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各地抓酒駕這麼嚴,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酒駕者?

手機用戶有容乃成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其實不簡單,在社會上爭論頗大。

有一種觀點認為:提升酒駕和醉駕的處罰力度,並不能減少酒駕者。而醉駕在未發生事故的情況下入刑,缺乏法理基礎,是對未犯罪行為的處罰。

還有一種觀點較為主流:必須繼續加大對酒駕和醉駕的處罰力度,以更嚴格的處罰營造更強大的震撼,讓心存僥倖者不敢以身試法。

我的觀點,傾向於第二種觀點。

一項法律的誕生,必須結合當前社會的實際來制定,絕不能脫離實際空談理論。就好比車票只有對應其車次才有效,否則就是無效票,雖然也是車票。

當下,機動車越來越普及,普通家庭都開始擁有汽車,有的家庭甚至人守一輛車。車輛擁有數量猛增,必須導致酒駕和醉駕者猛增,這是概率所決定的。所以,不能說醉駕入刑沒有遏制住醉駕者數量。

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將作為危險醉駕入刑 重在執行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假如,某市2011年機動車保有量是10萬輛,每年醉駕入刑者是100人,到了2019年猛增到50萬輛,每年醉駕入刑者是200人,在這種情況下,你能說醉駕入刑並沒有起到遏制醉駕的目的?

試想,在中國這個人情社會、酒桌社會,車輛數量每增加一倍,醉駕者就得增加一倍,如果不加大處罰力度,每年醉駕引發的交通事故,是不是不斷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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