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曾为欢瑞世纪“背锅”重组前后均有造假

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随着证监会对欢瑞世纪(维权)(000892)进行了正式的行政处罚,投资者将获得索赔的资格。根据证监会的文件,欢瑞世纪在重组上市前后均有业绩造假。值得一提的是,李易峰曾经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资金占用行为背了锅。

重组前后均有造假

与之前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基本一致,证监会最终查明,欢瑞世纪自2013年以来,存在多项业绩造假情况。

2016年,欢瑞世纪借壳星美联合上市。在其借壳上市前,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具体业绩造假情况如下:一、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电视剧《古剑奇谭》《微时代之恋》《少年四大名捕》的版权转让收入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况,欢瑞影视2013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6939.62万元;2014年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2789.43万元。二、虚构收回应收款项存在少计提坏账准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2550万元,造成2015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万元。三、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欢瑞影视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造成2013年少计提坏账准备5.2万元,2014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0.8万元,2015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4万元。四、欢瑞影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欢瑞影视资金的情况未进行披露,涉及数千万元。

借壳上市完成后,欢瑞世纪继续造假。证监会查明,欢瑞影视2015年虚构收回应收账款850万元,2016年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700万元,2016年虚构收回其他应收款2600万元,造成欢瑞世纪2016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283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835万元。另外,欢瑞影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利用项目等方式占用欢瑞影视资金,造成欢瑞世纪2016年年报未披露关联方占用资金800万元和占用资金余额3800万元的关联交易。

鉴于证监会已经查明欢瑞世纪的违规事实,受其虚假陈述行为误导的投资者有权向该公司及负有责任的高管提起民事索赔诉讼,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买入欢瑞世纪且截止2017年7月17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曾经让李易峰“背锅”

由于欢瑞世纪的主营业务是在娱乐圈,因此会涉及到一些明星艺人。从处罚决定书中披露的内容来看,李易峰曾经为公司背过锅。

处罚决定书显示,钟君艳及欢瑞文化利用向旗下艺人李某某借款事项,从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占用欢瑞影视资金1800万元。而从公司的历史公告来看,行政处罚书中的“李某某”即李易峰。欢瑞世纪公告曾显示,李易峰曾在2015年2月份向影视公司借1800万,用于购置房产,李易峰已于2017年元月份向影视公司归还了这笔借款。欢瑞世纪2016年年报也显示,李易峰位列公司当时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事由是借款及往来款1800万元,账龄1到2年。

2017年6月19日,深交所发出问询函,称2016年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中,存在对李易峰、悦视影视、嘉行天下的借款及往来款。深交所要求说明该笔借款的审议和披露情况,是否符合财务资助相关规定。欢瑞世纪当时回复称,李易峰的1800万元,是欢瑞影视与旗下艺人的借贷行为,发生时间为2015年2月。

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钟君艳及欢瑞文化是利用向李易峰借款而占用欢瑞影视资金1800万元。也就是说,钱实际上并不是李易峰在用,李易峰是替人“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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