣同胞,積極參與到大陸的發展進程中來,參與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中來。從這一要求出發,此次出臺的“26條措施”為兩岸互惠與臺胞參與創造了新的空間,提供了新的機遇。充分展現了大陸在不斷推進兩岸融合發展方面的深度、廣度與溫度。(陳超,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副教授;唐樺,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政治所副所長,兩岸青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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