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6月1日炸平某某地铁,空口无凭,此书为证。”开玩笑构成犯罪

法制日报 今天



“兹定于6月1日炸平某某地铁,空口无凭,此书为证。”

一张乘客意见卡,让公安、地铁增派近千安保力量,形势极为紧张,可谁能料到,这竟是个“恶作剧”。但玩笑不能乱开,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法院给这名乘客判了刑!

一张地铁留言卡惊动警方地铁

今年5月28日,在白云区某地铁站厅内,一张写有“兹定于6月1日炸平某某地铁,空口无凭、此书为证。请求广州XX协助完成任务!”的《乘客意见卡》被投入该站乘客意见箱内。地铁工作人员发现后,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

警情就是命令,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启动二级勤务响应,每天在常态勤务基础上增加500警力投入,全面强化广州地铁212座车站的识疑盘查、巡逻防控工作。

同时,广州地铁集团升级各站点安检措施,全线网每天增派300名安检员、60名保安会同车站工作人员加大安检力度和加强巡逻防范工作。

直至5月29日,曹某被抓获。

可谁能想到,曹某却自称:

“我不是真的想炸地铁,只是因为酒后无聊,是一个恶作剧而已!”

一句玩笑换来牢狱之灾

“兹定于6月1日炸平某某地铁,空口无凭,此书为证。”开玩笑构成犯罪


庭审现场 通讯员供图


有些玩笑不能乱开,曹某这句玩笑换来的是牢狱之灾!

白云法院近日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无视国家法律,编造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根据全案的情节、性质、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判决被告人曹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官表示,地铁作为缓解地面交通拥堵、减少路况干扰的城市重要交通工具,具有运量大、速度快、耗能少的优点。被告人曹某以恶作剧的形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社会恐慌和警力浪费,具有明显社会危害性。

在此,呼吁人民群众要懂法、守法,谨言慎行,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兴起的“恶作剧”给自己惹上牢狱之灾。

类似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

2019年5月17日,吴某涛等5人相约在深圳地铁车厢内拍摄恶搞视频,发布到某短视频平台上。当天18点30分左右,在深圳地铁7号线列车车厢内,被告人吴某涛示意被告人向某林用手机拍摄视频,随后吴某涛大喊“所有人趴下,小心地雷”等话语,另一被告人陈某生配合表演,迅速趴倒在车厢地板上。


“兹定于6月1日炸平某某地铁,空口无凭,此书为证。”开玩笑构成犯罪



周围乘客受此惊吓,不断向车厢两端跑去,有乘客在四散的人群中摔倒,膝盖、面部均有受伤。该列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运清客,在深圳地铁华强南站滞留了4分钟,导致后续列车发生不同程度的延误。


“兹定于6月1日炸平某某地铁,空口无凭,此书为证。”开玩笑构成犯罪



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5名被告人均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

知道不能随意恶作剧了吧,

接下来,

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吧↓↓↓


1.何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2.何为虚假恐怖信息?

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

3.在网络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触犯法律吗?

触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警情、灾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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