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首家生態環境保護巡回法庭

大小新聞客戶端11月6日訊(通訊員 李彥晗 王白石 記者 任雪娜)近日,牟平法院昆嵛山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巡回法庭暨生態環境保護司法教育基地順利揭牌。為應對昆嵛山自然保護區內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案件逐年增多的壓力,牟平法院先試先行,建立全市首家生態環境保護巡回法庭,開啟環境資源審判新模式。

近年來,隨著昆嵛山自然保護區的發展,轄區內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案件逐年增多,生態環保壓力日益增長。“巡回法庭的揭牌,是牟平法院進行環境資源審判的創新開拓之舉,是對新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有益探索。”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躍華對巡回法庭的設立給予肯定。他還對牟平法院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要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建設,探索審執合一、集中專屬管轄,形成環境司法訴前、訴中、訴後一體化、全覆蓋保護的新模式,打造全市全省環境資源審判“高地”和知名品牌。同時,要通過發佈典型案例、觀摩庭審等方式,營造人人參與、共同保護的社會氛圍,建立健全部門溝通聯動機制,構建全社會參與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牟平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楊波表示,將按照保護區工委管委生態保護要求,把昆嵛山這塊“自然高地”,打造成生態環境保護的“法治高地”。

昆嵛山生態環境保護巡回法庭揭牌當日,還審理了第一起涉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昆嵛山自然保護區工委管委相關部門人員及群眾旁聽。今年6月,公安機關收到匿名舉報,稱黃某某在昆嵛山自然保護區昆嵛鎮某村自家麥地,用網具圍捕鳥類53只,並致全部死亡。黃某某稱,因總有麻雀到自家麥地啃食小麥,為此便在麥地四周拉起圍網防止麻雀進入麥地,並未意識到會產生這麼嚴重的後果。經鑑定,該53只鳥類分別為:柳鶯1只、大山雀1只、白頭鵯1只、白鶺鴒2只、金翅雀4只、北尾紅鴝12只、麻雀32只,均為“三有動物”(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獵殺20只以上即構成非法狩獵罪,隨處可見的麻雀也在“三有動物”之列。

牟平法院受理該起案件後,為達到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宣傳和震懾犯罪的雙重效果,決定在巡回法庭審理該起案件。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非法狩獵罪。根據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黃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該案是牟平法院昆嵛山生態環境保護巡回法庭審理的首起涉環境資源犯罪案件,巡迴審理,當庭宣判,起到了審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能夠警示廣大村民自覺保護野生動物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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