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召开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议

11月5日,我县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志超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煤矿企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有序推进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煤矿分类处置工作顺利完成。

大竹县召开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市有关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政策,通报了我县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对加快推进我县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大竹县召开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志超在讲话中指出,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和煤矿企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克服困难,从思想上和行动上体现“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掌握分类处置大政策、大底线、大原则,严格落实政策,确保处置得当。要对煤矿“资源、环保、安全”等现状认真摸排分析,对煤矿“资源、资格、资金”等情况综合评估,做到去产能和保供给协调发展,妥善处理关闭煤矿带来的各类风险,积极做好社会稳控工作。李志超强调,全县所有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筑牢煤炭企业安全发展的基石,不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竹县召开每年30万吨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继承主持会议,并就煤矿分类处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记者:张勇

编 辑:贺夏可

责 编:徐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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