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位清官因為沒有盤纏回家,朱元璋聽說後為什麼下令將其處罰?

有話必須說出來


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從草根成為天子,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勵志劇,他的成功的故事告訴我們,一切皆有可能,只要你努力去做,就有把認為不可能成功的事,變為既成事實。

《朱氏世德碑》碑文記載:本宗朱氏,出自西蜀之安漢。上世以來,服勤農桑。

朱元璋出生在一個封建社會最低層的農民家庭,他在少年時,就因家庭貧苦不得不去給地主劉德放牛,以貼補家用。在他15歲時,當地發生旱災和瘟疫,他的父親、母親和大哥相繼先後去世,當時他和二哥連給親人辦後事的棺材以及埋葬的土地都沒有,最後還是鄰居劉繼祖分給他們一塊墳地,他們才得以把親人埋葬。正是這段悲催的經歷,才讓朱元璋在建立大明王朝後,注重發展農業,出臺了很多利國利民的好政策。


朱元璋建立明朝後,開啟了盛世“洪武之治”

《明史》:“太祖以聰明神武之資,抱濟世安民之志,乘時應運,豪傑景從,戡亂摧強,十五載而成帝業。崛起布衣,奄奠海宇,西漢以後所未有也……晚歲憂民益切,嘗以一歲開支河暨塘堰數萬以利農桑、備旱潦。用此子孫承業二百餘年,士重名義,閭閻充實。如今苗裔蒙澤,尚如東樓、白馬,世承先祀,有以哉。”

朱元璋為人不但節儉,他還是一位勤政的皇帝,在他當政時期就沒有因為已經成就了一番大事業而頹廢,他反而廢寢忘食的加班加點處理政務。朱元璋執政時,採取休養生息,鼓勵農民耕種和開墾荒地,廢除奴隸制、減免賦稅、抑制豪強、打擊貪官汙吏。在他的治理之下,明朝的社會生產力逐漸得到了恢復和發展,因這個時期的年號為“洪武”,所以史稱“洪武之治”。


曾秉正為人清廉,上奏得到朱元璋賞識

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他是一個很有文學的人。在洪武初年,他被人舉薦而到海州(今江蘇省連雲港)任學正,學正在古代是主管教育的官職,海州學正於現在縣教育局長類似,屬於九品芝麻官。曾秉正在這個職位上也算是幹得不錯,但要在這份工作上幹一番大事業,還是比較困難的,但給他的機會很快就來了。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朱元璋以“天變”為由邀請天下所有群臣議事。古人對天象的變異是非常敏感的,就連我們現在所說的“月食”和“日食”現象都認為會有大事情發生。貴為天子的朱元璋也不例外,因此就讓天下群臣上疏言事,以解困惑。

《明史》記載秉正曰:“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矣。兵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於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


曾秉正是個有學問的人,自然也不甘落後於人。他洋洋灑灑的寫了數千字的奏疏,其中就包括上面這一段話。由於曾秉正的奏疏中所寫得到朱元璋肯定,因此被朱元璋提拔重用。他先是被委任為思文監丞,由於工作突出,他很快就被調去任刑部主事。洪武十年,曾秉正升任陝西參政。後來朱元璋設置了通政司,曾秉正被任命為首任通政史。

《明史·職官志二》:“通政使掌受內外章疏敷奏封駁之事。”“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謄黃右通政一人。”

曾秉正為何會被朱元璋下令處罰

《明史》記載“會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為使。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尋竟以忤旨罷。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曾秉正雖然從地方被調到了皇帝身邊,但他為人清廉正真,說話太過於直白,在上書言事時多次頂撞朱元璋。剛剛開始朱元璋還可以忍受曾秉正的直言直語,隨著時間的推移,老朱終於是忍無可忍,不需再忍,他一怒之下罷免了曾秉正的官職,讓他捲鋪蓋回家。

朱元璋讓曾秉正回家,這個三品大員可就犯愁了,因為他的家鄉離京城可遠著呢,但他一介清官卻沒有足夠的盤纏作為路費,思來想去的他做出了一個讓人很無奈的“舉動”把自己僅四歲的女兒賣掉換取路費,準備啟程返回家鄉。

當曾秉正賣女兒的事情被人報告給朱元璋後,老朱是龍顏大怒,當即讓人去把曾秉正抓來。曾秉正被人帶到朱元璋面前後,朱元璋嚴厲的斥責了他,並對曾秉正實行“腐刑”(閹割之刑),後來曾秉正的去向就不知所終了。


觀景說:

明朝初期,像曾秉正這樣的清官還很多,但以他堂堂正三品的大員,居然淪落到賣女兒籌集路費的地步,最後朱元璋還對他處以宮刑,實在是在歷史上也是罕見的。下場慘烈的曾秉正也是朱元璋時代的一個悲劇。


觀景說史


明朝確實有這樣一個清官,被罷官後沒有盤纏回家,朱元璋聽說後也確實將他處罰了,但是這也是事出有因,並非無妄之災。



這個清官名叫曾秉正,曾做到朝廷三品大員陝西參政。據史料記載: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尋竟以忤旨罷。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從以上信息可以看出,曾秉正是個諫臣,因忤逆旨意被罷官,沒錢回鄉,就賣女兒回去,最終被皇帝知曉,處以宮刑。

那麼他究竟是什麼原因受此重大處罰呢?我認為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朱元璋恨他沒骨氣!

明朝的傳統就是“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不和親並不代表明朝有多麼重視女性,而是因為有骨氣!明朝的皇帝無論是多麼的荒唐,還是遇到多麼危亡的境況,但是絕不和親,絕不出賣女兒以求自保,哪怕是死也不出此下策!明朝自始至終都有的這種骨氣,是與朱元璋的言傳身教分不開的。

朱元璋幼時貧困,父母早亡,深知父母對於孩子的重要性,骨肉分離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朱元璋痛恨這樣的事情。

  • 曾秉正為了回家的路費,竟然賣掉自己四歲的女兒,這有違天道,有悖人倫。

在明朝賣一個幼女能賣五兩銀子左右,大一點能做事的少女大概二十兩銀子左右。是的,在明朝五兩銀子,如果省吃儉用的話,夠一個普通家庭吃喝用度一年,但那可是自己的骨肉換回來的啊,於心何忍?朱元璋當年一根打狗棍,一個破瓷碗,走南闖北,不也沒餓死嗎?再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賣女兒,是為狠心;沒骨氣,是為失節!



記得《為學》裡面的一個故事講得好:

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貧,其一富。貧者語於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缽足矣。”富者曰:“吾數年來欲買舟而下,猶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貧者自南海還,以告富者,富者有慚色。曾秉正只要想回家,“一瓶一缽足矣”!

再窮不能窮孩子、賣孩子,只要有骨氣,討飯也能討到家,難道他家比南海還遠嗎?窮不可怕,可怕的是沒骨氣!聖人即使睡臥草皮,也是光芒萬丈的,可惜他不是!



二、曾秉正“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

他言多必失,“帝頗優容之”說明朱元璋已經忍他很久了,他又忤逆聖旨被罷官,賣女兒只是他遭受宮刑的一個誘因,是量變引起質變的結果。

三、曾秉正此舉為證明自己清廉

曾秉正賣女可能是在和朱元璋置氣,他自恃朱元璋常“優容之”,用犧牲女兒的幸福來證明自己的清廉,來讓朱元璋回心轉意重新詔他回朝,沒想到“苦肉計”運用失敗,不對!也算成功了,確實苦了肉,還少了一塊!



四、他讓朱元璋丟了臉面!

曾秉正身為天子門生,三品大員,竟然沒錢還鄉,他很清廉很有面子,這就顯得朱元璋很小氣很沒面子!他這是在公然諷刺明朝官員制度的不合理、沒前途,這讓世人知道了,豈不寒了天下學子的心,豈不絕了天下賢才的仕進之意!

五、天子有雷霆之怒,無明業火。

朱元璋聖意難測,喜怒無常,該他倒黴正好碰到槍口上,無可奈何!

  • 綜上所述,曾秉正被宮刑並不冤枉,既然他不想要孩子了,朱元璋就成全了他,讓他再也要不了孩子了!
參考資料:1.《明史》;2.《明太祖實錄》等

小姐姐講史


朱元璋處罰的這個“清官”名叫曾秉正,江西南昌人。老朱為什麼要處罰他呢?欲知詳情,咱們還得從頭說起。

曾秉正從小很聰明,寫得一手錦繡文章,通過科舉考試走上了仕途,24歲時任海州(今連雲港一帶)學正(學正:文官九品官)。

洪武初年(1368年),老朱剛登基不久,南京周邊發生了地震,現在咱們都知道這屬於正常的地殼變化。但古代不懂科學,以為是天有異象。







當時老朱很恐慌,他也解釋不清為什麼地震,於是就擬了一道“天象有變”的題目,召集全國書生髮表論文探討這個問題。

曾秉正參加了答辯,結果他的文章妙手天成。從論點、論據吹捧老朱是真龍天子,“天變不足畏,人變才可怕”,天象異常是上天的安排云云。

老朱一看吹捧自己的文章,加之拍馬屁拍得“潤物細無聲”,於是龍顏大悅,馬上改任曾秉正為刑部主事。

也就是說從九品芝麻官直接提拔為正六品的司法官員。

曾秉正連升三級,可見拍對馬屁升官並不難。



曾秉正為官還是不錯的,基本做到了兩袖清風。

朱元璋最恨貪官汙吏,一經查出必施雷霆打擊——剝皮實草,以儆效尤。對曾秉正這樣的清官一再提拔。

經過十年的努力,曾秉正擢升為陝西參政(正三品)。

然而好景不長,曾秉正因犯事惹怒了老朱,被一抹到底,趕回江西老家務農。

此時曾秉正犯難了,從陝西回江西路途遙遠,自己當了這麼多年的官竟沒有回家的路費。怎麼辦呢?

思來想去沒辦法,就把自己4歲的小女兒賣了,等他拿上錢準備回家時,老朱聽到了消息,一怒之下把曾秉正的閹割了,曾秉正羞愧滿面,覺得沒臉回老家就此失蹤了。



(曾秉正)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事情經過講完了,我問大家一個問題,一個三品陝西參政居然沒有積蓄,沒有回家的路費你信嗎?

反正我不信,明太祖朱元璋也不信。

老朱把曾秉正閹割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一、老朱自認為給的官員俸祿不低,即便不貪汙,正常養家餬口薪俸綽綽有餘,這是老朱經過多方瞭解得出的結論。

明朝三品官的年俸是312石米,還有其他七七八八的收入。一石合大約現在的160斤,312石合49920斤,按時價一斤米4元計算,曾秉正一年的年薪在199680元,也就是有將近20萬的收入。

老朱心裡明白,曾秉正不可能沒有回家的路費,他騙不過老朱。



二、老朱認為曾秉正是一個偽君子。大家想一想,連自己女兒都不愛的官員,有可能愛老百姓嗎?有可能愛民如子嗎?

曾秉正賣女籌路費打得是老朱的臉,打了朱元璋同時抬高了自己的身價。曾秉正自以為很聰明,老朱一眼看透了他的內心。

老朱心想:“想讓我收回成命表揚你清官,想得美!”

最後一點是老朱最恨曾秉正不能吃苦,當年我老朱要飯走遍了全國,我也身無分文,不一樣活得好好的?



被罷官了就賣女兒,給誰甩小臉子啊!如果我是你,就是要飯也要把女兒拉扯回到家,沒這點決心能成為好官嗎?

鑑於以上種種原因,朱元璋一怒之下處罰了曾秉正,所以大家不要看到表面現象,老朱看人眼光獨到,一眼看出曾秉正是一個假清官。


秉燭讀春秋


明初洪武年間,朱元璋要一個清官回京任職,因為沒有路費,他拒絕了回京當官,結果被朱元璋下令回家種地。無奈解職回家,因盤纏不足,便賣掉了自己的女兒,結果又被朱元璋施以腐刑(割了)。

明初海州(連雲港)有個學正(教師)叫曾秉正的,原本是個江西南昌的讀書人。當時大明的官員泥腿子出身的很多,於是朱元璋從讀書人中還有識字的和尚當中抽選很大一批人去北方當官。但是老朱有個規矩,那就是這些人都不能直接上任做高官,而是要先在最基層的崗位上實習,有能力的再往上提拔,曾秉正就是其中一個。

這個政策其實非常好,對明初的基層政權建設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而且這些人經過鍛鍊,有理論又有能力,還能給朝廷重要崗位提供人才儲備。

洪武9年(1377年),南京周邊突然發生了地震,這的確不太常見。所以是一件比較轟動的事情,但是作為天子的朱元璋理論上要對這件事情做出解釋,畢竟那個時候人比較迷信。老朱也有點為難,畢竟像劉伯溫這些人都已經不在了。所以老朱腦子一動,把應天周邊大小官員全部召集起來,讓他們解釋一下為什麼會“天象有變”?

這就是領導的智慧,自己解釋不清楚的問題,讓群臣先議,議出一個他滿意的結果,他就按照那個結果,修修改改,變成自己的話,再對外公佈。

結果這個曾秉正就冒頭了,他提出"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翻譯過來就是“天變不足畏,人變才可怕,聖君不關心天氣,只關心人心。”然後又把洪武初年的大明取得的成就,元末20多年兵連禍結,終於等到太平盛世,這些都是朱元璋的功勞啊。諸如此類洋洋灑灑千餘字。說得老朱虎軀一震,都被說服了。老朱非常開心,於是將曾秉正直接提拔為思文監丞,後改為正六品的刑部主事,繼續鍛鍊。

從一個公辦教師直接提拔為司法部處級幹部,可見朱元璋用人的方式也是非常膽大心細啊。從另一個方向來看,曾秉正的前途也是無量的,雖然只是個6品官,但是這是個鍛鍊人的崗位。

洪武10年(1378年),曾秉正做到了從三品的陝西參政。這也就是火箭式的提拔了吧?可以說前途一片光明。右丞相汪廣洋也曾經做過這個職位。一個沒有跟著朱元璋打過天下的人,能在這個年紀做到這份上,憑的是他跟海瑞一樣清廉剛正的品質,對待貪官汙吏,嚴格執行朱元璋的政策。

後來朱元璋還是稀罕得不行啊,剛把他外派到陝西,就又想把他調到通政司做主使。通政司大家知道,就是負責收受、檢查內外奏章和申訴文書的部門。翻譯過來就是,就是朝野內外給朱元璋打小報告的密件,都由這個部門收撿的。

可想而知,朱元璋對他有多重視。但是曾秉正卻拒絕了朱元璋,原因很簡單,其實就是回京沒有路費,但又不能明說。

朱元璋發飆了,我已經拿你當自己人了,你放我鴿子。於是下旨,你既然不願回京做官,那就回家種地去吧。

這個委屈啊,原來朱元璋要重用他,結果因為捨不得盤纏,把官給丟了。官丟了,自然也不能賴在任上了,只能硬著頭皮回家,沒錢怎麼辦?那就把4歲的女兒給賣了回家。心也是夠狠的,但是當時女人就跟物品一樣,不知道曾秉正有沒有罪惡感?

但是這事情最後還是被朱元璋給知道了。朱元璋大怒,朝廷又不是沒給你發工資,你至於賣女兒回家嗎?這是在羞辱誰呢?於是你敢羞辱我朱元璋,那我也羞辱羞辱你,下令對他施以腐刑,後來曾秉正就失蹤了。

其實曾秉正還真的是有點冤的,的確朱元璋有給大明官員發工資,但是曾秉正每年35石的俸祿,人家才領了多久?而且關鍵明初這35石,還是不是銀子,而是穀物和寶鈔(學習元朝的紙幣,相當於白條)。曾秉正又是個清官,讓他坐家裡寫文章,這點俸祿肯定餓不死他,但是從陝西到南京來回折騰,他哪來的銀子?還不得賣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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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貧寒,小時候吃了很多苦。所以他在建立明朝後,就嚴禁官吏貪汙,並安排錦衣衛進行明察暗訪。雖然歷朝歷代都少不了貪官汙吏,但在朱元璋的雙重打擊下,明朝的貪官們都開始畏手畏腳。而與貪官相對的清官,卻一直以來都受到朱元璋的青睞。可明朝有一位清官,卻因正義直言被朱元璋罷免,而且還遭受了腐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咱們接著往下看。

這位得罪朱元璋的清官就是曾任陝西參政的曾秉正。洪武初年,天下初定,朱元璋為更好的治理國家而要求各地舉薦人才。曾秉正就因品學兼優而被南昌地區舉薦,後朝廷授予他海州學正的職位。這海州距南昌有千里之遙,但曾秉正為了實現自己報國的願望,還是欣然赴任。在海州學政這個崗位上,曾秉正一干就是七八年。後來直到朱元璋召集群臣開了個以“天變”為主題的討論會,曾秉正才有了出頭之日。

所謂“天變”,主要就是指天生異象,如日食、月食、隕石雨等。朱元璋雖然自稱受命於天,但他畢竟也是凡夫俗子,對於上天的旨意還是很在意的。在中國古代社會,每當發生天災人禍,群臣便會認為是皇帝不修德政造成的。為了消除災禍,大臣們便會要求皇帝下罪己詔,或齋戒沐浴等。朱元璋就是為了弄清這個“天變”究竟和自己有無關係,所以才召集群臣開了這個討論會。

曾秉正雖地位不高,但朱元璋這個討論會是面向全國的,所以他也有權利參與。他在給朱元璋的上書中說:“古代的明君不會因天無災異而感到欣喜,只會擔心受到上天的譴責。如今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上天對您還是滿懷期待的。天下動亂了20餘年,百姓才剛剛得以休息。上天對太平期望久已,百姓對您的統治也渴望久已!”不得不說,曾秉正這篇文章寫得很對朱元璋的胃口,他也借這篇文章迎來了升遷的機會。

不久,朱元璋就提拔曾秉正為思文監丞,之後又改任刑部主事。洪武十年,曾秉正被提拔為陝西參政。朱元璋設立通政司後,又以他為使。由此可見,曾秉正初期還是聖寵優渥的。曾秉正也知道自己的優勢是什麼,所以便不斷給朱元璋上書言事,對朱元璋進行各種規勸。別說朱元璋那麼大個皇帝,就是一個脾氣再好的普通人,每天有人在你耳朵跟前叨叨個沒完,你也會感到厭煩。終於有一天,朱元璋忍受不了曾秉正的嘮叨,以他“忤旨”為由將他罷免了。

曾秉正被罷官後,因為沒有經濟來源,所以只好返回老家南昌。但因為他為官清廉,明朝官員工資又低,所以連回家的路費都湊不出來。沒辦法,曾秉正只好將女兒賣掉來換路費。朱元璋聽聞此事大怒,憤怒地指責道:“曾秉正好歹是朝廷三品大員,居然做出賣兒鬻女這樣的荒唐事,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於是朱元璋將曾秉正處以腐刑。而腐刑大家都知道,司馬遷當年就是受了這種刑罰的害。曾秉正一個正常男人接受這樣的懲罰,自然會感覺屈辱,後來他漸漸地不知所蹤。


黑龍江邊一石子


如果說朱元璋處罰清官這並不奇怪,從他對功臣都可以大開殺戒來看,朱元璋是個冷血無情的人。可這次處罰,還真的算不到朱元璋頭上。這個清官名字叫曾秉正。

曾秉正,南昌人,是明朝真正意義上的大清官,官至三品通政司,也就相當於現在的副部級幹部。但是他身上有一種書生普遍存在的毛病就是太過書生氣。雖然為人正直,但多次上書,頂撞朱元璋。朱元璋看在他也是為了明朝著想也就十分寬待他。可是曾秉文不這麼想啊,他覺得他說的有道理導致朱元璋也認識到錯誤,內心十分得意。於是漸漸的他將朱元璋對他的包容變本加厲,恃寵而驕。終於有一天,朱元璋實在是受不了他囉裡八嗦,一氣之下罷了他的官,讓他回老家南昌去了。

這也就是後來朱元璋下令處罰曾秉正的起因。那為了什麼事情要處理清官呢?說起來朱元璋這次處罰是對曾秉正太過失望了。

據《明史》記載:會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為使。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尋竟以忤旨罷。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

原來朱元璋讓曾秉文回老家卻沒給他盤纏。估計朱元璋想著堂堂三品大員不會連這點錢都沒有吧。可是沒想到,這曾秉文還真的是沒有路費回家。沒錢回家但是又不能抗旨不回啊,所以他做出了一件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他將自己的女兒賣了換了錢,這才回鄉去了。但是這件事情被朱元璋知道了,一下子火冒三丈,曾秉正作為朝廷命官,代表著朝廷的臉面,居然做出這樣的事情,實在是太無人性可言。於是下令將曾秉文施以腐刑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宮刑,讓他變成太監了。


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出朱元璋內心到底有多氣憤,那為何要處罰這麼重呢?

朱元璋痛恨賣女行為

朱元璋從小就是在貧民窟里長大,祖孫三代給地主打工,為了生存,受了不少冷眼也見過不少事,而這些事情的根本原因就是當官的十分不作為,貪官汙吏橫行。所以在朱元璋心理當官的如果做的事情畜生不如那就是天大的忌諱。而曾秉文當官卻賣女兒的行為觸動了朱元璋那內心深處的紅線,於是嚴厲的處罰他。

朱元璋對曾秉文的失望

曾秉文在朱元璋心中的地位很高,因為他清廉,不貪。而且還是可敢做敢當,敢說真話的人。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卻做出賣女兒的行為,朱元璋無法理解也無法接受。於是對他大失所望,所以想著既然賣女都做得出,那就是絕子絕孫的行為,於是就判了他宮刑。


曾秉文賣女或許有自己的苦衷,但虎毒不食子再怎麼樣都不能拿兒女的一生開玩笑,否則再清廉的官只會被萬人唾棄!


歷史每日說


這個清官名叫曾秉正,曾做到朝廷三品大員陝西參政。據史料記載: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尋竟以忤旨罷。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他究竟是什麼原因受此重大處罰呢?我認為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一、朱元璋恨他沒骨氣!

明朝的傳統就是“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不和親並不代表明朝有多麼重視女性,而是因為有骨氣!明朝的皇帝無論是多麼的荒唐,還是遇到多麼危亡的境況,但是絕不和親,絕不出賣女兒以求自保,哪怕是死也不出此下策!明朝自始至終都有的這種骨氣,是與朱元璋的言傳身教分不開的。

朱元璋幼時貧困,父母早亡,深知父母對於孩子的重要性,骨肉分離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朱元璋痛恨這樣的事情。

曾秉正為了回家的路費,竟然賣掉自己四歲的女兒,這有違天道,有悖人倫。

二、曾秉正“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

他言多必失,“帝頗優容之”說明朱元璋已經忍他很久了,他又忤逆聖旨被罷官,賣女兒只是他遭受宮刑的一個誘因,是量變引起質變的結果。

三、曾秉正此舉為證明自己清廉

四、他讓朱元璋丟了臉面!

曾秉正身為天子門生,三品大員,竟然沒錢還鄉,他很清廉很有面子,這就顯得朱元璋很小氣很沒面子!他這是在公然諷刺明朝官員制度的不合理、沒前途,這讓世人知道了,豈不寒了天下學子的心,豈不絕了天下賢才的仕進之意!

五、天子有雷霆之怒,無明業火。

朱元璋聖意難測,喜怒無常,該他倒黴正好碰到槍口上,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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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因為沒有路費回家被朱元璋處罰的清官就叫曾秉正,為什麼他會被朱元璋處罰呢?難道僅僅因為他是清官?

帶著這些疑問,我將繼續為你深入分析,讓你透過現象看本質,從而搞清楚事情的真相。


一、曾秉正何許人也?

曾秉正,乃南昌人,小時候很聰明,寫字好看,文章寫得也不錯,後來通過科舉考試走上仕途,24歲時擔任海州(今連雲港一帶)學正(學正:九品文官),原本一直默默無聞的曾秉正,之所以會得到朱元璋的重用,一切還得歸功於洪武元年的那件事情。

那年,南京周邊發生地震,朱元璋剛登基成為皇帝不久,再加上那個時候人們對這些自然災害的認知太少,以為是天有異象,可把朱元璋嚇到了。於是朱元璋專門擬了一個“天相有變”的題目,希望全國學者能夠各抒己見,排除疑惑。


這個時候聰明的曾秉正也參與其中,並且以優異的成績被朱元璋欣賞,得以重用,從一個九品文官瞬間提升為正六品思文監丞,後來又讓他做刑部主事,也就是專門管理刑部司法的官員。在得到朱元璋的欣賞後,曾秉正一帆風順,官運亨通,洪武十年,他已經成為陝西參政,後來還成為通政司使,官居正三品,可謂升官速度飛快。

也許你會好奇,當時曾秉正究竟寫了什麼呢。其實他當時就這麼寫的:

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矣。兵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於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

大概意思就是天變自古以來都有,其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人變,皇上英武神明,已經得到上天託付,更加不用擔心天變了。此話雖然道理通透,在當時那種思想認知下,已經很前沿,但是字裡行間也少不了對朱元璋的溜鬚拍馬,所以朱元璋欣賞他也是有原因的。



正因為曾秉正升官也是很大程度上靠溜鬚拍馬得到,所以後來自己為官過程中,雖然保持清廉,但是難免有些浮躁,還有就是總喜歡對朱元璋嘮叨,讓朱元璋十分不滿,只是一直沒有說他。

很多事情就是這樣,太過之則容易弄巧成拙,曾秉正就是這樣,原本以為自己保持一貫作風,多多嘮叨,就能夠繼續升官,沒想到他過多的嘮叨卻讓他聰明反被聰明誤。

終於有一天,朱元璋再也受不了曾秉正的嘮叨,將他以“忤旨”之罪罷免了。被罷免的曾秉正據說沒錢回家,就把自己女兒賣掉當做回家路費。

會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為使。在位數言事,帝頗優容之。尋竟以忤旨罷。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明史》

朱元璋聽說曾秉正居然把自己的女兒賣掉籌錢回家,十分生氣,就把曾秉正置腐刑,處罰完後,曾秉正不知所終,到底去哪裡也無人知曉。


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明史》

二、曾秉正真的沒錢回家麼?

也許看完上邊整個事件的經過,你會覺得朱元璋這個人實在太過於不講理,一個清官幹嘛要處罰他呢?那麼我們就繼續往下分析吧。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曾秉正當時作為正三品官員的工資組成如何,到底是不是真的很窮呢?


按照資料查到的,在明朝的時候一個正三品官員一年的工資是420旦大米,摺合銀兩是210兩,按照當時的銀子購買能力,基本上一兩銀子能買兩旦大米,一旦大米就是94千克,按照我們今天的物價,一千克大米大約在5—6元,也就是說一兩銀子相當於今天的940—1128元之間,那麼曾秉正一年的工資是210兩,也就相當於197400-236880元之間,平均下來月薪為16450-19740元之間,這樣的工資,即使在今天的北京,也不至於沒錢回家吧?

根據分析計算來看,曾秉正沒錢回家是假,那他為什麼要賣自己女兒呢?因為當時的朱元璋比較看重為官清廉之人,曾秉正賣女兒實際上是為了打造出一個自己為官清廉的形象,結果一不小心弄巧成拙,讓朱元璋直接處罰他。


三、朱元璋為何要處罰曾秉正?

上邊已經分析過,朱元璋作為皇帝,當然知道自己給官員開的工資具體是個什麼水平,究竟夠不夠他們吃飽飯,究竟有沒有路費回家,朱元璋心裡都是一清二楚的,他當然不相信曾秉正沒錢回家。


既然曾秉正自己有錢回家,還要把自己的女兒賣掉,就讓朱元璋覺得曾秉正這個人人品有問題,為了自己前途居然連親生骨肉都能說賣就賣,這種人要是自己再委以重任,哪天有個戰事或者不測,還不首先把自己這個皇帝給賣了。

朱元璋經過以上分析,最終得出結論,這樣的官員必須嚴懲不貸,才對曾秉正進行處罰,為的就是殺雞儆猴,以儆效尤,防止別人也像他學習,擾亂官場之風和人文關懷。

而被處罰後的曾秉正,也知道朱元璋已經看透自己的心思,所以羞愧不如,才最終不知所終。


結語

做人做事,都是需要有一個度才行,凡事講求度,過之則不及,往往很多人容易聰明反被聰明誤,最終弄巧成拙失去的更多,腳踏實地,把握好做人的度,才是長久之計!



嗔痴歷史觀


我是老威,我來回答。

明朝這位官員沒有盤纏回家,朱元璋聽說後將其處罰的事情是這樣的:

事件經過

此人名叫曾秉正,是江西南昌人,非常有才氣,也是一個清官,兩袖清風。在洪武初年,由人舉薦當了海州學正。

洪武九年,朱元璋以天變為題召集群臣討論這個話題,曾秉正的回答是:

“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喜,惟以祗懼天譴為心。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矣。兵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於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

意思就是古代的聖君從來不以天變來左右自己的政策,當今皇上(朱元璋)文治武功,天下統一,如今已是盛世,經過20多年的用兵,如今天下百姓得以休息。可以說您(朱元璋)的政策是符合天意和民心的,因為天意是要太平,民心也是需要太平。

這話說的朱元璋非常高興,於是就給他連年提拔,最終做到了陝西參政(從三品),相當於現在的一個副省級幹部。

當然,也是因為言多必失,後來曾秉正的很多上書都很不合朱元璋的心意,如:

“……貴陽賤陰,春秋之法內中國而外夷狄,蓋中國者陽也,夷狄者陰也。臣竊觀近來蒙古、色目之人,多改為漢姓,與華人無異,有求仕入官者,有登顯要者、有為富大賈者。古人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安得無隱伏之邪,心懷腹誹之怨諮?宜令複姓,絕其番語,庶得辨認……”——《太祖實錄》

意思就是說,自古以來漢人和外來的民族都是有區分的,因此建議朱元璋把外來的蒙古、色目人區分開來,維持漢人的正統。

朱元璋看了很不滿意,覺得這種言論容易引發社會上激烈的矛盾衝突。後來曾秉正不斷地上書,搞得朱元璋越來越不耐煩,就把他免了官。

被罷官後,曾秉正面臨的問題在於,沒錢回家了,從陝西到江西路途還是非常遙遠的。可卻是沒錢的曾秉正也沒辦法,就只要賣了自己四歲的小女兒。

聽聞此事的朱元璋大怒,認為作為一個堂堂的三品官員,竟然沒有盤纏到了要賣女兒的地步,他讀的是聖賢書,應該知道該怎樣為人師表,為了一點點錢財就要賣女兒,真是為人不齒,於是就下令閹割了曾秉正。

在此之後,曾秉正就不知所終,歷史也沒了關於他的記載了。

事件分析

關於曾秉正賣女兒的事情,我們要分析一下情況。首先曾秉正這個人為官確實非常清廉,沒有貪汙,而且做事情也是兢兢業業,沒有出過什麼差錯,是典型的勞模型官員。那麼他為何沒錢做盤纏了呢?按照當時的情況來說,他的俸祿是一年312石糧食,當時一石為120斤,312石糧食就是37440斤大米一年。

而當時的官員來說,就是在不貪汙的情況下,只是靠俸祿,是過不下去的。因為他自己一大家子要養,這些人是基本沒什麼產出的,而且作為官員來說,要自己花錢買官服,那個時候也沒有辦公經費,基本辦公都是官員自掏腰包。同時作為一位三品官員來說,身邊也有有幾個搞文書一類輔助他辦公的人員,這些也是他要養的。所以他被罷官之後,沒有回家的盤纏也是正常。

個人觀點在於,作為一位官員,曾秉正沒有什麼問題,至少是一位合格的官員,能做好本職工作,同時不貪腐,清廉。

至於他上書讓朱元璋覺得不高興,這點來說我在網上看到的大多數評論都是人為曾秉正的不對,但是話又說回來,作為一位帝王,自然是要能夠接受各種言論,況且曾秉正的言論也沒有攻擊朱元璋及其明朝政府,更沒有當時忌諱的那種“反動”言論,只是對國家的政策提出的自己的看法和建議。對於這些建議,作為帝王的朱元璋來說,你接納就接納,不接納完全可以把這些上書放在一邊,不理他就是了,他上他的書,你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實際上也造成不了多大的影響。

對於官員的言論,只要沒有造成影響,就還是停留在建議的層面,這些保留就是,不必對人動手,這是一般做的好的君王的做法。如果造成了影響,也可以對他進行警告,在警告不聽勸的情況下再去處罰。

而對於這位官員賣女兒的事情,也只能說朱元璋確實沒有體會到官員的實際情況。按照朱元璋的做法,官員貪汙六十兩白銀就是剝皮,也就是朱元璋不允許貪官存在,既然貪官不能存在,那清官你總滿意了吧?問題是清官你也不滿意,那麼你要什麼樣的官員呢?

人都是有缺點的,有這樣的缺點也有那樣的缺點,真正的聖人是不存在的。對於朱元璋來說,我們可以發現,能力強的他會殺,如胡維庸和藍玉;能力弱的他也會殺,如汪廣洋這樣沒有起到宰相作用的人;貪汙的他會殺,清廉的他也處罰,而且是閹割,基本等同於殺了這個人了。

所以在朱元璋的治下,我發現做官真的好難,如果沒有人能符合他的標準,那麼就說明標準本身是有問題的。

所以我認為問題其實是出在朱元璋。

朱元璋因素的分析

其實我們自古以來的統治思想都是建立在春秋戰國時代的先秦諸子百家基礎之上的,只不過後來經過了不斷的流變。

拿儒家,也就是明朝尊崇的統治思想來說,一開始的孔子學說是非常寬仁的,到了孟子時代,也認為人性向善,而荀子時代,則認為人性惡。但是在我國的傳統來說,這種惡,從來都是認為老百姓惡,而不是統治者惡。這點我們和西方完全不同,在與荀子同時代的希臘哲學家,如柏拉圖等人也認為人性惡,但是他們從來不認為老百姓惡,他們認為是政府惡。

所以千年來我們同西方在統治思想上走了完全不同的兩條道路:一個是想方設法地控制老百姓,一個是想方設法地控制政府。在西方看來,個人是無組織的,他就是再壞對社會也造成不了多大的危害,即便是一個變態的殺人狂,端著衝鋒槍跑到大街上隨處掃射,挺多殺幾十人就很快會被警察給幹掉了。但是如果是政府作惡,就是有組織有計劃的作惡,會危害成千上萬人。

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我發現對於這個事件的各種分析都站在曾秉正這個人怎麼招人討厭,怎麼不招人待見,所以他被閹割了,所以這個人是“罪有應得”,這其實是沒有罪的情況下給他強加的各種“罪名”,頂多也只是他做人方面有些問題,但做人有問題就犯得著被這樣處罰麼?如果站在另一個角度,我們看朱元璋的做法,其實就會發現朱元璋的錯誤太多。

其實是朱元璋過於自私,把整個天下要局為已有,才有了太多的事情。如不允許官員貪汙,嚴懲貪汙實際上是維護他朱家王朝的統治;又不允許官員過於清廉,因為過於清廉往往名聲就很好,名聲好了對他也是威脅;不能能力太強,能力太強了功高震主,所以兩大案件殺了5萬多人;能力弱了庸官一個,要罷免。

但是他對朱家本家人是出奇的好,給自己的兒子分封藩王,一心為自己的子孫安做了各種安排,只要有人威脅到了他的家族,他就會殺,哪怕是自己孩子的老師,如宋濂這樣的,哪怕是自己的老戰友,如李擅長這樣的;哪怕是軍功卓著的大將,如藍玉這樣的。

所以要我來看,問題其實是在於朱元璋本人。


老威觀史


朱元璋是一位草根皇帝,從農民參加起義,一步步奪得天下建立大明王朝,也許正是因為朱元璋兒時的諸多人生經歷,使其對社會人際關係有了不同的認識,而這在他執政時期表現的特別明顯。

朱元璋畫像


一方面,朱元璋特別痛恨貪官汙吏,所以在他執政時期,他的反腐力度是非常之大的。就治理腐敗方面,朱元璋不知道殺了數以上萬的官員,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人人自危的恐怖形勢,官員不知道哪一天自己被舉報,查處些許受賄之事,自己要掉腦袋,家裡人也要跟著掉腦袋。

影視劇中的朱元璋


但另一方面,治理貪官我相信當時的平民百姓是舉雙手贊成的,因為貪官欺壓百姓,各個可恨,但是朱元璋不僅對貪官狠毒,對清官手下也不留情,懲治起來甚至比治理貪官還心狠手辣,其中最倒黴的就是一位叫曾秉正的官員。

影視劇中的曾秉正


曾秉正,南昌人,洪武初年,薦守海州學正,後召為思文監丞,未幾,改刑部主事,洪武十年擢陝西參政,會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為使,而且曾秉正為官清廉,非常善於諫言,對明朝初年與民休息,回覆國民經濟,以及官員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見和建議,而朱元璋對其的意見大多數都予以採納。

影視劇中的李世民


但俗話說,伴君如伴虎,歷朝歷代皇帝皆是如此,一方面鼓勵大臣說實話、說真話,針對自己的過失及時提出意見,就如唐太宗李世民,重用諫臣魏徵,一開始君臣關係很融洽,魏徵提出的很多意見和建議,李世民都欣然接納,但是隨著權力的膨脹,逐漸對其自己許下的諾言開始違背,尤其是對於臣子的諫言,李世民後期有多少次想殺掉魏徵的想法,但最終都因為種種原因而最終未成形。

影視劇中朱元璋和曾秉正


朱元璋也不例外,一開始建立大明王朝,為了鞏固天下,收買人心,自然對臣子的諫言都能夠虛心接收,但是隨著明朝經濟實力的不斷恢復,作為皇帝的朱元璋慢慢變得浮躁起來,自信衝昏了頭腦,對於臣子的納諫開始出現排斥的行為,而曾秉正就是因為過於信任皇帝,而不斷在皇帝面前諫言參政,最終惹怒了朱元璋,於是朱元璋將他職務一擼到底。

曾秉正被罷官之後,只能迴歸老家,但是他為官清廉,同時明朝官員的俸祿又不高,所以曾秉正根本就沒有存款,導致連回家的路費都沒有,逼得曾秉正沒有辦法,想出了將4歲的女兒賣掉來換取路費。這件事情讓朱元璋知道了,大怒,下令對曾秉正實施了宮刑。

而朱元璋之所以會如此殘忍對待一位清官,我想主要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朱元璋認為曾秉正故意耍清高。朱元璋畢竟是農民出身,在起義前沒讀過多少書,但他對於讀書人的那份清高特別看不慣。而曾秉正在被罷官之後,竟然因為沒有路費賣女兒,朱元璋認為他是故意耍清高給自己看,在向他展示自己又多麼的清廉。

【2】賣女換路費,在朱元璋看來,這實際上是對他這位皇帝的最大羞辱。作為朝中大臣,而且是曾經被皇帝重用的大臣,在被罷官後竟然連回鄉的路費都沒有,還得靠賣女兒來換取路費,這不是在說明大明朝官員俸祿低,朱元璋這位皇帝治理不利,自己朝中大員連一點積蓄都沒有,這是實實在在的羞辱大明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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