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正常缴纳供暖费 今年却要多缴12年陈欠费用

新文化讯(ZAKER 吉林记者 赵春刚) 供暖开栓已半个多月,供暖交费也早已结束,可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附近的居民李先生反映,"年年正常缴纳供暖费,今年交费时突然冒出 12 年陈欠热费,我才在这儿住了几年,让补缴这么多年的费用合理吗?"


年年正常缴纳供暖费 今年却要多缴12年陈欠费用


教师宿舍:租用两年却要补 12 年的欠费

去年,李先生租了绿化街与锦西路附近的一个门市房,当年供暖开栓前,他去吉林银行缴纳了 4800 多元的供暖费,"今年供暖前,我去交热费时,热企突然告诉我有欠费,而且还是 12 年的。"李先生说,他一共才租了两年,现在让补缴 12 年的欠费 5600 多元,他不认可。

李先生赶紧找来房东,房东也很诧异,此前年年正常缴纳采暖费,房东也不清楚这 12 年欠费是怎么来的。这两天,他和房东找到供暖公司长房供暖总公司星宝分公司,公司给他出具了一份欠费明细,从 2007 年开始,每年补缴四五百元的欠费,"热企的回复是,一楼门市层高超高,超高的部分需要补缴热费,可这热费都是去吉林银行交的,让交多少交多少,用户怎么知道层高加收热费的情况呢?而且也从来没有告知用户和进行测量。"

对于热企加收的费用,李先生和房东都不认可,"如果层高超高需要加收热费,今年告诉我们了可以交,但不应该让我们补缴之前的费用。"

面临同样问题的还有张女士,他四五年前在教师宿舍买了房子,"购房后每年让交多少采暖费交多少,都是去吉林银行交钱,热企从来没说过增高费,也没有告诉用户有陈欠,结果今年说有欠费,还要一次补 12 年的,如果不补交,热企还要把暖气停了,这太不公平了。"

张女士对热企的行为很不解,银行的供暖费数据是热企给的,既然应该收取层高热费,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不收,现在又让补缴?


年年正常缴纳供暖费 今年却要多缴12年陈欠费用


花园也有业主不知情 交了层高热费

王女士是绿园区万鑫花园门市业主,今年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对于被缴这笔费用,我不认可,找到供暖公司反映情况,发现有的业主不知情,以为是今年的供暖费,交钱后又被催缴今年的供暖费。

长房供暖:是因为工作更规范了

长房供暖总公司客服工作人员牛先生表示,公司今年成立了收费大厅,工作更规范,公司对门市用房超高收费执行的是原长春市公用局和长春市发改委的长公联字 [ 2013 ] 8 号文件,文件中对商用房屋超高收费问题有规定,每超高 0.3 米加收 5% 的费用,这几个用户都是门市房层高超高补收的费用。

公司收取供暖费一直是委托吉林银行收费,成立大厅以后,对门市用房超高的没交层高热费的进行了重新规范和整理,门市用房层高超高的热费一直没有入账收费,用户也没有正常缴纳层高热费用,所以今年开始补收层高热费。"因为每一栋商用房供暖年限不一样,这次收费大多数用户没有从进入集中管网的年限开始收缴,用户大多收取十年左右层高热费,补充的热费都是正常应该收取的热费,并没有收取滞纳金或违约金。"牛先生说,对于进行过交易的用户,购房人买卖时应到热企进行查询,办理更名过户,否则热企也不知道用户进行了二次交易,因此补收热费只对房屋进行收取。

之所以到今年才补收热费,是因为此前由分公司进行催缴,可能对层高热费都通知到了,用户没有交纳,成立收费大厅以后,公司现在按文件规定收费,把这些问题统一管理,工作也更规范了。

对于补缴层高热费一事,长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门市房超高部分,确实有加收热费的文件,各热企应该按照文件执行,对于补收此前陈欠层高热费,应该由行管部门负责。

长春市建委供热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用户可以将情况向他们反映,管理人员会进行调查了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