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區市場監管局紮實開展“衣、食、住、行”領域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在“衣、食、住、行”領域市場整治工作中,為了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建立和維護公開、公正、透明的市場經營秩序,松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專項治理工作。

赤峰市松山區市場監管局紮實開展“衣、食、住、行”領域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一是向各類市場經營主體發送了《關於倡導誠信經營 規範商品房市場經營秩序的提醒告誡書》、《廣告法》、《計量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材料。

赤峰市松山區市場監管局紮實開展“衣、食、住、行”領域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二是將監管關口前移,召開了涉及開盤售房及將要開盤的房地產經營企業參加的“衣、食、住、行”領域市場整治提醒告誡會,進一步明確了相關規定,要求在做房地產廣告時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從事廣告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廣告中不得使用極限用語,如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不得使用國旗、國歌、國徽以及國家領導人的名義做廣告;在計量管理方面,提醒告誡經營企業不得存在民用三表(水錶、電錶、燃氣表)未經首次強制檢定或者首次檢定不合格就安裝使用的行為,民用三表屬於強制檢定的工作用計量器具,要嚴格實行首次檢定、到期更換的制度,即在消費者購入商品房時應確保其使用的水錶、電錶、燃氣表已經進行首次檢定;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要認真學習、領會、落實有關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政策精神,嚴格執行商品房明碼標價的規定,一套一標(含價格相關因素:土地使用年限、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物業費等)同時標明相關收費項目和標準,實行房價和收費分別標示,未標明的收費項目一律不準收費。

三是實行動態監管,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開盤現場送政策上門,糾正了不規範宣傳廣告用語和標價行為,答疑解惑。

四是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對違法行為將納入誠信不良信用記錄,設立嚴重失信者“黑名單”,提高經營者違法成本,敦促房地產經營者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增強企業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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