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交警找上门,在河南省超速大货车司机“懵圈”

10月28日上午,江西省峡江县货车驾驶员熊国强接到该县交警大队电话“喂,驾驶员熊国强吗?你最近驾驶一辆赣DK2230重型货车在河南省某高速公路上超速了,请你携带相关证件速来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接受处理”“我是,不久前有一次高速公路上的超速违章,你们这么快就知道了?”熊国强一时还没反映过来,有点“懵圈”…

原来,10月25日,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县政府办公室转来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批示抄清件及河南省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行为抄告通知书各一份,反映该县一辆车号为赣DK2230重型货车于2019年10月11日在河南省高速公路上有一次超速违法行为,要求峡江县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车主抓紧处理,尽快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峡江县交警大队迅速展开调查、核实情况,查明峡江籍驾驶员熊国强驾驶赣DK2230重型货车(为峡江县欣洋物流有限公司车辆)于2019年10月11日在河南省兰南高速许昌方向K209+90至K180+800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

查证属实后,峡江交警依法作出了如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第九十条,对驾驶员熊国强批评教育,给予警告、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进行了文明交通安全体验式学习教育和交通安全驾驶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考试,且考试合格;县道专委办公室(县交警大队)会同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立即对赣DK2230重型货车所属货运物流企业——峡江县欣洋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喻波平进行约谈,及时下达了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消除企业所属全部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并强化企业工作人员特别是货运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车辆驾驶员及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制意识,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迅速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此外,该县交警大队将赣DK2230重型货车在河南省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的处理及相关整改落实情况迅速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交通管理大队。(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晏海、姚永忠供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