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启动重污染天气Ⅱ预警期间 四天抓拍2736条

11月1日,秦皇岛市开始实施机动车应急管控措施,记者从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指挥中心获悉,自11月1日8时至4日8时,全市已共计抓拍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2736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违反通告规定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秦皇岛交警提醒驾驶员及时核对行驶证车辆类型,严格按要求行驶。

据了解,按照秦皇岛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预警响应的通知》要求,秦皇岛交警支队决定自11月1日8时起采取机动车应急管控措施,在常态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基础上,城市区道路全天禁止中型以上载货汽车(黄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通行;矿山、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除民生保障类)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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