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鎮法院:法庭變課堂 “廉教”有力量

固鎮法院:法庭變課堂 “廉教”有力量

固鎮法院:法庭變課堂 “廉教”有力量

固鎮法院:法庭變課堂 “廉教”有力量



為豐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通過反面案例起到預防警示的目的,進一步堅定全體法官幹警“守初心、擔使命”的思想信念和行動自覺。10月31日上午,固鎮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五河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高峰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翫忽職守罪一案。組織部分法官幹警,並邀請紀委監委、公安局等黨政機關人員參加旁聽,現場接受警示教育。

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高峰在位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力,為黃金海岸大浴場、女裝專賣店、萬豪盛會音樂廣場、魅力金座酒吧等在企業經營、人員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404萬餘元。根據被告人高峰歷年《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所填報的年收入,對高峰及其妻子周某家庭所有銀行賬戶、股票賬戶、房產以及其控制並使用的其他人員銀行賬戶進行司法鑑定,家庭收入合計約811萬餘元。截止2018年7月3日,高峰家庭銀行存款、股票、證券、購買房產、女兒留學等各項財產和消費合計約1400萬餘元。上述財產與高峰申報明顯不符,高峰尚有589萬餘元無法說明合法來源。2014年11月24日,五河縣公安局工勤人員殷某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2014年12月1日,高峰主持會議並提出由縣公安局賠償50萬元。後未及時向殷某採取有效追償措施,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翫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結束後,法官幹警及參加旁聽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感慨萬千,認為此次警示教育活動具有針對性、直觀性和警示性,更有說服力和教育意義。大家也表示要在今後的工作中繼續保持黨員幹部的純潔性,不斷自我剖析,增強依紀依法、履職盡責意識,自覺做到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敬畏法紀、依法從政。

固鎮縣法院通過把法庭變“課堂”的形式,不斷創新廉政警示教育平臺,使“廉教”更有力量。同時,也豐富了“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增強了廣大黨員法官幹警廉潔從政的意識,提高了“守初心、擔使命”的行動自覺,取得了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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