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鼓励有意愿区域开展跨省试点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13号建议做出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建议,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将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区域,积极探索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

人大代表建议“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鼓励有意愿区域开展跨省试点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查艳代表提出了《关于完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的建议》,其中提出,应开展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对此,国家医保局有答复中表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跑腿”报销难、“垫支”负担重的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让医保服务更加人性化,既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的需要,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能够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

人大代表建议“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鼓励有意愿区域开展跨省试点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各类参保人员、主要外出人员,重点定点医疗机构等都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系统运行平稳,结算人次、结算资金稳步上升,越来越多群众享受到直接结算便利。

人大代表建议“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鼓励有意愿区域开展跨省试点

截至2019年6月底,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18962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6297家,国家平台备案人数431万。自2017年1月启动以来,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68万人次,医疗费用644亿元,基金支付377.7亿元,基金支付比例58.6%。

人大代表建议“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国家医保局:鼓励有意愿区域开展跨省试点

同时,国家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当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解决参保群众的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问题,考虑到全国各统筹区门诊政策不统一,待遇保障水平差异大;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水平不一,药品、医用耗材代码标准不统一;门诊就医结算频次高、结算量大,单笔结算金较小,医保信息系统承载能力不够等原因,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尚未在全国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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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已于2018年9月开展门诊直接结算试点工作。2019年6月22日,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天津举行,京津冀门诊异地直接结算试点正式启动。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指导,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区域积极探索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不断满足参保群众的异地就医需求。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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