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一男子騎摩托上路,交警查獲多個假證

11月1日,市交警一大隊民警就查獲了一起駕駛人為圖方便違反法律規定駕駛摩托車的案例。

廊坊一男子騎摩托上路,交警查獲多個假證

當日,在市區廣陽道某十字路口附近,市交警一大隊執勤民警在對一輛等待交通信號燈的摩托車駕駛人進行檢查,駕駛人聲稱自己的駕駛證忘帶了。隨後,民警聯繫指揮中心核查了駕駛人身份,確認了駕駛人李某持有駕駛二類機動車的駕駛證,但沒有駕駛摩托車的資格,李某的行為屬於準駕車型不符。隨後,民警在對其駕駛的摩托車進行核查時,發現其車牌號與登記不符,涉嫌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

按照規定,民警對違法車輛進行查扣時發現,摩托車上有一本駕駛證和行駛證,其中駕駛證部分信息與李某相符,但準駕車型是E。李某涉嫌持有偽造機動車駕駛證的行為。

面對訊問,李某交代摩托車的車牌和行駛證是賣車人提供的。為了能去加油站加油,他又通過違法辦證人員購買了假駕駛證。李某因準駕車型不符被處以5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其車上查獲的假駕駛證被收繳,該車輛牌照已經交由物證鑑定中心去做鑑定,後續還將依照鑑定結果對其進行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摩托車上路,必須按照規定安裝號牌,駕駛人要具備相應的駕駛資格。交警提醒:駕駛車輛上路,一定要按照規定登記安裝機動車號牌,並取得相應的準駕資格,切不可心存僥倖,為圖方便辦假證。駕駛人沒有相應的駕駛資格,駕駛技術不過關,上路行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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