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哎喲___喂


你好!謝謝你在頭條分享生活中觀點,但您提的問題有點泛。“勞動者之哥”回答起來範圍有些廣!

首先,說明一個法律概念,即:公民的合法權益是指符合法律規定的權利和利益。在我國,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憲法和法律所規定的政治權利、民主權利、人身權利、經濟權利、教育權利等。 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各種不同途徑維權。

一、諮詢熱線求助。為了少跑路,現在公共管理服務部門都有公開的服務熱線,集中受理群眾求助、救助、諮詢、投訴等訴求,有些需要提交材料後,政府有關部門會依法調查處理 。

二、正常信訪反映。依法以信訪的方式向各級國家機關反映問題,提出個人的訴求,或進行申訴、控告和檢舉,促使有關部門處理或解決並給予答覆。這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項權利。同時可以通過書信、電子郵件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問題,以尋求幫助和解決。

三、人民調解處理。向各級人民政府機構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當事人的申請或主動地對民間糾紛進行協調,促使糾紛的雙方達成和解,從而及時地解決糾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四、申請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請求,要求對被申請複議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並對其作出決定。申請行政複議能起到維護權益的效果,而且更為簡便、經濟。

五、申請仲裁處理。申請仲裁是指經濟合同糾紛、勞動爭議或海事糾紛發生以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向有關仲裁機構提出申請,請求對其糾紛或爭議居中調解、進行裁決的行為。

六、提起民事訴訟。包括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另外,還可以從單位、社會團體等方面得到幫助。

總之,公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途徑有很多,公民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保護途徑,以便及時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情節輕者可由當地街道辦事處等介入調解、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情節較重或調解仲裁不成功的,可申請人民法院進行審理。當公民受到他人犯罪行為危害時,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維護自身權益。或者以用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相關法律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此外,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要是在非常緊急危險的情況下,應該馬上報警。如果在非常緊急又危害到自己的人身安全時,可以採取緊急避險或者正當防衛的方式,這些方式都是合法的。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同時,可以就近到當地雙方的單位、居委會、村委會、婦聯等基層單位或群團組織投訴、反映、求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或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以上是“勞動者之哥”的答覆,不知您是否滿意!如有需要請關注阿哥的動態信息,咱們共同維護個人正當合法權益獻計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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