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某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本网讯(文/刘栋梁 黄少玲 )11月4日,由东方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丰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进一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激发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斗争的决心和信心,真正做到以案释法,在市政法委的主持协调下,邀请了东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100余人观摩了此次庭审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9年起,被告人谢某丰为谋取非法利益,在东方市发放高利借款,并先后雇佣了被告人曾某坚、周某祥、吴某、符某林、符某山等人非法讨债或者发放高利借款,收取高额利息,被告人谢某丰每月给雇佣人员发放工资。自2010年至2018年6月份期间,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本息时,被告人谢某丰安排、指使曾某坚、周某祥、符某山等人,有组织地采用暴力或者软暴力等非法手段索债。被告人谢某丰、曾某坚、周某祥、吴某、符某林、符某山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被告人谢某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为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严格落实以刑事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合议庭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罪名、犯罪事实、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对相关证据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定罪、证据、适用法律发表了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整个庭审过程高效、有序,提前完成了全部审理工作,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今,东方法院共受理涉恶类案件15宗74人(其中3宗5人被并入新的公诉案件中),已结11宗60人(其中3宗5人被并入新的公诉案件中),判处十四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期。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督导以后,东方法院共受理涉恶类案件10宗67人(其中2018年受理的1宗3人并入2019年受理的1宗案件中),已结6宗53人(其中1宗3人被并入新的公诉案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取得新战果、新成效,这是在市委市政府、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院上下不断攻坚克难,向人民群众展示坚决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斗争,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针对涉黑恶案件,东方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不断加强大局意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和密切合作,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机关收集、巩固证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不断建立健全黑恶线索排查、审查、移送、衔接机制,确保此类案件在进入审判程序后能依法、及时、高效进行审理。下一步,东方法院将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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